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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股东的诉讼(二十九)

    在法考路上的你,你好!

    上一个内容完结,是新一个内容的开始。

    这一章,要讲的内容是股东的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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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股东诉讼来讲,应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股东的直接诉讼;

    (比如,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被公司给侵犯了,我要查账你不给我查,符合了回购条件你不买嘛,等等;这里面典型的特征就是,股东是原告,公司是被告)

    而这个第二诉讼是什么情况呢?先听一个故事!

    我,从零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之,就是我在公司里面掷地有声,有很强的权利。现在有一个事实情况啊,这一天啊,公司后勤的负责人跟我来批条子,说,咱们现在公司越来越好了,但是这个公司的用车有些不足啊,需要购车,您给批个预算咱们买个车呗。我说,这个可以的,同意批了。但是我转念一想啊,我去年的那个奥拓还不错,放在家里也没开,今年换了新车,那么就买给公司?这个想法一产生,我就给后勤负责人使了一个眼色,我就问,你那种比较合适的买车渠道或来源吗?

    你想,这职场中人都是很聪明的,后勤负责人听到我这样一说,立马就借坡下驴问,说董事长,我正愁呢,您路子比较广,有什么好的渠道推荐一下吗?

    我就说,这么的吧?我去年开的那个奥拓感觉还不错,这不放在家开着也就浪费了,这个车也挺好的,你看如果可以的话,要么就卖给公司呗。那后勤负责人哪里敢说不行啊,立刻问,那多少钱合适呢?我就说,要不就15万吧。(但是后勤负责人迫于我的淫威肯定不敢说不行啊,价格还是不是随便我定?)

    借此,咱们就促成了一桩生意,我就以个人的名义,把一个15万的奥拓卖给了公司。但是我肯定就不会这么算了,虽然我越权了,没有尽到忠诚勤勉义务,但是奈何缺钱啊。于是我就打算把这事情一脉推进下去,让公司这个合同赶紧签了,车交了,钱赶紧付了。

    但是之后,我对公司没有尽到义务,对公司有损害,公司是可以告我的。那么基于侵权的直接诉讼,公司可以做原告,我做被告,做这么一份侵权诉讼。

    可如果这是一个实践的操作,现实一点的考虑这个问题,公司如果要告我的话,作为一个法人,是不是得向法院交一份起诉书?而起诉书是不是得公司内部讨论一下?或者董事会决议一下?我是董事长,我就让我秘书召集大家董事们开会,就给你们打电话通知。可是突然之间开董事会是不是会觉得很奇怪,就问,这突然开董事会什么情况啊?讨论什么啊?

    然后秘书就回答这个董事,说公司现在不是在流传董事长把他的破奥拓卖给了公司嘛,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董事长说要以正视听,我们要开个董事会讨论一下,要不要以公司的名义,去告他。

    你想啊,如果你是董事,你突然接这么一个通知,你敢来开会吗?就算是有的人比较迂腐一点正直一点,说我要伸张正义。看到这里应该明白了,这个决议是很难做出来的,而这个起诉书,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就是公司的印章,这个东西可是在董事长手里。

    那么就以这个章盖了,起诉了,到了开庭的环节,会出现这样一个局面!

    诉讼环节的开庭时候,书记员会核对一下双方当事人的到庭情况。

    书记员问:原告来吗?

    董事长答:我来了,我是从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没有任何问题)

    书记员又问:被告来了吗?

    董事长答:我来了!我是被告,我是侵权人。

    (你说,我一个是原告代表,又是被告,我该坐哪?)

    所以,从这里来讲,其实无论从哪一个环节逐层推进下去,你会明白,当公司受到了董事、高管、监事这些内部主体侵权的时候,公司作为被害人直接维权,它很难,而且很尴尬。

    但是公司认了的话,是不是不公平,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所以为了扭正这种不公平,就引进了一个股东的代位诉讼。(也就是内部主体侵权,公司无法自个去告,就由股东代替公司替它去告!)

    一句话:董事高管没有尽到忠诚勤勉义务,这个行为本身是不具备可诉性的,它是一个道德层面的约束,没有诉讼救济的必要,只有当没有尽到忠诚勤勉义务的表现是积极的侵权行为,而且产生了具体的损害后果,那么公司作为具体的被害人,才会需要诉讼,告不了由股东代为诉讼。

    所以,当事人的安排就是,公司为第三人(因为它告不了就不能做原告),原告就是这个股东(伸张正义),被告就是侵权人。

    而这个原告,有限公司因为人少,就没有设置门槛。(任意股东均可以)

    可股份公司人太多,为了防止出现恶意诉讼,就需要设立门槛,如果谁都可以,那还得了?

    门槛:要单独或合计到1%以上;持股时间要到180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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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说上面的诉讼流程推进中,在起诉之前,作为原告而言,作为股东而言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毕竟,你是替公司来伸张正义的!)

    你,得书面去问,问公司告不告,但是,问公司的谁呢?

    因为考虑到现实,是会遇到交叉管辖的。(如果是董事、高管侵权,那么是不是就问监事会?如果是监事出了问题,那是不是就问董事会?但也有可能是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甚至清算阶段里的清算组,这些对公司有掌控的人如果侵犯了公司利益,那么就找董事会或监事会选一个书面问。)

    公司要是告,那就它告,要是它怂了不告,那么你提了书面请求后,如果遇到怠于的情况。(问了不回,问了不告,问了要拖延时效,任何一种,你都可以去告了!)

    找到那个积极的伸张正义的,准备准备就提交起诉书,进入诉讼流程了。

    最后,如果胜诉了,钱该给谁呢?

    答案是:给公司。

    (你也可以要求合理的费用,比如起诉期间的人力物力的费用等等,合理的是可以的,公司是会补偿的!——但是啊,如果败诉了,是没有合理费用的,只有胜诉有。而且,只是合理,不是全部哦!)

    ——未完待续——

    (作者:时间不早了,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