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历史军事 » 古槐人家 » 九

    孙兴贵解下烟荷包,卷了根纸烟抽起来。他望着茫茫苍穹,回忆着刚刚发生的一切,他不得不佩服老太爷的智慧:这是用最小的代价,换取了最大的利益——平安!他深深地吸一口纸烟,缕缕青烟从他的鼻孔里、嘴里冒出来,聚成一团烟雾缓缓的升着,又缓缓的散去。二十年前,也是这样一个月黑风轻的夜晚,他杀了那个淫贼矿警,为含恨惨死的爱妻小凤报仇雪恨后,一路西逃,逢山爬山,遇水涉水,饿了啃树皮吃野菜,渴了捧河水饮山泉,跑了三天三夜,最后在一片林子里昏死过去。等他醒来后,躺在一家猎户的炕头上。这户人家有老夫妻二人,还有一个十八九岁的女儿和三十多岁的歪头斜眼的儿子。全家人靠着在林子里打猎,和在一些空地上种些庄稼、瓜果蔬菜,倒也有吃有喝日子过得还算美满。他是因为饥渴和劳累过度倒下的,被这家人救下后吃点喝点歇会儿,很快就恢复过来。在这个家里第五天的早上,他感觉身体强壮起来了,就跟猎户大爷说要走,大爷问:你去哪里呀?猎户大娘也说:你没有地方去就留下吧,再说我们也都是山东过来的,遇着老家的人感到格外的亲。猎户女儿听说他要走,干脆坐在门口当中哭鼻子抹泪起来。而那个歪头斜眼的儿子倒是恣得扬着脸,瞅着屋顶还吹起了口哨。他想也是的,这茫茫林海哪里是安身之处啊?那就暂且留下吧,凭着自己身强力壮的体魄,打猎种地挣碗饭吃不在话下。一听说他愿意留下了,猎户女儿眉开眼笑了,活泼的像只小燕子,一会儿要教他怎么拉弓射箭打猎,一会要和他去挖蘑菇摘木耳,一会儿……。大爷大娘也是高兴呀,话也多了,天天变着花样做好吃的。只有歪头斜眼的儿子吹胡子瞪眼的,动不动就发无名火,摔砸东西发泄!大爷大娘见此就唉声叹气,悄悄告诉他这个儿子也是捡来的。他明白了,他的存在严重威胁到歪头的爱情了!他想这怎么办呢?他也明显地感觉到,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已经完全的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躲也躲不掉!这个姑娘虽然没有小凤那般的风姿卓卓,但也不失青春少女的妩媚和柔情,特别是那双摄人心魄的大眼睛,火辣辣的总也让人躲闪不及!野外狩猎劳作,塑造了她强健的体格;风吹日晒给她白晰的肤色添加了淡淡的红晕,更显的朴实自然;肥大的衣裤也遮挡不住那青春柔美的曲线。他想自己是落难之人,决不能有非份之想,再说那双仇恨的斜眼,总像是要把他活吞一般!他决定尽快地离开这儿,只能偷偷的走,他做好了瞅着机会就遛的准备。这天傍晚他从林子里提前回来后见没人在家,提起他的包裹就走,顺着那条向南的小路一气跑了五六里路,前面是一道小山坡,他想等爬上山坡后再歇吧。待他气喘吁吁地爬上坡之后,抬头发现坡的那面,她正站在暖暖的夕阳里挡住了他的去路。两对目光相碰,踌躇间,她已经全然不顾了少女的矜持和羞怯,毅然奔过来抱住了他。在那道山坡上,夕阳渐渐落去,晚霞也慢慢地收回了绚丽的余辉,浓浓的暮色里,孤男寡女完全抛开了理智的束缚,干柴烈火失控的燃烧起奔放的激情!他走不了啦。他和她在这荒无人烟的密林里甜蜜的生活了十年。这十年里他和她尽孝道送走了双老,也养育了一对儿女。夺妻之恨不共戴天,这十年里那双仇恨的眼睛也是时刻窥视着他,多少次他机智的化解了置他于死地的明枪暗箭。而令他痛悔、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歪头用尽了一切诡计和手段没能奈何他,最后却把仇恨的魔爪伸向了她和一对儿女。那天一早他起床后,发现不远处有几只狍子在活动,便立即拿上弓箭悄悄的跟踪在狍子后面寻机射杀。他跟了大约五六里的路程,到了一片密林深处,他借着灌木丛的掩护悄悄的接近目标,瞅准时机射出一箭,他得手了。回来的路上他扛着战利品,一路吹起口哨、唱着歌甭提有多高兴!他想这回儿让全家人好好的开开洋荤、打打牙祭,特别是两个小家伙,多日不吃肉了,该补补营养了。他这么愉快的想着,很快就迈进了家门。他见她和儿女们还都没起床,他要给她们一个莫大的惊喜,便轻轻的颠着脚步进屋。然而,瞬间他被眼前的惨象惊呆了:妻子和女儿被奸杀,儿子被勒死,那个恶魔也上吊自尽。他瘫坐在地上,彻底崩溃了!他不由的拔出一支箭,刺向自己的喉部,却是捅偏了捅在了锁骨上,箭杆断了,就在他下意识的拔第二支箭的霎那,他回过神来,他意识到自己不能就这么轻易的去了,在那遥远的八岐山下他还有年迈的双亲和兄嫂,他要回家!……老太爷提着保险灯过来了。孙兴贵收拢起那遥远的思绪,回到现实中来。他接过老太爷的保险灯,一手搀扶着老太爷来到牛棚外,见有二十多袋麦子已摆放在牛棚的门口处。老太爷说:¨差不多一万多斤了吧,加上那些凑够两万斤就行了。兴贵哇,你把下面收拾好后,就到前院里叫崔胜他们过来吧。¨¨嗯!¨孙兴贵答应着,就转身去了。

    前村里有个叫孙廷全的,因为他每天早上都是在公鸡打鸣时起床,农忙时起的更早,村里人很早以前就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公鸡¨。鸡者,头上有冠的是为公鸡。所以经过好事者演化,便直接把¨公鸡¨叫¨冠子¨了。今早天还没亮,他就起来串街散步。¨串街¨是村民的说法:因为他早起来后就满街满胡同的串,见人家门口有合适的东西,他就顺手牵羊。¨散步¨是他自己的说法:他在走街串巷时一旦碰上村民,他就和人家打招呼说自己在散步。以下咱就简炼些,就按照他自己的说法叫散步吧。今早他散步到古槐树右旁的胡同口时,看到胡同那头的路上聚集了一些马车和人群。虽然,黎明前的夜还是很黑的。但是,那些人群里有好几个拿保险灯照着,还是能看个大概。那些人在抬麻袋包装马车上。他也是好奇之人,他便顺着胡同凑过去想看个究竟。到了跟前,他看明白了:大约有八九辆马车,一辆马车上少说装了三四麻袋麦子。差不多三四十人,这家老爷子孙修德和长工孙兴贵在那里张罗着,还有前阵子在这家里干活的宋宝也在那指手划脚的,其他人都面生。他有些纳闷:这么多人来拉粮食,到底啥意思?噢!对了,这是不是转移粮食?可是把粮食转移到哪里去?他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的,看看再说吧。他便躲在暗影里,一直看着宋宝领着马车队离开村西头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