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太白游记
我大底是汇集了世界上最高的骄傲吧。
在这里我是这个世界的巅峰,无论从哪个角度,无论哪个方向。
我见识过太多高高在上的人,或许我也是其中一个,不,我正是其中一个,我才是那唯一一个站在云端最高处的人。
当然。
我也是有朋友的,我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遍布整个世界。
或者说,我想要他成为我的朋友,他便是我的朋友吧。
我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有高高在上的,有目空一切的,这些人从他的脸色就可以看出来。
但是,我遇到了一个表面谦卑却暗地里阴毒狠辣的人,他不是我大陈的人,他来自扶桑。
他们是那卑微的鬣狗,他们只会围着你叫唤,即使那所谓的扶桑第一高手,他们也会如同一条狗一般,匍匐在你的脚下,摇着他的尾巴,欢快的叫着主人。
但我认为他们却狼子野心。
他们盛行着拿来主义,他们总会很巧妙的把我们的东西变成他们自己的东西,他们会掐头去尾,他们会狗尾续貂,他们会从某个文中摘抄出一段,加以自己的言语,从而变成他们自己的东西。
所以他们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他们太渴求站在云端了,他们眼睛中的戾色一直在诉说着他们不懈的追求,一条摇尾乞怜的狗,想要当那威震山林的老虎。
我走过很多的路,也和很多的人交过手,我并不是一个完人,我高傲且自狂,我逍遥却又充满束缚。
我之前或许也是一个忧国忧民的人,我想把我的主张推行整个南陈,我在庙堂之上,也曾经见过扶桑的人,他们把姿态摆得很低,他们总会低着头,对着那略显浮夸的朝中诸位大臣摇尾乞怜,诸位大臣,都是一些仁慈满怀,熟读古圣文章的人,他们胸怀天下,他们最见不得别人受苦了。
他们将自己的藏书,将自己的作品,一筐一筐的送给这些使团,他们还津津自得,为一处蛮荒之地撒播了文明之光。
我原本对这个民族是没有好奇心的,因为我中土便是这个世界的巅峰,不需要在乎别的人是谁,他们又有什么态度,我们在颠峰便足够了。
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对这个摇尾乞怜的民族产生了一丝好奇心,那次使团中扶桑的所谓第一高手挑战整个中原武林,面对弱者时,他们高傲且猖狂,他们自大且自满,他们以中土遗民自居。
他们的言语让我不能接受,他们在舔着脸说继承了我中土伟大的文明,他们是诸夏中远离中土之地的一支。
我一直是一个高傲的人,我见不得那高高在上的陈皇胡作非为,我更见不得这些污泥中的鬣狗在我耳边狺狺作吠,于是我便去了一遭扶桑,看一看这所谓诸夏中远离文明之地的一支是何等模样。
到了之后,我看到了一群披着人皮的野兽,他们比之蛮夷尚且不如,他们行为做事不讲伦理道德,他们的统治者蛮横又无理,当然,被我赏了一剑,去见了他们所谓的天日大神。
他们这边的贵人阶级,开始奉我为神明。
他们又从那高高在上的蛮横无理的统治者变成匍匐在脚下摇尾乞怜的鬣狗。
我从没见过如此卑劣的民族,我曾经行走过草原,见过他们的长生殿,也送他们的王去见过他们的长生天,他们会立马对我露出獠牙,他们欲和我不死不休。
而这个民族,在那满面卑劣的面容下,隐藏着嗜血屠戮的渴望,他们骨子里散发着白眼狼的味道。
他们卑劣无耻,自私自利,他们是一层披着人皮的野兽,但是他们的脸上却从来不会将这些骨子里的气质散发出来,他们永远是谦卑的,永远是热爱强大的,他们追求文明,他们渴望同情,但这都掩饰不了他们骨子里的卑劣。
我糟心极了,我从未如此糟心过,我皆是面对草原上那群狼崽子的围攻,也还是心怀畅快,可是眼前这个匍匐一地的人,让我觉得如此恶心。
虽说我李太白传承圣人之书,行圣人礼乐之道,上接前圣,下启未来,我该是一个讲理而且又充满包容的人。
但我不是。
我会杀戮,也会作诗;我的杀戮让人在我面前提不起剑,他们看见我,便是看见了,这世界的剑道;我作诗,让人不敢在我的面前吟诗,因为他们看见我,便看见了仙。
我将这匍匐在我面前的,大概有一百多人,屠戮殆尽。
我的心中不见任何畅快,我仍然觉得恶心无比,他们血液都散着发着令人无比作呕的臭味儿。
我走了,我再也不会来这种地方,这将是我一生视为茅厕不如的地方。
……
太白提剑赴扶桑,掌中寒光三尺长。
国中尽是衣冠兽,谈吐之间心不详。
世间之大何其有,野兽披上人衣裳。
何妨但举三尺剑,屠尽野狗诉清凉。
又作:
南陈文武尽圣贤,有教无类学孔仙。
但教野狗知明月,不教诸夏月满天。
惜有东施效西施,惹得芳名千古传。
今有天下说文馆,尽取夷狄高雅还。
说文解字不胜忧,手留丹青涂后留。
东施芳名今犹知,尔等狼子野心尽卑劣,累世骂名将作千古传。
注一:此文章乃是异世界一个名叫剑仙李太白的人的游记,与现实毫无瓜葛,文中所述,尽为臆想,不可查证,若有雷同,但为巧合。
在这里我是这个世界的巅峰,无论从哪个角度,无论哪个方向。
我见识过太多高高在上的人,或许我也是其中一个,不,我正是其中一个,我才是那唯一一个站在云端最高处的人。
当然。
我也是有朋友的,我的朋友遍布五湖四海,遍布整个世界。
或者说,我想要他成为我的朋友,他便是我的朋友吧。
我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有高高在上的,有目空一切的,这些人从他的脸色就可以看出来。
但是,我遇到了一个表面谦卑却暗地里阴毒狠辣的人,他不是我大陈的人,他来自扶桑。
他们是那卑微的鬣狗,他们只会围着你叫唤,即使那所谓的扶桑第一高手,他们也会如同一条狗一般,匍匐在你的脚下,摇着他的尾巴,欢快的叫着主人。
但我认为他们却狼子野心。
他们盛行着拿来主义,他们总会很巧妙的把我们的东西变成他们自己的东西,他们会掐头去尾,他们会狗尾续貂,他们会从某个文中摘抄出一段,加以自己的言语,从而变成他们自己的东西。
所以他们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他们太渴求站在云端了,他们眼睛中的戾色一直在诉说着他们不懈的追求,一条摇尾乞怜的狗,想要当那威震山林的老虎。
我走过很多的路,也和很多的人交过手,我并不是一个完人,我高傲且自狂,我逍遥却又充满束缚。
我之前或许也是一个忧国忧民的人,我想把我的主张推行整个南陈,我在庙堂之上,也曾经见过扶桑的人,他们把姿态摆得很低,他们总会低着头,对着那略显浮夸的朝中诸位大臣摇尾乞怜,诸位大臣,都是一些仁慈满怀,熟读古圣文章的人,他们胸怀天下,他们最见不得别人受苦了。
他们将自己的藏书,将自己的作品,一筐一筐的送给这些使团,他们还津津自得,为一处蛮荒之地撒播了文明之光。
我原本对这个民族是没有好奇心的,因为我中土便是这个世界的巅峰,不需要在乎别的人是谁,他们又有什么态度,我们在颠峰便足够了。
但是,有一件事让我对这个摇尾乞怜的民族产生了一丝好奇心,那次使团中扶桑的所谓第一高手挑战整个中原武林,面对弱者时,他们高傲且猖狂,他们自大且自满,他们以中土遗民自居。
他们的言语让我不能接受,他们在舔着脸说继承了我中土伟大的文明,他们是诸夏中远离中土之地的一支。
我一直是一个高傲的人,我见不得那高高在上的陈皇胡作非为,我更见不得这些污泥中的鬣狗在我耳边狺狺作吠,于是我便去了一遭扶桑,看一看这所谓诸夏中远离文明之地的一支是何等模样。
到了之后,我看到了一群披着人皮的野兽,他们比之蛮夷尚且不如,他们行为做事不讲伦理道德,他们的统治者蛮横又无理,当然,被我赏了一剑,去见了他们所谓的天日大神。
他们这边的贵人阶级,开始奉我为神明。
他们又从那高高在上的蛮横无理的统治者变成匍匐在脚下摇尾乞怜的鬣狗。
我从没见过如此卑劣的民族,我曾经行走过草原,见过他们的长生殿,也送他们的王去见过他们的长生天,他们会立马对我露出獠牙,他们欲和我不死不休。
而这个民族,在那满面卑劣的面容下,隐藏着嗜血屠戮的渴望,他们骨子里散发着白眼狼的味道。
他们卑劣无耻,自私自利,他们是一层披着人皮的野兽,但是他们的脸上却从来不会将这些骨子里的气质散发出来,他们永远是谦卑的,永远是热爱强大的,他们追求文明,他们渴望同情,但这都掩饰不了他们骨子里的卑劣。
我糟心极了,我从未如此糟心过,我皆是面对草原上那群狼崽子的围攻,也还是心怀畅快,可是眼前这个匍匐一地的人,让我觉得如此恶心。
虽说我李太白传承圣人之书,行圣人礼乐之道,上接前圣,下启未来,我该是一个讲理而且又充满包容的人。
但我不是。
我会杀戮,也会作诗;我的杀戮让人在我面前提不起剑,他们看见我,便是看见了,这世界的剑道;我作诗,让人不敢在我的面前吟诗,因为他们看见我,便看见了仙。
我将这匍匐在我面前的,大概有一百多人,屠戮殆尽。
我的心中不见任何畅快,我仍然觉得恶心无比,他们血液都散着发着令人无比作呕的臭味儿。
我走了,我再也不会来这种地方,这将是我一生视为茅厕不如的地方。
……
太白提剑赴扶桑,掌中寒光三尺长。
国中尽是衣冠兽,谈吐之间心不详。
世间之大何其有,野兽披上人衣裳。
何妨但举三尺剑,屠尽野狗诉清凉。
又作:
南陈文武尽圣贤,有教无类学孔仙。
但教野狗知明月,不教诸夏月满天。
惜有东施效西施,惹得芳名千古传。
今有天下说文馆,尽取夷狄高雅还。
说文解字不胜忧,手留丹青涂后留。
东施芳名今犹知,尔等狼子野心尽卑劣,累世骂名将作千古传。
注一:此文章乃是异世界一个名叫剑仙李太白的人的游记,与现实毫无瓜葛,文中所述,尽为臆想,不可查证,若有雷同,但为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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