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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混混与张丽

    第一节

    其实应该感谢张丽,我的语文成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上升,以至于在文理分科的时候,语文老师特地找我谈话,力主我选文科。

    语文老师姓袁,脸也圆,三七分,个子不高。师范毕业分配到我们学校,就带了我们这一届,大约也就二十多岁,人却极好。

    袁老师戴着厚厚的黑边框眼镜,经典动作是弯曲着右手食指,用食指关节往上推自己的镜框,推眼镜的频率之高,一度让我有想用自己所知的物理知识为他改进镜框的冲动。

    袁老师劝我选文科,倒未必是因为我语文成绩好,大约是因为他认为我们都是读书人,颇有引为知己之意。这还要从《红楼梦》说起。

    语文老师是极爱《红楼梦》的,他曾多次在课堂上提到这本书,所以我知道他一定是极爱这本书。一次课堂上,他又提起这本书,当说到湘云的判词时,卡在了最后一句,推了几次镜框,仍然没有接上,我未及细想,随口接了一句“湘江水逝楚云飞”,他如梦初醒般的连说了几个“对”字。此事后,班上便流传我会背《红楼梦》的说法,我自然是不会去辟谣的,虽然我只是因为好奇,看了赵妮还回来的《红楼梦》的前几回。

    我自然是没有听他的劝,而是听了物理老师的劝,选了理科。

    如果说语文老师的劝说更富有人文情怀,物理老师的劝说则更加理性而有逻辑。从我的学科优劣,到将来的就业前景,从兴趣爱好,到将来的人生理想,足足跟我谈了一个多小时。我的感觉是,理科班真的很缺人,作为学校教务主任兼理科班的班主任,物理老师着急了。

    当然,我选择理科,显然还不是因为物理老师,而是为了张丽。因为赵凯告诉我,他听赵妮说,张丽选了理科班,所以,我没的选了。

    关于我的学科优劣,我还是有认知的,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很差,属于严重的偏科。偏科在农村中学是普遍现象,大部分的学生都偏科,只不过有的是一科不好,而有的是几科不好或是科科不好。

    张丽也偏科,她的英语成绩一直是我们班的前几名,但其它科,科科中下,科科中下似乎还是因为我亲亲相隐的思想在作怪,虽然我和她无亲,成绩不好也不是犯罪,我还是不自觉的想为她讳言。但英语成绩好,已经让她在班上显得熠熠生辉。

    农村中学,英语成绩好的向来不多,以至于英语课代表的地位和知名度要明显高于其它科的课代表,英语课代表是自带光环的存在,是美丽、时尚而洋气的。甚至当各科课代表站成一排的时候,你能很容易的辨别出哪个是英语课代表,而不仅仅是因为她们都喜欢穿带花边的连衣裙。

    因为我英语成绩不好,我的父亲很是着急上火。他自己因为家庭成分的问题,没读过几年书,所以在我读书这件事上就格外上心。

    上火归上火,但他是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督促我学业的,好在他有做生意赚来的钱。具体的过程我不清楚,结果就是我的班主任物理老师,安排英语老师每周三、周日傍晚单独给我补英语。

    第二节

    今天是周日,虽然是我的生日,但学校没有生日不用上课的规定,所以我还是要去英语老师家里补课。

    父亲和母亲都去外地进货了,所以我只能自己解决晚饭的问题,应付完晚饭,我便拎着书包往学校去,学校离家很近,步行也就十几分钟。

    远远的看见学校的大门,大门是由钢筋焊接而成,两扇对开,一侧大门上还嵌着一扇只能容一人通过的小门,一般情况下大门都是锁着的,在我的印象中,大门也确实是一直锁着的。

    快到门口时,我看到大门里面六七个人也向大门走过来,不必太近,我已经认出他们,其中有几个本校的学生,还有几个街上的混混,这些人也常到我家店里买衣服,所以基本都认识,但我不太愿意记他们的名字,倒不是因为看不起混混,而是因为街上这样早早缀学的混混太多,实在也记不清名字。

    张丽也跟他们在一起,远远看去,活脱脱就是《西游记》中所描写的那样,一群小妖簇拥着一个得了道的什么精。我和他们差不多同时到学校门口,他们倒也懂礼貌,主动闪在一旁,让我先过,有几个还冲我笑笑点了点头。当然冲我微笔点头的不包括张丽,她低着头,脸上露出了一抹难以察觉的红晕。

    连张丽脸上的红晕都看得出来,说明烧情书这件事的意义实在不大,烧与不烧,张丽就在那里。

    关于前面说的我要跟赵凯拜把子的事情,虽然我没有和赵凯拜把子,但我经常和其他人拜把子,有同班同学,有同校的,也有街上的混混。父亲、母亲出门在外的时候,我会和他们吃吃喝喝。

    他们喜欢到街角的录像厅看录像,也喜欢在街上逛荡,我有时候也去看录像,但后来我不去了。因为,看录像的地方味道不太好,这还是其次,主要是他们喝多了身体不受控制,录像厅地方狭小,经常因为挤占座位的事情和别人发生肢体冲突;即便没有身体上的冲撞,他们喝多了,话特别多,一会儿要求老板换片子,一会儿无缘故的叫嚷几下,然后和其他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即便他们话不多,他们也会因为别人在人群中多看了他一眼,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打架我不怕,我腿长,跑得快,一般人追不上我,打架我不太可能吃亏。但我觉得我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可以拜把子,但读书人不能打群架,这是原则问题,所以后来我就不去看录像了。

    我猜想刚刚冲我微笑点头的几个人,八成也是我的把兄弟,至于为什么他们只是微笑点头,我猜想多半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不知道是该叫哥还是叫弟,所以只能微笑点头致意。

    第三节

    英语老师住在学校西北角的校职工家属区,两排平房,住着十几个在镇上没有住房的老师,每家两间,一间客厅,一间卧室,没有厨房,没有卫生间。有的拖家带口住的老师,就在门口搭个简易的木板小房,也有直接在客厅开伙做饭的,做饭都是煤球炉子,白天烧水做饭,到了冬天,晚上还可以拎到卧室取暖。

    英语老师姓叶,前年调来的,至于从哪调来的,我不知道,带着个六七岁的女儿。据赵凯说,叶老师是离婚了,这个我是信的,因为我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去了那么多次,从来没有见过叶老师的丈夫。

    在家属区附近,我就听到了悦耳的琴声,我知道那是叶老师的女儿楠楠在弹琴。在叶老师家门口,我看到客厅里楠楠正专注的弹着琴,那是一架漂亮的雅马哈电子琴,楠楠的小手在琴键上熟练的跳动,弹出一个个悦耳的音符。虽然客厅里有个煤球炉,但楠楠的小手指还是被冻的微微发红。叶老师坐在楠楠身旁,伴随着楠楠的琴声,身体微微的摇动着,手上打着节拍,口中哼着音符。她看到门口的我,冲我摆了摆手,说,“进来吧。”边说边站起身来。

    我走进房间,在客厅角落的书桌旁坐下,从书包里拿出她周三交给我的试卷,叶老师一边把椅子从琴旁拎过来,一边对楠楠说,

    “楠楠,你去玩一会吧,我要给哥哥上课了。”楠楠轻轻的答应了一声,开始收拾琴架上的乐谱。

    叶老师拿起我的试卷,开始认真的看,我从书包里掏出一副小手套,

    “叶老师,我从家里给楠楠带了副手套。”说着,我转过身把手套递给楠楠,楠楠接过手套转身跑进了卧室。

    “下次不要给她带东西了。”叶老师说话的时候,眼睛仍然没有离开我的试卷。

    过了大概五六分钟,叶老师把试卷放在了书桌上,

    “进步很快,语法上还要下点功夫。”虽然没有看到她笑,但我能感觉到她笑了。

    事实上我真的从来没有见叶老师笑过,虽然我很希望看到她笑。这么说,倒不是我对自己的老师有什么禽兽想法,单纯是觉得她笑起来应该更美。

    客观的说,叶老师绝对是我们学校女老师中最好看的,她的容貌酷似月亮公主孟庭苇,得到街上混混的一致赞扬。混混的赞扬说起来不太好听,但你不得不承认,在这方面,混混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确实要高出学校老师和同学们一筹,毕竟混混对于港台明星和时尚信息的熟稔程度不是读书人可比的,以至于我父亲进货时,最重视的就是混混的审美取向和意见。

    临走时,叶老师又交给我五六张试卷,让我回去做完,周三晚上来讲解。

    经过袁老师家门口时,他正在倒腾他的煤球炉子。显然他对这个物件的习性还不太熟悉,炉口冒起一阵黑色的烟雾,把他呛了一个趔趄。

    刚好这一幕被我撞见,袁老师似乎一下子换了一个人,立即直起身来,用他经典的动作推了推眼镜。我跟他打了声招呼,他微笑着冲我点了点头,我便快步从他家门口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