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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哭的瞬间,只有一刻。

    悄悄的,夜色离开了,正如晓风轻轻地来了,而李乾还在深深的梦呓,作别早早永隔两界的……父母,那忘却的音容,再见,似是对早晨七点钟的留恋,映入眼眶的笑貌,动人情弦,尤胜一笑倾城倾国。

    真是恍若隔世后,方知世上还有你们,地面雪白,似乎是思想补不住空白,树上鹊鸦,就好像父母在一起经年,秋雨无声无息,打湿了桂花,还有脸庞……感谢今天晚上,或者感谢世界,它给了他天天都仰望当空明月的时会,知道有了秋心后,秋思情已落在了这里,一个别人不要的家。

    “哗啦啦!”

    他耳畔有了难听的雨声,心道:何故扫兴?它呕哑的在瓦栏间击打,打破了真实与虚幻的界限,何其突然!怎奈何会再一次吧,李乾思及此,挥挥手,睁眼,青眸里,高墙深远,扬梁均瓦,阴暗下的雨水滴,仿佛在说,天意无情……其实是有感情的,但秋后,是冬天来了,一切都该清零了。

    “唉!”李乾心内忧愁,只道可哀,浮想那破碎的光怪陆离,慕刻着却是难违的梦景,可惜一朝尽,知道始终忘不了……也不会变,终归还是得不长久,虚空大梦,不如没有,可叹,于是起身,更衣青服。

    别了,天堂的您们我已知道,这很好,但是现存我一个,再见的心情你们不知道吗?以往心里辛苦……为何不给我缘说?只是托梦传信?我想听哪怕一片的唠叨!久久,李乾实是心如止水,再不荡漾了。

    自父母离家后,里外只剩他一人,可惜,辛苦了也换不来如果,珍惜也不知道该怎么拥有,每天,他都像弓弦被拉满,却不愿空放,因为这样才能暂辞愁苦与疲累,昔日的风华正茂,早如风雨中闪电,转眼银光,轰隆即逝,书生意气,一下子穷尽,说来像是明天,只是再不敢粪土当年万户候,换一个现在的过去。

    兴许……穿越肯定是个转机!李乾孤意的,把这个念头强加于思想,他知道这并不太好,可是迷途的羔羊,如果不够固执专一,怎么能够找到自己的曙光?即便他不信上帝,但美好的愿望需要一个寄托,恰巧,多情者的唯物观无法做到……不是无法做到,应该是他太累了。

    “嘎吱!”

    灰尘落下,老屋迎风,是因他打开了门,风挟雨势,令他身感湿寒,但惜,此时却无毛绒与绵衣,御寒不过粗麻素匹……还有一身正字,新天望阴天,他竟然开始庆幸,年复一年,这绷着的心弦终于松懈缓解,或因时运顺心,即使手脚冻得僵硬,只是久了,也就不感觉了。

    他再也不怀念故乡的四季如夏,毕竟,这儿虽是凉意近冬,但也,他已知是在另一个世界,那么偶尔怀念另一个世界的人,这时,他心中就总有了一个别样的企盼……既然能够穿越,为什么不能够重生?这很可笑,但他很贪心,比任何人都贪心,这点上,他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哗哗哗~”

    看了,轻薄的雨中,远远的看了,周围的景色婀娜而又曼妙,穿城而过的河流,两边是密集的房屋,近处是不整的牌立街道,可以透过去,看到远方的稻田,其实,他看不见,只是在高山下想也相得益彰……细碎的雨丝,洒在走舸上,争着流,在这里抒发着和谐,连桥上站的他也包容了进去,相对于河流上无风自动的水车,这是一种延伸出的遐想美。

    “慢节奏的生活里,才可以看到慢节奏的美。”李乾独自走出屋门以久,但由于还很早,不过朦朦亮,使没什么人,或者说他所处这个地方,即使有人经过,他也可能选择性忽视了去。

    彼时,他转身,石桥上,临面有江水北去,两岸交错着荆松,一长一短,排列有序,期间长风迟时,约会细雨,阵阵摇曳支条响,地上吹卷习习,待他多走几步,在这座几十米长的拱桥上,欣赏着此刻夸张的心情带来的美妙,不过不得不说,他说不上这里的建筑风格到底像什么,总之不像西方,感觉像我国南北混血。

    一列建筑看过去,粉白色的墙上,沾染着淡黄色的薰染,屋上多深黛色的瓦,底部画着暗红色的线段,想来雨停后,阳光一照,又是四处都有光却又收敛着光……如果给他一个徽派建筑的样版,他应该会一口咬定似的,但不少单檐或双檐的亭,以及一些形似四合院的庭子,也让他乱了念头。

    “大杂烩也不错嘛,至少我认得出来。”李乾想到第一天夜里,敲更声接续着这漫漫长夜,睡不着就在清凉的夜晚中数绵羊了,后来睡着了,发现与家乡也没有难以割舍,那么拿什么记住它?拿大量的时间与真心,记住人和事,其它就都可以忘。

    现在,他正走在路上,终于看去了街边路人行迹匆匆,还是好少,那几个持手油伞的绅士,大都做不到闲庭漫步,在这四处挂灯笼的地方,硬是可以说嘴里骂骂咧咧,看着挺有涵养的,看来别以貌取人。

    “我突然看到了世界的不怀好意。”李乾最近这几天什么也没做,光吃光睡了,今天难得走出这么远的距离,在那些寻常人不会涉及到的巷子,他能见到阳光找不到的地方,可惜他并不是阳光。

    至于那愚昧不明的风雨,真像热恋的情侣,浑然不顾及爱意以外的其他,他看现在,它们在一起跳着舞步,时缓时急,没有激情,但也绝不懈怠,又因为没有雷鸣插足,自持惬意,逐渐把情谊在每一处听不见的角落沾湿。

    “哎~”李乾拐进一条夯土小路,大街上此时已因雨升烟,使万楼挨尘,令层林染土,又顺着清江浮积土沫,流动间散开沉淀,直至走舸划过,击打出波浪,应时几只游鱼浅水,随着雨滴荡漾吐泡,可惜下雨天没有飞禽出没,不过这不是他感慨的原因。

    “没想到在哪里都有这样的!”李乾回过神来,脸上积蓄着雨滴,脚上猛一击踏,言语不悦道,自逢上回暴雨,只有天知道怎么让他穿越了,其后,初一开始就与萧凤见面,好悬没把他一弩射死,随而不由分说得把他带回城中,试做小吏,被他拒绝,但这也不是他生气的原因。

    墙壁包着砖块,他在阴影里看不清楚,只知道间隔十来步就有几个人在站着,准确的往往还有一个人跪着,这里有这点味道……应该是屎尿味,他只从耳边听的那些苍蝇嗡嗡乱叫,就自觉的将口鼻捂住了。

    “里面好脏啊。”李乾转过头,好像外面是一片宁和的领域,雨唱风画松与花,实在窈窕,水潮声就仿佛淑女一样在温柔的劝说他,回到美好的街道上,最好倚靠在茂盛的树间空地,然后仰面躺平,忘却吧,浑浑噩噩吧,这便是她的轻咛。

    为什么,他会听到这些梦幻泡影般的低语,因为它们在提醒着人们,记忆里有些痛苦需要模糊不清了,磨损吧,只要记住大大小小组成生活的成就,好好回想起实存的美妙,不要让心灵再承受眼前了,听话吧,未来还有诗和远方,救主也将会来临。

    “放屁!”李乾给弄得烦了,他承认他不是什么古道卫士,春秋二十来年活着不比尘埃高贵,也同世人一样苟且,可如果穿越之后还如此,甚至连底线都丢掉了,人之所以为人的道理不就消失了……或者说如果不多管闲事,他还配称之为穿越者了?

    姑且看看眼前吧,随着脚步声的深入,这里这等腐朽堕落的画卷才缓缓展开了,少女与老男问一站一跑,少女中没有一个身材健康,老男没有一个体质良好,可他们还是忘我的阴阳交合着,在阴暗的角落里,她们在颤抖,在微光的昏黑里,他们在碰撞,听听吧,那种一听就知道是金钱需求的,那强颜欢笑的衰吟吧……这何等的令人心中升起一股火热啊!

    但李乾主要是愤怒,说实在他可以理解这种生存模式,毕竟在这种生存环境下,但是他不能释怀,当活着只是为了活着的时候,活着真的就是活着了,所以他不能释怀,因为他个姑且是个有搞笑正义感的人:“呼,太阳底下无鲜事。”

    屋檐下没什么雨,虽然他本来也就认新衣服被打湿,现下看着他们的站着,雨不淋身体就已经湿了一块,他见此已经能浮想到,彼时,那些在宫殿中把酒言欢,好一副华美气派的贵胄们,他们是否也是这样的?他不知道,在他一片城区中,更多人只是在一排排草棚下挡风,那些人模人样的市民……在高谈阔论,流浪汉与老人,是充耳不闻,其实他们跟这几天的他又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似乎是他不留长发。

    “李乾?萧中士正打算宴请你赴会,你不在家你好好等着,怎么会来这种地方呢?你可别让大娘我这份差事难做啊!”这时,一到熟络的声音吼道,他定睛一看,身后是一位虎背熊腰,披头散发的大妈,她套着厚皮甲胄,刷上黑漆的质感有些像绝地武士……她手里还拿着一把古黄铜剑,随着她的出现,在场的大多又惶恐了起来。

    大妈满脸横肉的脸上,杏眼微眯,看着眼前这位一米七上下,五官端正,皮肤白晳(相对)身上穿着青竹罩衫与白花布袍,踏着黑金流云履,此时,他正在神情恍惚,看着那些男女违规的苟和……是的,她知道那是违规的,但所有人都为了避免麻烦,只求街道上没有他们就可以。

    “嗯,张大娘你怎么在这……不过我一个异邦人而已,长松城这么大你怎么找到我的?可不要跟我开玩笑啊?”李乾挠了挠讪笑道,不是他有这个习惯,只是因为有几天没洗澡了,所以头皮总痒痒的……比起这个,他更加惊诧于为什么对方能够找到他,这不该是巧合。

    毕竟,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一周了,也算搞清楚了点形势,一来他确定了穿越的事实,自己来到了一个名为南疆的异世界,但另一方面,他所处的这个黎国,可一直都不是太平盛世,光在这外城墙之内,估计卫生问题应堆积如山,超乎想象……他现在都已在想,怎么把新得到的鞋子洗干净,一感觉到脚底的触感就实在下不了手。

    “等你见到萧中士,你自然会在宠幸中知道为什么,难道你不想天天大鱼大肉?难道你不想住在高楼大厦里?所以不要问那么多,好好的接受即将到来的恩义。”张大娘虽然他看不清脸色,但从她的言行中也能听出……他大概不仅得不到答案,甚至也不能再待在这里。

    该死的异世界!李乾内心吐嘈道,他受够了,先不说这里没有星罗棋布的电线,等于跟现代电子设备基本无缘,也不必提城市中服装朴素的人们,既听不懂普通话,也不会讲普通话,更不用想那些听起来不像英语,也不像日语的复杂语言,与他们现在的互相理解都是侥幸,光说初来乍到时,他差点就被一场小感冒给带走了,只差一点就出师未捷身先死,成为史无前例因为头疼脑热而死的悲催主角了……不过被人救下了。

    “虽然我很感谢她的救命之恩,但是她欺骗了我,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好好问她。”他只得向着光明处走去,毕竟他不能跟一个手持凶器的家伙讲道理,所谓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现在脑子冷静了,这道理也懂了。

    当然,他口中的救命恩人除萧凤还能是谁,他在这鬼地方只认识她,简而言之,自从她把他抓回来后,刚一天他就生病了,记得那时候整个人都烧的脑子糊了,如果不出那个意外,他现在应该在隔离中,毕竟高烧真的会死人的,并且在这个鬼地方,他买不起药也看不起病,只能自生自灭。

    “萧中士两次就你性命,用老话说,这辈子和下辈子都给他做奴隶吧……难道你一点都不庆幸活着吗?!”张大娘不只为何,听了这句话后本就没有多少的笑容,现在更是不快了起来,仿佛她觉得他是个白眼狼。

    确实应该庆幸,他并不可置否,记得那天,少女不知从哪得来的消息,急匆匆的来看了他,依然是说了一大堆听不懂的话,然后还给他吃了些古怪的东西,结果不仅感冒好了,他居然开始理解当地人说的语言,甚至能跟他们交流了,真玄乎……不过那几天的口语老师一直都是萧凤,毕竟除了她,也没谁会来找他了,就这里不得不让人感慨,难道这就是富婆一笑,好运到了?

    “唉,你这是什么话呀?我要是那种人就不会活到现在。”他应声长叹道,同时加快了脚步,不想多费唇舌,事实上,如果不是张大娘离他家近的话……出于邻里关系要处好的考虑,不然他早就开喷了。

    不过李乾感觉,萧凤至少不喜欢他,毕竟,这些土著貌似没有太强的性别考量,君不见张大娘一看就是士兵的样子……这可能是战急原因导致人口失调,所以统治者不得不如此的结果,但也可侧面反应,至少在这里,男女性别的不对等,并没有到宋元朝时期的水平。

    “哼,外人就是外人,一定也没有我们云人的礼让!”张大娘看着他风风火火地走了,似乎是注意到了周围不断聚集的目光,心情不好的同时便发出一声爆喝:“看什么看?还不滚!”看她举起利剑压在肩膀上的样子,绝对不是第一次这样吓唬那些流浪汉。

    李乾看着这一切默默不语,没办法,据他了解,黎国至少三十年来,权力更替频繁,制度朝令夕改,礼法混乱不堪,如今更是陷入了全面战争,偏偏千里地方资源就那么点,几任统治者又不能削减那些封君与封君的用度,因为那是挖自己的根子,所以就只能鹌鹑嗉里寻豌豆,鹭鸶腿上劈精肉,蚊子腹内刳脂油,得亏下得了手……不过听闻近年新王锐意进取,大刀阔斧的改革,民众生活至少没有水深火热了。

    “也许……任何大胆的想法,在这里都可以实现。”李乾走出了那条深不见底的巷子,外面的绵雨已经停了,西风一时猛烈,吹得木叶飞舞,长空中一排黑影划过,应该是大雁转瞬即逝,街道上已经有人们的吆喝声了,地摊开始遍地出现,晓日在天上,正式开始了新的一天。

    长松城里,人民的服饰和风俗,与古代汉人十分相似,但总体来说更加世俗化,容貌与生活习惯倒与现代人大同小异,菜式很多,不同于大嘤……当然,李乾对自己所属民族了解有限,并不确定古人真就那样,只是在美食这一方面,自家历史绝对是舞台上领班的上,适合主观代入。

    “这个世界的钱咋还刻着乌龟呢?”李乾第一次见到那些圆的,正面刻着乌龟的铜币,面值应相当于人民币的好几块,毕竟四十个龟钱就能买一斤浊酒了……顺带就这价格买的人还经常砍价,可以说很有即视感。

    他也知道,这个世界并不能与古代历史等同,但是代入感为主,毕竟独在异乡为异客,虽然他不用插菊,不过他也挺佩服这里的劳动人民,一大清早除了向他这种社会闲散人士,也就他们会赶着出来摆摊和买东西……只能说金钱的力量真伟大,不然谁不想睡个饱觉,而是把时间浪费了。

    “娘兮,火是我命,父兮,酒是我所依……”近处,他忽然听到了有人在唱歌,那是一种古老的高调,嗯,还带了一股醉意,一听就知道是醉酒了,然后循着声音,一看,一个倒在松树下的醉汉,手里正捧着浑浊的酒杯,就好像在喝琼浆玉露一样,小心翼翼的拧入嘴中。

    很正常,因为长松城坐落于一片低山丘陵间,城外山林茂密,经常有野果丛生,可供人采集来做果酒,加上这座城的领主,也就是明隐君在传闻中嗜酒如命,这几年连续发布公告,鼓励大家种植果树,用以酿酒,大概一斤酒有十钱的补贴,所以农民除去农耕畜牧要上交的十分之一税收后,每年赋税徭役又不重,于是就都跑去种果树了,不过,据说这样也不轻松,当然总比其他州年年大旱大涝要好。

    张大娘这个时候也走了出来,他一看到树下到这个醉汉,顿时就火冒三丈,冲过去把他踢飞了:“去,谁让你倒在街上的?”说实在他这一脚力气可真大,直接把人踢到水里了,应该会淹死了……某人看后续情况貌似是掉到了舟子上,暂时安全。

    事实上这里好歹是封建制度,对于游手好闲的家伙绝对是不待见的,同时这的士农工商们并不像明代时,还要被抨击不作安安饿殍,效尤奋臂螳螂,相对说管理宽松得多了,毕竟在他们屁股下面,还有大量的奴隶从事生产……当然,以李乾这个现代人的角度去看的,这也不算是什么好事,不过本地土著貌似都觉得对自己仁慈就行了,那些外蕃奴隶活得再惨,又没什么关系。

    “大娘,还是快点给我带路去,不要为了这点小事而怪心情。”李乾并不是想要息事宁人,他纯粹是怕对方迁怒到自己……说实在,他是一个非常现实的理想主义者,即能够实现理想固然很好,但目前条件不允许时,大不了随波逐流。

    毕竟他可不想变成奴隶,奴隶制!比落后的封建制要血腥,比万恶的资本制要恐怖……前者他好歹能混吃等死,后者他多少也不能被往死里剥削,可奴隶制,光想想古埃及的人肉驱蚊术,那种用蜂蜜涂在奴隶身上,诱使蚊虫叮咬他们,避免天气湿热时贵族被咬,这光是听着就让人不寒而栗……据萧凤说,现在是中典时代,就是说刑法不轻也不重,但绝对能让你生不如死。

    “是啊,食时之前一定要到,你是绝对不能缺席的。”张大娘看着这个细皮嫩肉的小伙子,谈不上有多喜欢,但是出于任务需要,她也只能压下暴脾气,好说好待起来。

    至于某人为什么态度转变之快,只能说爱情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他为了保证自己的免费之身,特别是看到对方天生神力好,自已作为一个外来人,虽然已经被编入民籍,可谁说就不能成为奴籍了……长松城被贬为奴隶的概率还是很高的,他时常听萧凤向他阐述各种注意事项,并且叮嘱他宁可得罪君子,也不能得罪小人,不然万一被诽谤就麻烦了。

    “走走走!”李乾这时候已经把心态调整好,准备迎接新一天了,于是整个人就开始变得不着调起来,这不,一时指着远方,一边脚已经自己动起来了。

    虽然说他现在已经被一家贵族小姐看上那了,可就怕又给那些贵族老爷看上了,没了尊严还算小事,就怕到时候俯身献菊……毕竟在人均面黄肌瘦的黎国里,他已经称得上细皮嫩肉,可以作为鸭神艳压群芳了。

    “嘿,你走错啦,萧中士寓所在西城门里!”张大娘熟练的收剑入鞘,然后大步向前拎住了他……可能这些土著人均天生神力了,李乾一个大好男儿居然被拎了两回,而且都没有反抗之力。

    ……

    “叮叮当~”

    随天日昭昭,静静俯瞰世间万物,西城门处,人生已逐渐喧哗,默默的无视了杂声,这时,一道马蹄声零碎而有铃铛轻响,几块璞玉交击的声音低回细唱,在排列齐整的旗楼下,青石地板坚硬如铁,六米高墙难以逾越,而今时,一队又一队手持刀剑的职役向前,在如青山起伏的街道景致中,像海的惊涛般一波又一波,骄阳下,鲜红的彩旗飘荡,宛如蛟龙在洁白的云彩下。

    “徒步者,你终于来了。”

    李乾与张大娘并着肩走到了这里,明显比他们那边繁华的多,就在这时,他身后传来了萧萧马鸣,然后随着富有韵律的猫叫声,与此同时,一道清脆而富有热情的少女轻音闯入心间,这音色熟悉……他不用猜都知道是谁了,七天去就今天还没见面。

    他转过身,抬眼看去,一名少女身穿红褐色飞鱼短袍,手持黑鳞鞭正策马走来,她身上一贯没有华美装饰,年轻盛而容色美,神色骄傲,气质殊于常人,云发齐肩绑垂辫子,双脚裏高筒乌靴,外服裁至膝盖,内衣修身呈瘦,看去身材曲线,既有阴气的柔美,又不失阳气的英姿飒爽。

    “早啊,萧凤,我是过来蹭饭的。”李乾下意识的开口道,彼时,他看见少女嘴角露出了笑容,可能是觉得他过于直白,不过如何把蹭饭说的惟妙惟肖,这种学问他是学不来的……况且朋友间本就该直来直往。

    萧凤,就是这位少女,十六七岁的年纪,是一个武士,据说是大夫家的女儿,为人既有老一辈的刻板,也有年轻人的不拘小节,同时,因为她不需要从事生产劳动,生得一副小布尔乔亚式的颜值……说来她帮他编入户籍,使他幸运的躲过了黑户被贬入奴籍的规定,虽然尚不知道对方是何企图,可眼下时不我与,走一步看一步而已。

    “徒步者,大丈夫生于世,确实应该像你这样潇洒。”萧凤微笑着轻摇脑袋,随后翻身下马,看着他不知是讥讽,还是真心说道,不过那黛眉凤眼中的真诚,应该不是带有恶意的高级黑。

    说起,来这可真是讽刺,那些流浪汉游手好闲就得被一脚踹飞,张大娘与萧凤就完全没这种顾虑,至于他……说好听点叫特事特办,说不好听点这叫狗仗人势。

    李乾闻言默然,看着远处,那些在城墙下,一排排从房屋中走出来的人民,他们自顾自的聊着,冷眼旁观城墙下那些临时草棚中,那些流浪汉的惨状……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或者是暴政的支持者,但无论如何,这里连一个同类都没有,又有谁配他同情:“赶紧开饭吧。”

    萧凤点点头,轻声说道:“嗯,是这样的,我的一些朋友……姑且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吧,听说我要宴请你了,都要求前去祝贺,我知道这样会让你为难,毕竟你是个普通人,既没有血脉也没有资产,所以我大致帮你拒绝了,但是有些同好我实在不能推脱,可以接受她们来吗?”

    与此同时,张大娘眼见事情有些不对,老油条的她应声就说道:“萧中士,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不久就要去西城门下维持秩序,告辞。”说罢她还拱手行礼,一直到得了对方的授意后,才飞也似的消失了。

    这样一来,由于现在两人站在靠近院墙的地方,并且周围的行人都会主动避让他们,以至于有了充分的思考与交谈的时间……这样其实让李乾挺不安的,事实上他天然不喜欢这些贵族,以至于对萧凤的感觉分也掉了不少,况且他一直认为,这样帅气的女孩子适合百合,不适合他。

    “没有关系,来,都可以来,只要凑钱给得多就行。”他不认为这件事情真正的左右权在他自己,就像你坐在别人车上,方向盘是别人掌控的,说到底是他在开车,而不是你在开车,这点要有自知之明。

    虽然他不是忘国奴,也不想任人摆布,可为了自己的周全,凡事保持中立态度,以一万个理由,促使自己接受一切不平等的提议,这是他一直所信奉的生存法则……况且举办宴会的凑钱,会分三成给他,这可是好事,谁又会跟钱过不去。

    “加你答应了,那么希望到时候不要说大话,她们比较单纯,要是相信了,可能会让你遭到灾祸。”萧凤虽然在这座城中不算什么头面人物,但还是有一些政治自觉,而眼前这家伙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也知道其为人秉性,所以要提前提醒一下。

    因为在她看来,李乾很善于讲述一些深奥的话,只是过于的片段化,比如什么辩证唯物主义史观,什么人类社会的产生是历史必然,还有社会的发展是历史必然,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同样是历史必然,这些东西都是不合时宜的回答……重点不是道理对不对,而是不应该在那些人面前讲。

    “嗯,我也是拎的清的。”他只是摆了摆手,随口的敷衍了一下,他又没有社交牛杂症……说实在,他现在的举止毫无谦逊的,若是换做一般人,只怕要跟他翻脸色了。

    萧凤见此叹息了一声,亦不置可否,他也知道这家伙看不起郡府中的那些人,但是在这座城里那些酒囊饭袋,确实是有只手遮天的本事,而眼前这家伙,即便真像他父亲临终前所说,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大运聚身,命格高贵之人,在弱小时过早得罪了他们,也只会落得个被扼杀于摇篮中的下场。

    “这个是燃血秘药,武道修习中最基础的强身密钥,给你了,记得,每次只吃早中晚三勺,连续服用一周以上,同时保证未来三个月营养充足,不足身体的亏空后,稍微练一练,在身体强度上就可以比肩武卒了。”她从身旁的马包中掏出了一个褐色的包裹,递给他后,侧着头谨慎的叮嘱道。

    秘药,李乾听她讲过,理解中应该跟与玄幻小说里的丹药差不多,据说只要是人,吃完之后就能强身健体,不过一旦营养消耗跟不上标准,就会透支潜能……也不知道会不会秃头,貌似秃头也可以接受,毕竟那可是强者的象征。

    “滴水之恩,尚且涌泉相报,你对我这么好,如果我有下辈子,一定会以身相许的!”他小心翼翼的接过后,随即鞠躬道谢,当然这是心术不正的漂亮话,然后他又打开看了看手中的包裹,是一包胶状方块,墨绿色,同时在表面有着一种诡异的光泽,闻起来没什么异味,不知道吃起来好不好吃。

    说起来,现在房子是人家借的,工作也是人家答应过要帮忙找了,头几天伙食和看病钱也还是人家垫付,现在又开始免费发福利,就差老婆不是人家发的了,他一想到如此种种,只觉得就算是利用又怎么样,难道人家有恩于他,他还要当白眼狼?所以一定要涌泉相报,至于以身相许就算了……对方应该看不上他,而且当前阶段他只要做到搞钱和提高地位就行了,女票什么日后再说。

    “我曾经听人说,想要报恩,最好的办法就是得到工作,然后有朝一日,向恩人效力。”萧凤手持马鞭,若有所思道:“这样,既然你不想做小吏,不如做一职役吧,正好,家父跟左事司衙的殿卿有交,虽然职役只是低贱的职业,但这样就不必担心了。”

    职役里,现在适合他胜任的应该是捉捕盗贼一类的壮丁,也就是类似于城管一类的衙吏,平常做的事跟社区保安并无区别,而她所说不必担心的原因,是这种普通工作不会引起同僚的嫉妒。

    “可以,你安排的就行,现在应该吃饭了吧?我饿了。”李乾满口答应道,同时他现在连早餐都没吃,夸张的说,他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只想干饭了。

    同时他也不担心什么同行嫉妒,俗话说的好,是金子总会发光,是主角总能变强,算他每天吃面饼,嘎粗茶固然苦,但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只要坚持与努力一定可以,况且穿越后,他视力复原了,脊椎也不酸痛了,腱鞘炎也消失了,从来没这么好过,心气自然也上去了。

    “当然可以了,我已经命令下人在罢了,一切都按照礼法的规格,绝不会有一点僭越,也绝不会有一点怠慢,以此来表示我的诚意。”说完,萧凤竟然还拱手行了一礼,李乾连忙表示不必,然后两人只是相视一笑,也就不再多言。

    这一刻,他感觉这世界还挺友好的,不过他现在已经隐约有想要更好的心态,虽然细数传奇人物,往昔已送走了不知多少,英雄史诗,今朝看来也是稀疏平常,为天下也好,为众生也罢,为自己也行,唯有希望的篇章,于青册再次翻开之时,才有令人青眼相待的一时……可那又如何,李乾从不相信有任何成就是容易达成的,但仍旧有无数人在为之努力,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那他为何不能尝试,要趁着有限的生命,赶在粉碎之前,多看一看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