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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初识“书生”

    鱼生自打那之后就失了联系,也没再来到酒吧,我的日子也回归平静,静地出奇,但没过多久另一个更怪异的人走进了酒吧。

    我记得那是个雨夜,冬雨总是细绵又带着寒意,因为下雨我请晚到到酒吧,天冷了,酒吧也冷清了很多。

    我到了酒吧看到靠窗的一个卡座坐着了一个客人。点了一杯鸡尾酒,一个人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一本厚厚的书,因为没有其他人,我坐在吧台里面打量这个带书来酒吧看的怪人。

    这人个头不高,约莫160左右,留着稍微有点点过时的三七分发型,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衣着为普通免烫衬衣和牛仔裤,一副聚精会神的样子让人实在不舍打扰,每隔一段时间就停下来要么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或者盯一盯外头沥沥的细雨,或脱下眼镜揉揉眼睛。

    “真是个怪人,第一次看人家在酒吧认真学习,估计是来错地方了吧!”吧台小妹对我说。

    “那也未必,两个世纪前的巴黎满大街的酒吧咖啡厅就聚集着一大班来自世界各地的大文豪,你喝杯咖啡可能就碰到庞德,乔伊斯;喝酒你就能碰到菲兹杰拉德,海明威…他们很多作品都是在这样的地方创作出来的。”

    “请说人话,都不知道你说的是谁!!”

    “不会吧,其他人可以不认识,海明威不可能不知道吧?学校期间我们应该都读过他的《老人与海》。”

    她做出无所谓的手势说:“书本里的东西早就还给老师了,唱歌的海鸣威我好像就听过。大叔,不过听你这么说你跟他应该是一类人,你不是也喜欢看书,应该过去认识认识。”她笑着说完继续忙她的事情去了。

    我再往那位书生看去,看到他又仿佛陷入无止境的沉思中。

    时间也随着雨滴坠落而流逝,到了9点唱第一拍歌的时候,店里除了这个书生,就多了一对避雨的小情侣。唱歌的时候书生停下阅读听我唱的三首歌,眼神交汇时候还对我做出肯定似的点头动作。唱完歌我不知道是实在太无聊还是忍不住好奇心拿了瓶啤酒走了过去。

    “不好意思,刚刚唱歌有没有打扰到你看书?敬你一杯。”

    他虽然有书的陪伴,但在这寂寥的雨夜似乎也不拒绝认识多我这么个人,他对我表示欢迎。

    “哪里哪里,请坐,完全不影响而且你唱得很好听。”

    “客气了,混口饭吃而已”我直接那瓶子喝了一口啤酒“看什么书呢?看你看得很入神。”

    他拿起放在旁边的书,展示书面给我看,是《卡拉马佐夫兄弟(上)》,他说“很好的一本书,作者也是我最喜欢的。”

    “是啊,世界名著来的,肯定不错。”

    “莫非你也看过?”

    “以前读大学时候看的,你知道,读大学闲的。不过好多年了,很多都忘了,不过对这本还是有印象的,故事挺长的。”

    “世界上所有作家中,我觉得最应该读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他对于书里人物的精神方面描写是最独到的,另外他对宗教,心理学,社会学都有深入阐述和生动的描写,这正是我们现在社会最缺乏的。我基本只看这些国外有名的作家写的书,而且最好经过一百年以上的沉淀,直至今天还备受肯定才是好书,有意义的书。”

    “我倒是不挑,有时候看到名字或者封面觉得喜欢就看了。”

    “你这样是不行的,我们一生中的时间是有限的,我们没办法读齐所有的著作,所以我觉得应该有选择地阅读和吸收知识,很多前人已经帮我们挑选好了,你可以先看看毛姆的《书与你》,里面值得一看的书都给你指出来了,我正是照着他的指引阅读的,很多人读陀思妥耶夫斯基只读《罪与罚》,其实《卡拉马佐夫兄弟》才是最能体现作者杰出创作能力的。可惜目前还只是读了一小部分。”

    “也许你是对的,不过我这个人比较随性,也没有特别的目的,所以我读书都是随机的,凭一时兴起的大多。求学期间一般跟潮流,流行什么就看什么。不过话说回来,阅读是为了拓展视野跟开阔思想,太局限于某一个边框或者要求不正违背了阅读和学习的意义,阅读还是自由一点好。”

    “你说的可能你觉得是对的,不过我不认同,我还是认为有个LIST比较好,学习应该是有计划,有目的,才能有所成的。”

    我本想辩驳,不过作为主人,我觉得我还是收敛一点,毕竟他是客人。

    他说完把仅剩杯中的一点鸡尾酒喝完,望着窗外的雨又转向问我“应该从来没人来这里看书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也是有的,不过我也来不久,您以前没来过吗?”

    “第一次来,今晚在附近散步,碰上下雨所以才进来,我不会喝酒,所以很少到酒吧,前面路口那家书吧我就去过几次。不过我有个习惯,去到哪里都带着书,闲的时候就可以看一下。”

    “很好的习惯。”

    “说不上,不过有的人总会投来异样的眼光,可能把我看为“异类”吧,不过无所谓,我都习惯了,在同学,亲戚,朋友,陌生人眼中我就是这么格格不入。不过我也管不上了,虽然现在科技进步,你带个pad也可以看书,或者电子书,或者直接手机软件都可以看了,不过我还是只看这种原汁原味的书本,只有这样一页页的才能称之为书,你可以阅读或是备注,喜欢的也可以划线标注,最重要的书本有它独有的书卷气,这个味道我觉得是世界上任何名牌香水所无法比拟的。”

    真是个异人啊,我心里嘀咕,不过对于书卷气这个说话我是肯定的,我以前也喜欢这个气味,新书有一股类似香草的油墨香味,旧书有一股淡淡霉味,加上泛黄的页面满满是时间的味道,不过今时今日喜欢这种味道确实有点不合时宜。特别是香味一词似乎也成了时尚女郎的专用名词,我忽然想起以前的一个朋友,他向我吹嘘他有能力一闻就能辨别出女孩子身上用的是哪个牌子的名牌香水,他的搭讪经常由此开始,也收获了特别多的女孩子的芳心,所以他在情场是一个不得了的存在,而我们两个人却在这里谈论书卷的气味,确实非常不合时宜。

    “你喜欢喝啤酒是吧?我叫多几瓶啤酒跟你聊聊,毕竟现在很难碰到聊书能聊一块去的人,”他有点小兴奋地说道,然后喊来服务员叫了两瓶啤酒。我也向服务员打手势示意给我也拿两瓶和一碟花生,记我个人的账,毕竟只是萍水相逢不想给人家留下个酒托的坏印象,而且我也清楚知道--知识分子都是贫穷的。

    “你最近还有在看什么书吗?”书生问我。

    “很久没看书了,现在在这里上班,晚上喝酒,白天睡觉,都没时间看了。”

    “不应该啊!你原来有这好习惯应该坚持,好好坚持下去,以后才有机会更进一步出人头地。”

    我苦笑,“现在这个社会应该未必看书就能出人头地了吧?”

    “确实也是,不过我总觉得梦想不可以丢,我读书时候就立志要好好读书,多读书,以后可以成为一个作家,像孙中山,鲁迅一样能够点醒我们中国人,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的人物,但是我们现在国家太缺少这样的人物了。现在的国人,都沉浸在金钱和浮躁中,我刚刚看《卡拉马佐夫兄弟》就在想,我们社会现在就缺失了一种宗教信仰,缺少像佐西马长老这样德高望重的人,当然也没有艾利克斯这样虔诚的信徒。”

    我不得不回想《卡拉马佐夫兄弟》的剧情以便接下去的谈话。卡拉马佐夫是个卑鄙下流又酗酒的酒色之徒,为人没底线还极度贪财,为了钱财可以不要妻子儿女的那种,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高大威猛且风流倜傥,风流到跟老子争起了一个风华绝代的寡妇,而且还因此被冤枉入狱,二弟虽心有城府但还是重情义和单纯的三弟(他刚说的艾利克斯)一直努力在设法营救因杀父罪入狱老大,不过结局我基本忘了。大概就是这么个故事。

    “没有宗教信仰也就无所畏惧,这样人做任何事就没有道德约束了。”他继续说道,正好服务员拿来了啤酒,我接过啤酒开了两瓶,并分别倒入服务员拿来的玻璃杯中。

    “来,敬你!”我举杯敬酒,他回敬并喝了一口便放下,还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沉浸在他的话题中。

    “我也认为现在我们社会道德约束太过于单薄,不过宗教还是有的,我们国家应该是接纳最多宗教的国家,佛教,道教,回教,天主教。。。”

    “其实还有一教派很普遍,就是儒教。”我反问道。

    “儒教只是劝人为善,完全没有约束力,而且宗教不是越多越好的,不是念阿弥陀佛就是佛教,也不是比个十字就是天主教,信仰就应该跟艾利克斯一样全心全意去信,去守护自己的宗教,爱信仰,爱人民,甚至爱土地,那应该是触及灵魂还有深入骨髓的,同时还得以身作则。而不是仅仅只是去念念经或者参加礼拜而已,背后却干些鸡鸣狗盗之事。”

    我差不多是个无神论者,所以对他说的有点云里雾里,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信徒到底怎么去量定他的信仰到底投入了多少,所以我不接话。

    “信仰不单单为了去信仰,而是要有了信仰之后要心怀敬意,心怀畏惧,所有宗教的相通之处在于约定了作为一个信徒的修为决定了死后的归宿,通俗来说就规定了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不过现在你对一个在做坏事的人说,你这样做你会下地狱的,估计会被人笑死。没有人再信这种福祸报论,这是我们社会发展的悲哀。”说到这里他心有感慨地举杯敬了我一杯酒,或许他不是敬我,也是在敬逝去的信仰吧。

    “你说的很有道理,不过我想我们也是无能为力的,毕竟几千年基础的宗教都不能约束人们了,我们又能做什么呢!”

    “朋友啊,正是有困难我们更需要有人迎难而上,我们需要戳破社会这个毒疮,然后用新的方法治疗,使其重新焕发新生。”

    “就像孙文弃医从文,还有鲁迅以笔为枪是吧?”

    “正是,社会越无情越麻木的时候就更需要作家文人站出来,一个活跃的民族要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应该有杰出的思想家,作家。”

    “确实是,你应该把你这些论点写出来去投稿,让世人知道你的想法,再传播出去就功德无量了。”

    “我何尝不想,写了好多文章去投稿了,但是从来都没发表过,不知道现在这些报纸的编辑在干嘛的,也许因为我的言论太过偏激。我发现现在的人们不仅不读书还不看报了,很多报纸都做不下去了,杂志就更别说了。归根结底是没有优秀的编辑,所以发掘不出优秀的人才。不过我也不会放弃,我会坚持下去,总得有人坚持别人不愿意坚持的事,但是我坚信我也一定会发表我的作品的,我每有感悟我都会写下来。有一个名人说过,一个未来的作家一定坚信他有一天终将会成为一个作家的。”

    “就像贝蒂-史密斯一样,小时候作文得了“优”,就坚信自己会成为一个作家是吧?”

    “贝蒂-史密斯?”

    “是啊,贝蒂-史密斯,写了《布鲁克林有棵树》,看过没有?”

    “什么是时代的书?”

    “应该是20世纪初的故事吧,美国初代移民潮的时候。”

    “那应该有100年以上了,改天找来读一读。之前美国只读马克吐温还有亨利-詹姆斯,哦对了,还有海明威。”

    我不禁想起刚刚跟吧台美女关于海明威的对话,看来我跟这个异人还真有相似之处。

    书生还是继续对他对书的认识侃侃而谈,时间不知不觉也过了十点,正好各人两瓶酒也喝完,他说他不会在外面待太晚,买了单也就走了,临走又问我刚刚说那么美国书叫什么来着?我再次告知,他表示感谢,并且说以后还会改变下习惯到酒吧来看书还有找我聊天,书吧太单调,一般都各人看各人的书,咖啡也不便宜。我表示期待。

    第一次认识就这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