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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三章 绯卿

    人往往是欺软怕硬的,其实狼也一样。

    这大概是兽类的一种本能,在白狼王的带领下,群狼一齐扑向了刚刚一直没有什么作为的夜雨。

    就算夜雨再天真他也会明白,这么多条狼,随便一条给自己一口,这辈子就交待在这里了。

    夜雨纵然心软,也不是这样心软的。

    眼看白狼王已经扑到了夜雨的面前,夜雨一咬牙,举起手中长剑,对着白狼王一挥而出!

    一声闷响,白狼王被撞的飞了出去,但夜雨只感觉手臂一阵巨震,长剑几乎脱手。

    他万万没想到,与狼群对战,竟然会如此不易。

    雪落与犀沉也加入了战局,面对着群狼的绝地一击,他们丝毫不敢怠慢。

    一时之间,野兽的咆哮声,剑客的气喘声,剑刃入肉的声响,肢体碰撞的闷响混成一片。

    夏日的山道之中,三位风姿飘飘的剑客,与一群饥饿凶狠的野狼正在展开生死厮杀,这是一幅有些滑稽,又有几分凄美的画面。

    过了许久,这场战斗才终于接近尾声。

    狼群大概已经饿了太久,到最后它们明知自己不是夜雨他们的对手,却还在顽强的扑上来,直到再也动不了为止。

    这条山道已经被浓重的血腥气覆盖,散落一地的尸身狼藉遍野。

    白狼王最后一个倒下,它倒下的同时,夜雨几乎也已站不住了。

    狼的冲劲比人大得多,更何况面对着尖牙利爪,夜雨一点也不能受伤。

    这一战可以说已经耗尽了夜雨全部的力气,他的剑几乎是立刻脱手落下,双臂沉重的像是灌了铅。

    犀沉和雪落看来也已很疲倦了,他们一向纤尘不染的衣服上,已经沾满了雨点般的血花,脸上也难得的现出几分倦容。

    这不过是进入烈风谷的第一战,甚至不能称之为“一战”,却已经耗费了他们如此大的力气。

    三人站在满地的尸体中间,面面相觑的沉默了许久。

    终于,犀沉叹了口气,举起了自己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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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犀沉的手中,是一只镯子,就是夜雨在山洞中发现的那一只。

    小巧的金镯子,虽然是纯金却丝毫不显得土气,如同树枝般的纹路将镯子雕刻的分外精致。

    如果是在首饰铺,这样一只镯子,会收到不少喝彩。

    可惜,它是在荒凉的山道中,野狼栖息的山洞内,镯子还在,衣服和尸身却不在了,就连骨头都不在了。

    很容易就会想到,镯子的主人被狼群袭击,甚至惨遭分食。

    因此,这只镯子只会让发现者长叹一口气,满心悲凉。

    “这镯子的主人,应该是个女孩子。”夜雨道。

    “也或许是这女孩子的亲人、爱人,来寻找这个女孩子。”犀沉道,“这根镯子,就是这个人来寻找那个女孩的信物。”

    “可不管是哪一种,都已经没有意义了。”夜雨黯然道。

    他们与镯子的主人素不相识,可是在他们从山洞中发现镯子的那一刻起,就感觉自己与镯子的主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结。

    “我才发现,这镯子的内圈刻着字。”犀沉道,“看起来,应该是‘绯卿’二字。”

    “这两个字并非词语,看来,应该便是镯子主人的名字了。”雪落道。

    “绯卿是个很好听的名字。”犀沉道,“我想,她应该也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吧。”

    “可惜,这种事情我们已没法知道了。”雪落道。

    三人又不说话了,此刻他们心中的感伤比刚才更甚。

    当镯子的主人,从一团虚影,变成了“绯卿”这个具象的名字,他们忍不住开始想象那是个怎样的妙人,缘何来到烈风谷中。

    自然也就没法绕开,关于“绯卿”最后遇害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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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既然已知道了她的名字,总该为她做些什么事。”夜雨忽然道。

    “比如说?”雪落微微抬眼。

    “我们虽不能把她带回故乡,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把她的手镯埋葬,再怎么说,那也要比暴尸荒野好上太多。”夜雨道。

    “说的也是。”雪落道,“我们便找个干净的地方,将绯卿的镯子厚葬了吧。”

    他们沿着山道又走了一段路,在相对比较明快干净的小溪边,堆起了一个厚土堆,将这枚金镯子埋葬其中。

    “绯卿,你我虽非生前相识,但既然见到你的遗物,现在我们也算是奇奇怪怪的朋友。”雪落对着厚土堆道。

    “我们无法送你魂归故里,但至少能让你叶落归根,九泉下你若有知,大概也会欣慰吧。”

    “祭祀好友,本该折柳饮酒,但此地既无柳,也无酒。我们师徒三人,就以溪水代酒,送你一程。”

    听到雪落的话,犀沉弯身去小溪中舀起一抔水,倒了一半在厚土堆前,自己饮下另一半。

    夜雨也照着做了,最后,雪落也舀起一抔水,喝下一半,倒掉另一半。

    溪水很快的渗入厚土堆,看起来并不算好看,三人看着这厚土堆时的眼神,却都显得温柔而哀伤。

    “你没能去到的地方,我们一定会替你去。”犀沉道,“如果可以的话,也希望你保佑我们。”

    这样的祭词与祈祷,自然不可能起到什么真正的效果。

    但在这绝路一般的九曲迷宫中,却可以给探险者莫大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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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之间,夜雨、雪落和犀沉已经呆在九曲迷宫三天了。

    三天来,没有再出现像狼群那样的险情,却也没有任何发现。

    他们一路上以云香为号,所以很确定自己没有走回头路。

    可是,九曲迷宫实在是太大了。

    烈风谷所在的山脉,山势连绵,起伏悠长。

    寻常人花上一辈子,也许都走不完烈风谷,九曲迷宫哪怕只占据其中的一块小地方,对于渺小的人类而言,也有些太宽阔了。

    呆在九曲迷宫中,虽然不用受饥饿冻馁之苦,但对心灵的磨难却一日胜似一天。

    山洞里,夜雨已看到太多前行者的尸骨,时间每推移一点,他都会更担心,是不是自己也终将成为山洞中的尸骨之一。

    “我们想想办法吧。”又一次漫无目的的赶路后,夜雨终于忍不住道,“不然,我觉得我们都会死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