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从零到法 » 第28章:FOB和CIF的基本内容(折中为CFR)

第28章:FOB和CIF的基本内容(折中为CFR)

    继续昨天的内容。

    FOB、CIF、CFR三个术语的共同点,就是使用者三个术语的时候,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是相同的。均是自货物在装运港装运上船,即卖方完成交货义务时,风险转移。

    因为,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如果我买卖合同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为这三个中间的任何一个,货物在装运港装运的那一瞬间,就从卖方转移到了买方。

    也就是说,货物没装之前,损失算卖方的。装的过程中,承运人不小心把货物搞烂了,还是卖方的。装好了船了,船在海里面走着了,遭遇了各种情况毁损灭失了,这个就是算买方的了。

    但是有人可能会问,承运人砸了难道不赔?

    只是没有讲,即便承运人要赔,或者保险人要赔,那是他去找,这风险转移的确定还是没有变。(也就是没出港之前,出了事情,只找你,这叫一码归一码)

    又因为是在这个地方转移风险,那么我们可以推定,这个交货地点就是在装运港。

    第三个,进出口手续办理相同,均为卖方办理处理,买方办理进口。(这个其实在之前说过)

    第四个,均只适用于海运和河运。

    ——分割线——

    各自的注意事项。

    FOB的注意事项是两个通知。

    一个是买方安排运输后要通知卖方,以便卖方交货承运人,这叫装运通知。

    (其实吧,我对于这个国际贸易真的是感觉头大,你说吧,我又不真的去从事国际贸易,哪怕到时候去沪深津打海事官司,也那太远了啊。而且,这个看得真的是头晕,我也是服了这个无趣。不过我知道一个事情,那就是实际操作,去从事了,那么就慢慢知道了。单独学这个,是真的感觉无敌!可能国际贸易真的是这样,但是作为没有经历过的人,感觉到一种头晕感!)

    FOB不包运也不包险,所以买方去签运输合同。而我卖方肯定不知道是谁啊,谁是承运人啊,有人不知道在哪里,运输合同没有签。所以才会有,要求买方一旦签订了运输合同,必须要向卖方发一个及时的通知。

    说,我找了哪个远洋运输公司,定了他的哪艘船,这个船在我们约定港口的哪个泊位,等你的货。卖方接到了通知,才知道是谁,去哪里。所以买方一定要通知到,不然延期了只能是自己倒霉。

    (唉,学的我心力交瘁,海运国际贸易真的这么麻烦吗?搞进出口的那些人,简直就是人才!)

    二个是投保通知。

    指的是卖方货交承运人的时候要通知买方,以便于买方及时投保。其实就是说,我卖方提醒你啊,你的货物要装上去了,就要出港,要风险转移了,你买不买保险?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为什么这么麻烦?怎么不直接签订的时候就通知他?

    答案是:可以在订买卖合同的时候就通知买啊。

    但是,有风险。(知道为什么吗?)

    卖方要是耍赖怎么办?卖方签了合同不交货,而买方去找保险公司它是不会因此去退保费的。所以,知道为什么要在装港的时候,要出了通知买方了吧?

    就是要做到了毫无死角。

    所以最理想的投保时间,就是货交了,装了,要转移了,赶快买保险。(把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我即省钱,又能实现风险最大可能的一个转嫁,而保险公司是专门吃这碗饭的!)

    不过,我想说的是,其实这个是因为实践中的原因,因为很少很少有买方会跑到出口国去,他隔着那么远,怎么会知道实际装船的时间呢?

    所以,才会要卖方发那么一个通知告诉买方。

    而这个投保通知导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试想一下,如果卖方没有通知,买方没有买保险,恰好出了港进了海遭遇了风浪损失惨重,这个时候你们说,谁来承担这个后果?

    肯定是卖方啊,谁让你不说的呢?(买方漏保)

    ——分割线——

    CFR,卖方包运不包险。

    那么,自然也就不会有装运通知。

    但是因为没有包险,那么就一定会投保通知。(因为只包了运)

    ——分割线——

    到了CIF的时候,卖方包运也包险,那是不是就没有任何通知的必要了?

    Yes!

    不过,卖方包险,转嫁的不是卖方的风险,而是买方的。(为什么?)

    因为CIF货物风险也是在装好后转移的。

    可能有人会说,哇塞,这么好?卖方花钱,买方受益,这是商人吗?

    如果你这么想,那就说明你不适合做一个商人。险别有那么多种,你觉得一个卖方会给你买最贵的险吗?(还记得保险的情况吗?实际价值?)

    那买的是什么险呢?

    海运最低险,平安险。(就是这个险,这个险跟CIF挂钩)

    国际经济法难吗?其实不难,难的是弯弯绕,各种结合人就萌了。

    ——分割线——

    接下来说一个小例子,看各位能不能懂了。

    一个营业地在中国的公司,和一个营业地在法国的公司,签订了FOB马赛(是市区人口仅次于巴黎和里昂的法国第三大城市和最大海港)的合同,买卖红酒。

    问:马赛啥港?

    装运港。

    问:中方是买还是卖?

    买。

    问:运输保险谁负责?

    中方。

    问:货物的价格仅仅包含了货物的什么?

    交易成本。

    问:安排运输之后要干什么?

    通知法方货交承运人。

    问:货交承运人了要干嘛?

    通知中方买保险。(那我们是不是必须要买呢?爱买不买,出了事情自己担着。如果买,最贵最便宜随便我)

    这些就是FOB的内容。

    ——分割线——

    反过来说CIF,一个中方一个法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的贸易术语为CIF深圳。

    问:什么港?

    目的港。

    问:什么方?

    中为买方。

    问:货物价格?

    成本+运费+保险费。

    问:保险运费谁来?

    法方卖方。而且,买啥险都行,一般最低平安险。(这是义务)

    问:货物风险在哪里转移?

    装运港,但不是深圳。法国某港,具体不知道。(因为不需要知道啊,我为什么一定要知道是在哪里运出去,我不是只要在目的港收吗?)

    至于进出口的清关手续,各自办各自的呗。

    (这就是CIF的内容)

    ——未完待续——

    (作者:说实话,学法律真的是磨人!我真的佩服我自己,还真的就看到了现在。FOB和CIF一搞定,那么折中就是CFR,你们说,是不?这就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海运贸易知识!当然,不搞这个,就当是个故事,无聊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