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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经纪约

    刘晓慧的一篇长篇大论让李志攀一下子消化不过来,老板所说的这些他不是没有想过,但是却没想到如刘晓慧那样深。

    在他看来,公司现在的主营掌上游戏机的销售势头非常的好,后续产品又有老板提供的几个掌上游戏机方案,如果市场节奏把握的好的话,在今后的两三年内公司的稳定快速扩张是可以预期的。

    因此他自己也是把游戏机作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来抓,至于公司下面的办公软件业务,游戏软件业务他都只是单纯的按照老板的吩咐来做而已。而这一切的原因,都只是因为在苹果二代计算机这个分类市场上看到的发展潜力有限。

    因为在他看来,如果做商业软件的话,肯定要在大的商业计算机平台上面进行做,像苹果二代计算机这样的个人计算机的前景并不明了。按照公司的体量来说的话,苹果公司其实也不比现在的华兴电子大多少,公司要在计算机软件市场上跟老大的话,苹果公司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另外就是苹果计算机的客户实际上主要为教育机构,个人用户并不是其最大的客户群,所以在这个平台上搞游戏软件,有点吃力不讨好!

    现在刘晓慧说要搞家用游戏机平台,他并不是感觉特别惊讶,因为在上次老板过来安排要购买MOS6502芯片的授权时他就有一些隐隐约约的猜测。

    现在老板说出来,也只是让他当初的猜测变为现实而已。

    现在摆在他面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去找一个合格的硬件开发团队,虽说华兴电子与878厂现在有合作,甚至两家还成立的有一个合资公司。

    但是从老板独立购进MOS6502芯片的生产和在开发授权这点可以看出,老板十分注重知识产权。刚才老板交代的时候,专门提到过要找一个硬件开发团队,看这个样子老板是想公司要有自己独立的硬件开发团队。

    878厂那边的人可以虽然借用,但是从长久考虑,华兴电子还是有一个自家的团队要好一些。毕竟878厂是国有大厂,经常需要承接国家安排的重大项目,一旦国家有需求了,厂里的团队随时有可能被撤走。所以说华兴电子必须立足于自身,建立合格的开发团队。

    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李志攀思考了一下,然后才说到:“就目前这个情况,华兴电子如果要搞一个硬件团队的话,单纯依靠华夏内陆的力量是不行的。因为那边体制的原因,我们目前很难找到能够在我们公司长期专职的开发团队。

    所以咱们公司要想雇佣人组建成长期的团队,在华夏内陆找是不行地!在香江的话,地方太小,真正有用的人才不够组建一个团队的。由于我们公司现在与大陆来往的比较密切,所以去湾湾找也是不现实地。

    以以我看,咱们公司如果要组建专业的硬件开发,那么团队的成员还得在国外找!甚至我个人觉得,我们有必要把开发团队设置在国外!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那些真正有本事的外国人不一定愿意来香江工作,为了吸引这部分人才,我们有必要把开发团队设置在国外。

    另外设置在国外也是有讲究的,就目前而言,我们公司最佳的选择有两个,一个是牙美利尖,另外一个是立邦。

    其中最佳的选择是牙美利尖,因为全球的科技前沿就在那边,再一个那边的人才流动性非常大,我们在那边招人比较方便。

    其次就是立邦,现在立邦那边的电子产业进步很快,我们如果在那边设立起自己的开发团队,很容易找到相应的配套厂家。并且那边距离香江和大陆非常的近,又同是华夏文化圈的东亚国家,相互之间协调起来比起欧美国家要相对容易一些。但是在立邦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人员的流动性非常的差,企业与员工之间一般是终身雇佣,很少有人跳槽的,所以从这点来讲,我比较倾向于在牙美利尖设立我们的开发团队。

    李志攀所说的这个,其实在后世有很多企业都是这样搞的。为了追赶世界的先进步伐,引入真正的顶级人才,后世的许多华夏企业都在国外设立了自己的开发研究团队。这正如古人所说的山不来就我,我就去就山。

    对于李志攀所说的,余元浩十分地认可,他通过刘晓慧说道:

    “你这个想法很好,咱们公司现在在牙美利尖和立邦都有业务,把硬件开发团队设置在这两个地方都可以。当然我也认可你说的最好是把开发团队设置在牙美利尖,毕竟现在世界上一流的团队都在那边。

    既然我们在这点上没有什么分歧,那么以后如何组建团队就你自己看着办了。但是我有一点需要补充的是,除了引进第一流的人才作为骨干领导整个开发外,我们还必须引入有潜力且以后愿意到香江或者内地工作的华裔人员来进行培养。

    这些引进来培养作为后备力量的华裔人员在薪资待遇和雇佣方式上你要多加考虑,千万不要到时候人培养出来了却不能为我所用。”

    对于老板所说的,李志攀也有深切的感受。别说是在牙美利尖了,在香江现在跳槽也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别看华兴电子在香江来说待遇还算不错,公司这一年里也有跳槽出去的人。

    “老板要不咱们借鉴演艺圈里面普遍实行的经纪约?我有一个亲戚是在电影公司做事的,我曾经听他讲过演艺圈如何防范人员流失的问题。我们在培养人才的时候,在培养之初就完全可以借鉴他们所使用的那些方法与这批人签订经纪约合同。”

    余元浩夫妇虽然说不是十分地追星,但是对于演艺圈内明星与演艺公司之间的经纪约合同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他们经常看到报纸上在说某些演员因为不配合公司的要求而被公司雪藏,因为这个原因日子过得老惨了。

    这些演员甚至因为经济约中的天价违约费想跳槽也不能,哪怕即使想换其他不相干的工作,也因为有着经纪约的存在而行不通。

    好像是因为演艺公司可以安排一些工资很低的通告给这些演员,把他们的时间给占用起来,这样的话他们就没法找一个固定工作,往往都只能打点短工增加点额外收入。

    因为对于演艺圈内经纪约的这个印象,余元浩夫妇不由地为将来在李志攀手下工作的那些年轻人感到了几分同情。

    “你这个想法是不是具有可行性得找律师看一下,不过即使是可行,我建议对这些我们重点培养起来的骨干员工还是不要压榨的太过。

    毕竟人的创造力是与工作的激情是相关的,如果努力程度与收入不成正比,或者收入仅占所作出贡献程度的很小比例都会严重影响工作的激情,进而影响到这些骨干的创造力。

    咱们公司是科技公司,创造力是第一位的,我们不仅仅要留住这些人,更要留住他们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