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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的美

    今天,我或许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但我并不因此而感到后悔。那力量确实令人感到奇怪。它使你……

    我没把完整的书名告诉她,因为那样可能会令氛围变得更加奇怪。它会在我脱口而出后使空气降到零摄氏度以下。《万万人中遇见你》,我只告诉了她万万人。我只所以会觉得情节很怪的原因也在我中午所写的那篇日记之中,未记录进日记的事,忘的很快。可有些事忘不掉,想记住的在遗忘,想遗忘的却还是深深的刻在脑海中。

    如若从功利角度来看的话,我可能会输的很彻底。此时此刻,我似乎有点懂了张爱玲为啥在那个伤害了她的人之后,仍给他寄款。即使他身负汉奸的名号,但在战乱中绐终有一个人记得他,爱着他,那就是张爱玲。当初了解时,我只替她不值。为何明知他渣,都已经分开了,却还留恋着他?现在我或许明白了一些,即使明知希望不大,可仍献身过去。这难道就是世人所说的痴吗?

    我希望在限的时间里有朝一日能达到,月夕花晨,落木凌镜的境界。李白的浪漫,庄子的逍遥,是我毕生的追求。乘她还在,我亦在。好好珍惜剩下的时间,岁月是无情的,我不知哪一天它会将我们彻底分开。之所以抵触是因为怕自己也落得《万万人中遇见你》中错过的下场吧。就正如上文我也说过的,作者在开头写道,爱一个你爱的人,前提是她也爱你,互相进步……

    哪天,我忘却了所有。在看到这些文字时,我仍然记起你。曾有个人这样说道,年轻人把三、四、八、九年就当成了自己的一生。而对于老年人来说,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确实,青春多美好啊!将这短暂的美好当作一生,又是多少人一生中最珍贵的回忆……

    文人总把文字看得珍贵,我虽算不上文人,却也很喜欢那些文字。为她到尘埃里再开出花来,张爱玲,你真人感到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