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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卡本县奇案

    1932年的夏天,正是华盛顿屠杀爆发的时节,在美国卡本县发生了一件离奇的命案。

    那是8月12日的凌晨两点,警局忽然接到报警电话,在胜利煤矿开采厂发现了一具死尸。

    丹尼尔从睡梦中被局里的电话惊醒,收到消息,他立刻驱车赶往案发地点。作为本县知名的警探,他有义务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报警的是煤矿厂里的一名员工,名叫史蒂夫,据他所说,他今晚值夜,就在他巡查厂内情况的时候,发现一个煤坑里趴着一个人,他以为是有人在这里偷懒睡觉,便气愤地走了下去,想将这人叫醒,他摇了摇这人的身子,这人却全无反应,于是他便将这人翻了个身,竟发现这人的身前一片血红,一双死鱼般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眼珠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呼吸和心跳的痕迹,看样子已是个死人,他立刻报了警。

    在史蒂夫的带领下,四名警员跟着他往厂内走去,丹尼尔正是四人之一,除了他之外,一个是身材高大、酷爱健身的杰森,年纪和他差不多大,四十出头,是他的老搭档,浑身的肌肉又大又粗,将警服撑得紧紧的,另外两个都是年轻人,男的叫塔克,女的叫朱迪,年龄只有二十多岁。

    来到尸体所在的煤坑,四人蹲了下去,细细地看了看,借着手电筒的光线,可以发现这人是个大约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头发稀疏,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像是一位白领,身上散发出浓浓的血腥气息,而且夹带着酒精的气味。

    丹尼尔道:“检查一下他的伤口和口袋。”

    他的话简短而明确,在他的示意下,两名年轻的警员塔克和朱迪戴上了手套,小心翼翼地掀开男子身上沾满血的衣服,露出男子的上半身,这时便可以发现,男子腰间的位置,左右两边分别开了两个血洞,除此之外,似乎并没有别的伤口。

    塔克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说道:“见鬼,这是什么情况?”

    丹尼尔淡淡道:“这两个血洞,应该是肾脏所在的位置,如果我猜得不错,他的肾脏应该已经被人挖掉了。”

    塔克扒开男子身上的血洞,用手电筒往里照了照,果然发现里面空荡荡的。

    这时,朱迪从男子衣服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几张银行卡和一叠钞票,夹着一张驾驶证,上面的头像正是这名死去的男子,而他的名字叫做克里。

    杰森目睹着这一切,向史蒂夫问道:“这个人是不是你们厂里的工人?”

    史蒂夫不假思索地摇了摇头:“不是,绝不是,在我的印象里,厂里并没有名字叫克里的人,而且他的长相我也完全陌生。”他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更何况,我们煤矿厂里的工人都穿着工作服,身上都是乌黑的,而这人穿得这么高贵,身上也没有被煤炭染黑,显然不是我们厂里的人。”

    杰森道:“那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你们厂里?”

    史蒂夫摇着头道:“这我可什么也不知道了。”

    丹尼尔道:“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有人将克里骗到了这里,并且在这里杀掉了他,要么是有人先杀掉了克里,然后将他的尸体带到这里来。”

    他起身四处看了看,附近并没有找到任何打斗的痕迹,而在煤坑之外,也没有发现一点血迹,丹尼尔判断,克里一定是死后被人抛尸在此,而且,也只有这样,凶手才有足够的时间挖去死者的双肾。

    杰森也是一样的看法,但他有个疑问:“如果克里跟这家工厂没有任何关系,凶手为什么要将他的尸体带到这里来,是否有特别的用意?”

    这个问题丹尼尔也无法回答,他站在煤坑前,四下观察,周围另有几个煤坑,并无任何特别之处,只是在他的脚下,立着一根石柱,上面刻着“11”这个数字,他问:“这是什么?”

    史蒂夫答道:“哦,这是煤坑的编号,每一个煤坑都有的,如你所见,这正是11号煤坑。”

    “11号煤坑……”丹尼尔思索了半晌,却并不能将这个数字与克里的死联系起来。

    法医很快赶到现场,带走了克里的尸体。

    丹尼尔示意塔克和朱迪向史蒂夫录了一份口供,然后也回到了警局。

    局长是个大腹便便的老头,丹尼尔一走进去就听见他在抱怨:“真是的,这究竟是什么世道,经济萧条不说,犯罪率还不断提高,我看老天一定是在惩罚我。”

    丹尼尔在他对面坐下,戏谑道:“看来你的旅游计划又泡汤了?”

    局长道:“我老婆后天过生日,她一直想出去旅游,所以我本来打算明天就请个假,该死的,谁知道今晚又发生这样的事。”

    丹尼尔道:“这种犯罪事件经常会有的,交给我们处理不就行了?”

    局长叹了口气:“我也是这样想的,可是上面发话了,接下来的一个月局子里任何人都不能休假,包括我。”

    丹尼尔不解道:“为什么?”

    局长道:“还不是因为华盛顿那件事情,一群家里揭不开锅的退伍老兵想要提前领取补贴,被前商务部长那老小子无情地拒绝了,还派军队残酷地镇压,死伤了不少人。”

    丹尼尔知道,他口中所说的前商务部长指的正是当今的总统胡佛先生,在当上总统之前,胡佛担任的正是商务部长,而7月底的那场暴力镇压事件,他也看过相关的新闻。

    “可是,这件事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他问。

    局长耸了耸肩,有些讥诮地笑了一声,说道:“这件事引起了民众极大的反对情绪,很多人对总统先生的决策感到不满,为了挽回支持率,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只会嘴巴放炮的虚把式,总统先生决定好好提升一下自己的政绩,当然,降低犯罪率也是其中的一项。”

    “原来如此。”丹尼尔挑了挑眉:“只要不拖欠工资,要我每天加班都行。”

    局长问道:“你家里情况如何?好久不见蒂娜和马里诺,他们母子还好么?”

    丹尼尔答道:“还是老样子,不过蒂娜最近失业了,她的情绪有些糟糕。”

    局长又叹了一口气,走过来拍了拍丹尼尔的肩膀,安慰道:“作为一家之主,你可要挺住,好好干吧,多破几件案子,我会为你申请奖金。”

    丹尼尔笑了笑,没有说话,他的笑意有些苦涩。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警探,他深知破案没有那么简单,有时候甚至不得不靠一点运气,而昨晚的命案,他们现在一点线索也没有。

    第二天一早,丹尼尔等人就展开了对昨夜这件杀人案的调查,他们先是联系到了死者克里的家属,得知克里是一家金融公司的债券经理,平时上班矜矜业业,生活上也没有什么陋习,只是偶尔喜欢和朋友出去喝酒聚会,日子一向过得简单而规律,倒也没有与谁结过仇,不知道为什么会遭此横祸,说到最后,克里的家人失声痛哭起来,丹尼尔几人黯然叹息,又来到克里所在的公司,从他的同事们口中得知,昨晚他和大家一起去酒吧喝了酒,但是喝得并不多,喝完之后克里便独自回家了。

    “他一个人回去的?什么时候?怎么回的?”丹尼尔问。

    克里的同事们回答道:“不错,只有他一个人,那是昨晚十一点过将近十二点的时候,他打车回去的。”

    “那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司机的样子?”丹尼尔又问。

    “没有……”同事们都摇了摇头。

    “对了!”突然有一个人大声说道:“我记起来了,他好像戴着一个帽子。”

    丹尼尔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是个男人?”

    这人点了点头:“不错,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他的身材倒是瞟了一眼,依稀记得很高大,穿着一身牛仔衣服,其他的……抱歉,我真的没什么印象了。”

    杰森问道:“昨晚克里走的时候,有没有喝醉?”

    “是有一点醉醺醺的,他的酒量不太好。”克里的同事们这样说道。

    “嗯,想到什么线索请立即联系我们。”杰森说。

    坐在车里,几人讨论着这件事。

    塔克一边翻着笔记本,一边说道:“法医的鉴定结果已经出来了,克里死亡的时间大概是凌晨一点半左右,死亡的原因是酒后过度兴奋或者过度刺激影响到了心血管系统,导致窒息,而他体内的双肾也是死后被割掉的。”

    “过度兴奋或者刺激?”丹尼尔皱眉道:“这话怎么讲?”

    塔克道:“在克里的肛内发现了裂口和血迹,也就是说,他在死前遭到了性侵。”

    听见这句话,正在开车的朱迪神色变了变,作为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子,她似乎对这种事觉得有些尴尬。

    杰森耸了耸肩,为了缓解气氛,笑道:“看样子他是遇到了变态,只不过这年头的变态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丹尼尔道:“克里是将近十二点离开酒吧的,然后凌晨一点半死掉,接着两点被史蒂夫在工厂里发现,也就是说,凶手在九十分钟内完成了杀人,紧接着用了半个小时割肾以及抛尸。”

    杰森道:“这说明死亡地点和抛尸地点隔得并不远。”

    丹尼尔道:“不错,我们得去工厂附近查看一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

    工厂所在的位置处于一片工业区,十分空旷,住房也很少,除了一条笔直的马路,就是杂草丛生的旷野,一条小河蜿蜒流过,几人四处找了一阵,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这时,他们看见一座小屋,便走过去,打算问一问。

    屋门是关着的,朱迪敲了敲门,过了半晌,门从里面拉开了,走出一个白头发的老人,这老人面容十分骇人,左脸几乎完全是塌下去的,就像是被烧毁的一样,黑里透红,骨骼的轮廓清晰可见,就好像是在骨头上搭了一张皮,而他的左眼,竟是一个黑幽幽的深洞,没有眼珠,朱迪第一眼看见他就被吓了一跳,身子不禁往后缩了缩,失声叫了出来。

    丹尼尔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使她镇定一些,然后看着老人道:“我们是警察,有件案子想跟你调查一下,不知道你现在方不方便?”

    老人淡淡道:“当然,你们请随意。”

    他走进屋子,拿起一个黑色的眼罩戴在头上,遮住了自己的左眼,说道:“抱歉,我的样子一定吓到了你们。”

    丹尼尔观察着他的背影,从身后看去,他的身形高大结实,步伐缓慢而沉重,看起来给人一种孤苦落寞的感觉,但身上却又散发出坚定稳重的气质,他的左腿微瘸,像是受过伤的样子。

    几人跟着他走进去,屋子里有些黑暗,整个空间不足二十平米,东西杂乱地堆放着。

    朱迪拍了拍自己的胸口,过了很久才缓过神来,勉强笑了笑,说道:“刚才是我失礼了,对不起。”

    老人淡淡道:“像你这么客气的执法人员已经不多了,只不过你还是个小姑娘,一看就是个新人。”

    朱迪微笑道:“你的眼光真准,我是今年年初刚到局里报到的。”

    “祝你前途似锦,美丽的姑娘。”老人道:“好了,有什么事你们尽管问吧,我也不想耽误你们宝贵的时间。”说着,他在屋子里靠窗边的一张摇椅上坐了下去,旁边摆着一个小茶几,他拿起上面的一瓶白兰地兀自喝了两口。

    丹尼尔道:“这是你的家么?”

    老人道:“不错,小是小了些,但好歹也是个能栖身的地方,就算狗也要有个窝的,不是么?”

    丹尼尔道:“昨晚你有没有在家里?”

    老人道:“像我这么老的人,早已经没有年轻人那种放纵而激情的夜生活了,不在家里睡觉又能干什么呢?”

    丹尼尔道:“那么昨天晚上你有没听见什么动静,比如汽车的声音,大概凌晨十二点到一点过的样子?”

    老人摇了摇头:“没有。”

    丹尼尔道:“你确定?”

    老人点了点头,说道:“不过,说起汽车,刚才我在河边发现一辆出租车,只有车没有人,像是被人丢弃在那里一般,本来我还打算报警的,我这糟糕的记性。”他拍了拍额头。

    听见“出租车”这三个字,几人的眼睛都亮了起来,因为昨晚克里正是坐出租车离开酒吧的。

    “现在你不用报警了。”丹尼尔道:“请问那辆出租车在哪里?”

    老人朝门外指了指:“从我家走过去,就沿着河走两公里左右,如果没有被人挪走的话,你们应该就能看见它孤零零地停在河边。”

    离去之前,丹尼尔又道:“对了,怎么称呼?”

    说着,他伸出手去。

    老人与他握了握手,道:“叫我威尔。”

    在握手的时候,丹尼尔故意观察了一下,发现老人右手的掌心和手指上有很多老茧,触摸起来硬硬的,有些硌手,他笑了笑:“好的,威尔先生。”

    按照老人所指的方向,四人驱车迅速赶去,果然在两公里之外发现了一辆出租车。

    塔克和朱迪跑得最快,一脸兴奋的样子,两人都是入警不到一年的雏鸟,每次查案的时候,一发现新证据,就好像发现了新大陆。

    杰森走在后面,笑着摇了摇头:“你们两个家伙可别乱碰,破坏了证据可就不妙了。”

    听见他的话,两人都不敢擅自去开车门,而是站在车外弯着腰往车里张望,忽然间,朱迪失声叫道:“啊,车里有血!”塔克也在叫着:“快来,你们快来看!”

    闻言,丹尼尔和杰森加快步伐走了过去。

    血在车的后排,主要集中在座椅上,从血的颜色来看,像是不到一天的样子,时间和昨夜凌晨克里死的时间正吻合,车里看起来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留下任何可疑的东西。

    塔克狐疑地道:“假如这就是昨晚克里坐的那辆车,凶手难道是在车里取掉了他的肾?那塔克的肾又在哪里?”

    丹尼尔道:“凶手既然在他死后如此大费周章,当然不可能把他的肾留在车上。”

    他指了指眼前的小河,说道:“打电话叫人来,看看能不能从河里打捞出什么东西,比如刀子之类的,既然凶手把车子丢在这里,划开克里身体所用的刀子很可能被他扔进了河中。”

    塔克点了点头,立刻打电话给打捞队的人。

    没过多久,人就来了,在河里打捞了一阵,却丝毫没有收获。

    而附近的一家出租车公司倒是声称昨天晚上有一辆车被人劫了,他们派人来查看,确认了正是这辆车子。

    “那个人长得很高,穿着一双皮筒靴,头上戴着帽子,因为天太黑了,所以我没有看清他的脸,他上车之后,坐在我的后排,我刚要准备启动车子的时候,他就用枪指着我的后脑勺,要我下车往前走,不许回头看,否则他就一枪杀了我。他的声音很低沉,不知道为什么,光是听见他的声音就令人觉得有些害怕。”这就是被抢车的司机的描述。

    “身材高大,戴着帽子,这和克里同事的描述也是吻合的。”克里说道。

    他一边说,一边在他的笔记本上做好记录。

    丹尼尔示意他道:“写上去,凶手持枪。”

    回到警局,大家召开了一个会议。

    通过一番讨论,众人认为这起案件首先有两个问题需要思考:

    凶手是故意杀人,还是意外杀人?

    凶手为什么要取走克里的肾脏?

    杰森认为,凶手的原本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性侵,只是他没有想到,这竟导致克里猝死。

    丹尼尔问:“那他又为什么要取走克里的肾?”

    杰森耸了耸肩:“或许是一时兴起的恶趣味?”

    丹尼尔摇了摇头,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如果是这样,他根本就不必劫车,而且,如果凶手的本意不是杀人,在克里死后,他的第一反应应该是惊慌、害怕,不可能还有心情解剖克里的尸体,从他劫车到杀人,再到抛尸,整个过程时间很短,必然是提前谋划好的故意杀人,在他的计划里,本打算先性侵,再杀人取肾,克里的猝死算是意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计划,反而让他省了事。”

    杰森道:“你的意思是,凶手从一开始就制定了计划,选择了克里作为他的目标?”

    丹尼尔道:“也许,又或者他劫车之后就悄悄守在酒吧的门外,静静地等待着喝醉酒的人从里面出来,也许是克里,也许是别人,总之是令他满意的人,就像猎人等待他的猎物一样,至于取走肾脏,或许是一种纪念。”

    杰森道:“那么他多半是个同性恋,而且有解剖尸体的怪癖,就像开膛手杰克?”

    “很有可能。”丹尼尔道:“所以我们的排查范围可以暂定为同性恋团体。”

    塔克不解道:“为什么是暂定?”

    丹尼尔摸了摸鼻子,似乎在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杰森已笑道:“孩子,性侵男人不代表一定就是个同性恋,也有可能是双性恋。”

    塔克的脸红了红,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这时候,局里又接到了报警电话,是从菜市场里打来的,几人立刻赶去。

    报警的是个卖菜的女老板。“我发誓,这绝不是猪的肾脏,虽然猪的肾脏和人的肾脏很像,但我还是一眼就能够辨别。”她指着摊子上的两个肾脏说道。

    从颜色上来看,这一对肾脏和别的肾脏的确有些不同。

    “我看了报纸,昨晚有人被割了肾,所以我立马联想到这件事,于是就报了警。”女老板道。

    丹尼尔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

    “就是刚才,我发誓,本来没有的。”女老板重复着这句话,拍着额头道:“真是见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这里。”

    丹尼尔神色凝重,如果这真的是克里的肾,那么凶手一定还在附近。

    周围聚拢了许多人,其中不乏听说过昨夜那件命案的,脸上都露出了惊骇之色。

    忽然,杰森在人群中发现一个戴着帽子的高个子男人,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便朝他冲了过去,叫道:“是你,别跑!”

    他将男子按倒在地,大声道:“恶作剧是么,看见大家吃惊和害怕的样子,你是不是觉得很得意?”

    根据他的经验,很多杀人抛尸的凶手都会在现场逗留,暗中观察,以获得心理上的满足和刺激。

    男子几乎带着哭腔呼喊道:“不,不,不是我,真的不是我,我什么也没有做!”

    丹尼尔无奈地耸了耸肩,走过去拍了下杰森的肩膀:“嘿,老兄,你太紧张了。”

    杰森道:“昨晚那个凶手也是戴帽子的高个子,和他一模一样。”

    丹尼尔道:“但这并不能证明他就是凶手。”

    一番排查之后,果然很快就排除了这个人的嫌疑,因为昨夜凌晨案发的时候,这人正在酒吧里和朋友聚会,在场有五六个人都能证明。

    凶手将肾脏丢在这里之后,显然很快就离开了,几个人搜查了一阵,没有任何收获。

    经过化验,这一对肾脏的确是人的肾脏,而且和克里的身体完全匹配,也就是说,这一对肾脏正是凶手从克里的身上割下来的。

    “这不是恶作剧。”丹尼尔目中闪着光,沉声道:“这是一种炫耀。”

    “炫耀?”塔克和朱迪都不明白他的意思。

    丹尼尔解释道:“凶手杀人之后,取走死者的肾脏,然后故意将它们丢弃在一个人多的地方,以便别人发现,他要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就好像是在炫耀自己的战利品。”

    在这之前,他本以为凶手取走克里的肾是出于某种纪念的目的,现在看来,他错了,这更像是正确答案。

    直到晚上十一点的时候,丹尼尔才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家里。

    一走进门,看见妻子蒂娜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像是在等他回来。

    “终于回家了么,我的大忙人。”蒂娜走也不转地道。

    “抱歉,这两天发生了一件命案,局子里正在调查。”丹尼尔脱掉鞋子,走进去说道。

    他来到马里诺的房间里,只见小儿子正在沉睡,他在床前蹲下,摸了摸儿子的脑袋,看着儿子这张可爱的小脸,他的心里感觉到一丝温暖和踏实。干这行太久了,见过那么多命案的发生,他的心里难免会产生一种悲凉之感,家就是他唯一的港湾,儿子一天天长大,令他觉得这世界仍旧充满希望。

    蒂娜走进房间,靠在门框上温柔地看着他,轻声说道:“我听邻居们说了,胜利煤矿厂的抛尸案,怎么样,有线索么?”

    丹尼尔摇了摇头,起身走了出去,说道:“目前还没有头绪。”

    他拥着妻子的腰肢,说道:“时间不早了,我们也该休息了。”

    妻子笑了笑,主动凑上嘴来。二人拥吻一阵,丹尼尔抱起蒂娜,回到了他们自己的房间里,为了不吵到儿子,他们躲在被窝里干那种事,隐隐约约能听见蒂娜的娇笑声,很快就变成了急促的喘息。

    完事之后,两人抱在一起,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床头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

    蒂娜被吵醒之后,接起了电话,听了一下之后,便摇了摇丹尼尔的肩膀:“找你的。”

    丹尼尔迷迷糊糊地从妻子手里拿过电话,只听电话那头传来塔克的声音:“喂,我找到凶手了,嗯……准确来说是一个很可疑的人,请快些过来!”

    “你在哪里?”丹尼尔揉了揉眼睛,问道,随后很快就挂掉了电话。

    “真是的,三更半夜也不让人清净。”丹尼尔一边穿着衣服,一边忍不住地抱怨。

    “很像你年轻的时候,不是吗?”蒂娜微笑着说道。

    丹尼尔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开着车离开家里,往塔克告诉他的地址赶去。

    昏暗的街尾,昏暗的霓虹灯,一块不起眼的招牌上,两个一丝不挂的男人紧紧相拥,招牌下是一个小巷子,巷子里面有个俱乐部,很显然,这是一家同性恋俱乐部。

    “犯罪嫌疑人不是一个同性恋么,所以我就想到了来这里调查,果不其然,我很快就发现了有个人很值得怀疑。”坦克向丹尼尔解释着。

    丹尼尔顺着他暗示的方向看去,看见的是一个中年男人,这男人身材高大而干瘦,皮肤油腻,两眼目光阴沉,穿着牛仔衣和牛仔裤,带着一个西部牛仔式的帽子,正在一遍小酌,一遍用目光扫视俱乐部里形形色色的男人,就好像在打量着什么。

    “还记得么,克里的同事说,那晚的司机穿着一身牛仔服,而且戴着帽子。”塔克凑在丹尼尔耳边,压低着声音说道。

    “当然记得。”丹尼尔说:“除此之外,你还发现了什么?”

    塔克道:“我跟老板打听了一下,这个人最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来这里找乐子,偏偏案发那天晚上没来,我想这里面一定有古怪。”

    丹尼尔点了点头:“如此说来,他的嫌疑的确很大。”

    两人朝着那个男子走了过去。丹尼尔掏出证件,说道:“我们是警察,有点事情想问你。”

    听见是警察,男子的脸色变了变,坐直了身子,怔了半晌才道:“什么事?”

    丹尼尔道:“8月11日晚上到12日凌晨这段时间,你在哪里?”

    男子道:“我忘了,可能在家睡觉,可能在酒吧或者俱乐部……谁会记得这么清楚?”

    丹尼尔道:“你一个人,还是和朋友在一起?”

    男子道:“一个人,那又怎么样?”

    丹尼尔道:“那你做过什么?”

    男子道:“忘了,全都忘了。”

    见从他嘴里问不出什么,两人只好将他带回警局,叫来克里的同事和出租车司机指认。

    “不太像,那晚上那个人戴的不是这种帽子,而是鸭舌帽。”克里的同事说道:“而且身材也有差异,那个人要壮一些。”

    出租车司机也摇了摇头:“不是他,他的肩膀有点驼,而那个人的腰我记得挺得非常直,虽然我没有看清他的脸……”

    如此看来,这个男人显然不是凶手,警局只好将他放了。

    他走出去的时候,嘴角浮现一丝冷笑,仿佛有些戏谑地看了丹尼尔和塔克一眼,一脸的嘲笑之意。

    好不容易发现可疑的人,如今线索又断了,之后的几天里,塔克又去了那个俱乐部几趟,毫无发现。

    这件案子只能暂时放下,除了热情高涨的塔克之外,大家都去处理其他案子了。

    过了一段时间,8月底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尸体被人在公交车站台边发现,同样是凌晨被人杀掉的,名字叫伊莎贝拉,死后被人割去了一截肠子。

    这让人立马联想到前些天被挖肾的克里,难道这两件案子有什么联系?或者更大胆地猜测,难道凶手是同一个人?

    “如果是同一个人,那么死者被割走的肠子一定还会出现。”丹尼尔说道。

    果不其然,第二天死者的肠子就出现了,是被人邮寄到警局来的,而且在同一时间,新闻社也收到了照片,刊登了这件事情。

    “看来我之前的想法是对的,他是在炫耀。”丹尼尔一向冷静的脸上,看得出一丝愤怒。

    可惜的是,警局和新闻社收到的邮件都是匿名寄来的,而且根本不知道是从什么寄出地点,经过技术局的努力,分析出拍摄照片所使用的相机型号,已是唯一能得到的线索。

    “那是一种很罕见的枪式相机,名叫马克三·海蒂,是桑顿·皮卡德公司在一战时期所设计的产品,想不到二十几年之后竟然还能见到,我以为早已经绝版了,我的天啊。”塔克一边说着,一边忍不住感叹。

    这一点倒值得让人注意,丹尼尔问道:“除此之外,还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我的意思是,和12日凌晨那起案件是否还有什么相似之处。”

    塔克翻看着笔记本,看了半晌之后,说道:“对了,死者是在9号站台被发现的,同样没有任何仇杀或者报复的证据,不同点在于,死者生前没有过遭受性侵的痕迹。”

    “9号站台……”朱迪说道:“联想起克里被抛尸的11号煤坑,这两个数字是否有什么特别的指代?”

    杰森耸了耸肩:“也许这只是巧合。”

    丹尼尔摇头道:“不,一定是有所用意。”

    到底是什么用意?几人一时半会儿都想不清楚。

    塔克对此格外有兴趣,一直苦苦思索,奈何并没有取得什么突破。

    又过了几天,9月上旬的时候,一具尸体被人在卡特街12号被人发现,死者名叫利比,被人挖去了肝脏,第二天,肝脏在警局大门口出现,这一次不是邮寄来的,是被人用绳子系起来,挂在警局大门的正上方。

    许多新闻社的头条都在报道这件事情,一时间已经引起了人们的恐慌。

    很显然,这一系列案件都是故意杀人,三名死者之间并无任何联系,但都被凶手挖去了身体内的某一器官,而且他们被挖去的器官一定很快就会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内,明显凶手是有意为之。

    “在所有凶杀案中,凶手的特殊行为都是在表达某种感情或者透露某种信息。”这是丹尼尔办案多年的经验:“那么凶手想要表达的究竟是什么?”

    塔克猜测道:“也许是一种耀武扬威,想告诉世人我们警方的无能?”

    这的确是一种可能,丹尼尔无法否认,但他并不是很认同这个说法,因为如果只是为了耀武扬威,凶手不必如此大费周章,他更相信凶手是在宣泄某种情绪,或者是对社会的不满,或者是对自己人生不得意的报复和发泄。

    像这种既非仇杀,而且凶手和死者很可能并不认识的案件,调查起来一向很麻烦,除了一开始掌握的线索,对于凶手的认识一点进展也没有,后两起案件根本就没有目击者,调查了死者的亲朋好友之后,也完全得不到任何有用的信息,他们甚至完全想不通死者为什么会被人杀害,唯一的解释就是,这是恶作剧一般的随机杀人。

    但在丹尼尔看来,这三起凶杀案绝非恶作剧,也不是随机杀人,凶手试图利用这三名死者向外界表达某种信息,只不过究竟是什么信息,还没有被破解出来。

    很快的,又有一起目的无明显指向的凶杀案发生,死者名叫琳达,被人挖走了肺,一天之后,被挖走的肺于报社大门口被人发现,这已是第四名死者。

    死者被抛尸的地点,没有任何与数字相关的东西,可是在死者的脸上,被人画了十二条杠。

    9月底的时候,一个名叫大卫的男子被人在荒野中发现,胸膛上用红笔书写了“4”这个数字,倒是没有被人开膛破肚的痕迹,之所以将这起案件与前面的三起案件联系起来,是因为他的身上同样缺失了某种部分。

    那是牙齿,准确来说,是五颗假牙,第二天准时出现在报社门口,没有人看到是谁将它们放在这里的。

    接连发生的凶杀案引起了局里高度重视,局长向丹尼尔等人施压,命令他们必须尽管破案,以稳定惶惶不安的人心。

    将这五起案件联系起来,丹尼尔等人一致认为,数字在案件中传达着很重要的信息。

    “让我们来梳理一下,第一起案件,死者被抛尸在11号煤坑,对应的数字是11,第二起案件,死者在9号公交站台被人发现,对应的数字是9,第三起案件,死者被抛尸在卡特街12号,对应的数字是12,第四起案件,死者的脸上被人画了十二条杠,对应的数字也是12,第五起案件,死者的胸膛上写着‘4’,对应的数字也就是4,现在我们试图将它们联系起来,11,9,12,12,4,意味着什么?”塔克整理着这五个数字,试图从中发现某种信息。

    几人思索着,朱迪费解道:“能发现什么?”她疑惑地转头看着三人。

    杰森笑了笑:“什么也不能发现,也许是我们多疑了。”

    丹尼尔一脸凝思之色,忽然说道:“让我们试着将死者的名字带入进来,第一个死者的名字叫克里,KERI,开头字母是K,也就是英文字母表里的第十一个字母,刚好对应的数字是11,第二个死者的名字叫伊莎贝拉,ISABELLA,开头字母是I,也就是第九个字母,对应的数字正好是9,第三个死者的名字叫利比,LIBI,开头字母是L,对应数字12,而L正是第十二个字母,同样的,第四个死者,琳达,LINDA,开头字母L,对应的数字也是12,至于第五个死者,也就是大卫,DAVID,开头字母是D,第四个字母,所以对应数字是4,这绝不可能是巧合。”

    听完他的话,另外三人都瞪大了眼睛,满脸震撼之色,塔克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大声道:“不错,第一个死者被挖掉了肾,用字母拼写也就是KIDNEY,开头字母也是K,第二个死者被割走一截肠子,INTESTINE,首字母正是I,第三个死者被挖走了肝脏,LIVER,首字母也是和L符合的,第四个死者被挖走的是肺,LUNG,也是L,第五个死者被撬走假牙,DENLTURE,对应字母D,这一切都刚好是吻合的!”

    他激动地跳了起来,拍着手又说道:“该死,我就说为什么大卫本身的牙齿完好无损,偏偏掉了假牙,原来凶手是醉温之意不在酒,他根本不是想敲掉死者的牙齿,而是希望通过这件事传达‘D’这个字母。”

    朱迪吃惊地道:“也就是说,凶手杀掉这五个人是为了传达出五个字母,也就是K,I,L,L,D?”

    “不错。”丹尼尔道:“如果把几个字母拼凑起来,就会发现前面四个是KILL(杀)。”

    “那第五个字母呢?”朱迪迫不及待地追问。

    丹尼尔沉思半晌,回答道:“如果我没有猜错,也许那代表的是一个人名。”

    他目光闪动:“那才是他真正想要杀掉的人!”

    朱迪瞪大了眼睛道:“也就是说,前面五个死者都不是凶手真正想要杀的,他想杀的另有其人?”

    丹尼尔点了点头:“不错。”

    朱迪道:“可是他为什么不直接去杀他真正想杀的那个人,而要如此绕个圈子呢?”

    杰森道:“这还不简单,他不敢呗,只能拿无辜的人出气,他就是个懦夫。”

    他的话一向说的很快,通常丹尼尔都不怎么认同,但这次丹尼尔认为他算是说对了一半。

    “与其说是不敢,倒不如说是他办不到,也许是一个远在他方的人,或者他根本接触不到的人。”

    塔克道:“那么,D这个字母代表的究竟是谁呢?”

    朱迪道:“按照惯例,很可能也是代表一个人名的首字母。”

    众人点了点头,都同意这个看法,可是,代表的究竟是什么名字,却无从得知。

    丹尼尔道:“现在我们再来整理一下凶手的线索,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个高个子,持有手枪,我们暂时不知道那是什么型号的枪,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有枪,而且他拥有一台一战时期所使用的相机,根据时间推算,我们可以估计他的年龄至少也在五十岁左右,同时,他是个同性恋,或者双性恋,但是瘾应该不大,除了第一个受害者,其余四人均无受到性侵的迹象,也许他并不是单身,但也许是,我们无法确定,他通常都在夜深的时候行凶,杀完人之后立刻就抛尸,而他每次杀人的手法都不相同。”

    塔克接着他的话说道:“不错,第一个死者是被性侵致死的,第二个是从背后用乱刀捅死的,第三个是用钝器袭击头部,第四个是用刀从脖子侧面捅进去,第五个是从身后割断了死者的喉咙,不难看出,凶手习惯于用刀杀人。”

    杰森说道:“看来,这人倒是个用刀高手了。”

    塔克道:“不错,他杀人的动作和手法极其专业,而且从死者伤口的长度和深度来看,他所用的应该是一种刀刃十分锋利而且偏厚的一种刀。”

    丹尼尔道:“军刀。”

    塔克道:“是的。”

    丹尼尔道:“凶手极有可能是当过兵的,我们的范围应该锁定在参加过一战的老兵,立刻去调查一下,卡本县符合条件的人有多少。”

    收到命令,塔克和朱迪立刻走了出去。

    经过一番筛查,目标锁定为十二人,大家决定分头去调查。

    丹尼尔负责调查的有三个人,第一个人他很快就排除了,因为对方正好在上个月的时候死了。

    第二个人是个家庭幸福的老人,生活很富裕,也很知足,完全找不到杀人或者报复社会的理由,况且,发生凶杀案的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和家人朋友在一起,有着十足的证据表明,他不可能是杀人凶手。

    第三个人的名字叫威尔,丹尼尔对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当他来到威尔所住的地方时,这才发现自己来过这里。

    小河流淌,四野空旷,在离胜利煤矿厂,也就是第一起命案发生的地点两公里之外,有一间简陋的屋子,上次丹尼尔等人来过这里。

    这时屋门是关着的,好像没有人,丹尼尔走上前敲了敲门,等了半晌屋子里也没有任何回应。

    果然没有人,丹尼尔发现门并没有上锁,打算进去瞧瞧,于是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同样简陋,家具都是老旧而有些破烂的,东西也堆放得很杂乱,丹尼尔走进去四处查看,忽然在角落里看见一顶鸭舌帽和一把狙击枪,那是一战时期流行的老式型号,而且墙角的一个木柜上,挂着一个皮革刀套,里面插满了各式军刀,一瞬间,丹尼尔怔住了。

    突然,一个阴沉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冷森森地说道:“原来是你,警官。”

    丹尼尔几乎被吓了一跳,转过身去,只见一个高高的男子站在门口,脸上带着一个黑色的眼罩,遮住自己的左眼,正是威尔。他的手里提着一把砍刀,看样子刚才就在外面附近活动,并没有走远,难怪家里的门没有上锁。

    “不错,你还记得我。”丹尼尔很快就恢复了镇定,右手悄然摸到了腰畔,随时准备拔出腰带上的手枪。

    他看着威尔手里的砍刀,严肃地问道:“你去做了什么?”

    威尔淡淡道:“出去砍了几棵树,准备搭个围栏,有何贵干?”

    说着,他拿着刀满满走了进来。

    丹尼尔拔出手枪,指着他道:“不要动,再向前一步我就开枪!”

    威尔立刻站住了,他的脸上没有丝毫惊慌和害怕的表情,反而一脸平淡,看着丹尼尔道:“严格来说,你握枪的姿势并不十分标准,这也难怪,你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没有受到过军人那般的训练。”

    丹尼尔皱眉道:“这么说你显然是个军人?”

    威尔道:“当然。”

    丹尼尔道:“你有枪式相机?”

    威尔道:“那玩意儿珍贵得很,但我的确有。”

    丹尼尔的脸色已经变了:“你是个用刀的高手?”

    威尔道:“当年在战场上的时候,我用刀杀的人也许比用枪杀过的人还多。”

    “很好,现在请你跟我到警局走一趟!”

    他拿出手铐,威尔并没有反抗。

    警方很快出动力量,在威尔的家里搜查,找出了一把狙击枪,一把猎枪,一把老式手枪,七把军刀,一把砍刀,同时那顶鸭舌帽也作为证物带走。

    当天下午,叫来第一起案件中的死者克里的同事以及那晚被劫走出租车的司机,他们是唯一与凶手接触过的人。

    “这顶鸭舌帽,好像是,但又好像不是,当晚天色太暗,我没有看清楚,时间又过得有点久了,抱歉,我真的无法确定。”克里的同事说道:“至于他的身形,老实说,也无法确定……”

    出租车司机说道:“那晚我并没有看见他的脸,但我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他就是凶手。”

    “为什么?”丹尼尔问。

    “这是我的直觉。”司机说道。

    这样的说辞,根本不能指控威尔是凶手,一时间,所有人都陷入了失望。

    “最关键的那台枪式相机没有找到,只有那个东西才能作为直接的证据。”塔克说道。

    凶手曾给新闻社寄过一张照片,通过照片已经确定了凶手所使用的相机型号,如果能在威尔家中找到对应的那台相机,就能指控威尔,可惜,偏偏在威尔家并没有找出来。

    丹尼尔记得,威尔亲口向他承认自己拥有一台那样的相机。

    “他一定是把那台相机毁了,消灭了证据。”丹尼尔立刻就想到了这一点。

    可惜的是,警察们在威尔家附近四处搜查了很久,始终没有找到被销毁的那台相机。

    如此一来,警局只好将人放了。

    “就这么放他走了?”塔克心有不甘。

    “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丹尼尔说。

    “如果这样,世间还有什么正义?”塔克说道。

    “正义是正义,法律是法

    律。”丹尼尔也觉得很无奈。

    其实,在他的直觉和判断里,威尔的确极有可能是凶手。

    过了几天,警局收到一封信,是寄给丹尼尔的,丹尼尔拆开一看,里面是一张纸,用打字机写着这样一串数字:11,9,12,12,4,13。

    丹尼尔立刻就看出这是凶手寄来的,而且他也明白这串数字的含义,每一个数字都代表一个英文字母,一共是六个字母,依次为K,I,L,L,D,M,组合起来就是KILLDM,KILL的意思是杀,那么DM代表的是什么?

    按照之前的推断,那应该代表人名,可是之前并没有M这个字母,也就是说,凶手还会再杀一个人?

    可是,一转眼两个月过去,到了12月,一直没有类似的案件发生,凶手并没有继续杀人。

    这一天,丹尼尔又收到一份匿名文件,里面是一张今年7月份的报纸,报纸的第一页就是极大篇幅的头条,报道的是政府出动军队镇压退役老兵的事情,而在那群军队的两个主要领导人当中,有一个极为显眼的名字,那就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DouglasMacArthur),除了他之外,另一个就是艾森豪威尔,据说,当时艾森豪威尔并不赞同向老兵开火,但麦克阿瑟的态度十分强硬,表示要以武力镇压暴动。

    这件新闻,丹尼尔一直是知道的,上个月,也就是11月的时候,罗斯福当选为新一任总统,对这件事也透露出了足以能够平息民愤的处理态度,相比于武力镇压,他的方针是用和平的方式对老兵们进行安抚。

    有的人甚至说,正是武力镇压退伍军人这一事件,导致了胡佛支持率暴跌,在竞选中败给了罗斯福。

    丹尼尔放下报纸,沉吟了良久。

    “DouglasMacArthur……”他反复将这个名字读了几遍,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这个名字的缩写,难道不正是DM?

    丹尼尔驱车赶去威尔家里的时候,威尔已经失踪了,他的房子已被烧成一片灰烬,灰烬里并没有找到威尔的尸体,那就意味着威尔没有死,他逃了。

    夜色在小镇上缓缓流淌,就和这世间的正义一样沉默,沉默着将世人埋葬在无边无际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