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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喝醉酒做大梦

    有的人,他确实会因为早年一个想不通的念头,从而愿意在某一刻奉献生命。

    致力于改变人类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故事。

    平凡的我,一直以来就是如此活着。

    当我经历爱情时,我后悔,我在将一个真正的孝子杀死,因为我在伤害母亲。

    当我经历着被外乡人辱骂的事实时,我不后悔,因为他们帮助了我狠心的发财,尽管我让他们通通的白骨露于野。

    当我正在经历,欺骗孤儿寡母的痛苦时,我后悔了,因为我为此付出了残疾的代价。

    当我积德行善,从来没有人知道时,我不后悔,因为我相信天知道,尽管我明白,上天它只喜欢将厄运送给苦命人。

    天命之子,不用祭拜神魔,他们也会宽恕他的罪过,平庸之人,天天祭祀仙佛。

    我也从没见过哪一天他们有被救赎。

    但我相信正义和善良存在,因为没有这些美好的故事,也就不会有欺世盗名的乱臣贼子,为什么?因为没有人只读圣贤书,然后被伤害了。

    我曾经没日没夜地翻看历史书,从那一千多万的文字里,我看到的是砍人,砍人,还是砍人!

    兴许是平静而美好的生活让我产生错觉罢……

    徒弟,你现在知道了吗?

    赵平喝了十斤的果酒,感觉有些不太好,准确点说是过量的信息,让他有些头疼脑热了。

    但是他喜欢这种恍惚间,记起曾经的感觉,不是关于亲情,也不是友情,更不是爱情,只是天生就对适合做他父亲的恩师,抱有怀念。

    “只是怀念,也回不到从前了。”男人敲了敲脑袋,左手再次拿起还剩一半红酒的陶罐。

    赵平能够感觉到自己醉眼朦胧了。

    依稀记得,他一感觉闻到了那股令他厌恶的一薰香味,心里就总想要吐槽说师父又老了。

    实际上,在赵平看来恩师没有一天是年轻过的,除了一切不正常的事情,只要他想就能做到,实在是让他一度怀疑其不正常。

    这是被他一个活了几千岁的朋友带坏的,虽然男人至今都不知道那个朋友是男是女。

    不然,不过应该是个老男人,不然师父不会执着于那一款,容易让人未老先衰的香炉,虽然他遇见师父时,他本就已经七老八十了。

    “咳咳咳,人的一生不过百年,从生到死相去太过平常,你的忧虑太多了。”

    师父总是抱怨他欢乐日子短于痛苦,忧愁的岁月难以断绝,但他还是每天喝着美酒,住在影响身体的破草屋里,嘴里总爱自言自语。

    无论鲜花覆盖屋檐,还是细雪飘忽而过,他总会定点把酒喝完,然后拄着拐杖唱歌。

    “人生自古谁无死,唯有暑寒与饥荒恒。”

    老人嘴里最爱念叨这一句,少年时的赵平并不懂是为什么,直到男人富贵的时候,将他抛弃的父亲来寻找他时,他貌似有些懂了。

    但是,又有谁能够原谅一个气死父亲,送走母亲,打死妻子,抛弃孩子的人?

    赵平能够原谅,因为那时他已封侯拜官,为了名声,哪怕咬着牙,也得捏着鼻子认了,不然他就得被人抨击是贪图恩师的财产。

    可笑的是,当真正的父亲走后,冷漠的父亲就立即与他断绝关系,还单方面夺走了食邑百户。

    那一刻,少年轻狂的意气,随着年龄增长而消退,天命眷顾的姿态,伴着生活的变化,而彻底粉碎,最终剩下了一个颓废的男人。

    赵平看着因为恩师的一意孤行,才算普及中土的水车,流动的水随着车轮不停旋转。

    他盯着由西域引进的炼金术,在恩师改良后做出的滚珠,滑动自如在一条条狭长的铁路上,偶尔还能见到运输铁制武器,到武器库里的新式汽车。

    三年来,他拜托从海外来的朋友,希望从他那里求取死灵召唤的技术,但他说:那是吹牛的!

    赵平站在一座无名青山上,他这一次选择徒步行走,而不是更快捷的踏虚而来,避免飞行中产生的音爆云,破坏了这里的天空。

    恩师是被凌迟了十刀后,活生生痛死的,但是男人知道,他更痛心于自己被打碎的膝盖。

    不过他终归是葬在了墓地里,虽然和皇陵相比,这种规格无异于是垃圾堆的样式,但不同于前者有一大堆昏君休息,后者只有一个圣人永眠。

    对,恩师并没有死,他只是没有选择天人合一,而是真正将所有的精神反补世界意志。

    那是一种何等彻底的融入自然啊!

    一点也不同于其他星神,衪们不朽的只有力量,但是肉体和精神早就化作尘泥,滋润新的神魔,而不是呵护心的人类。

    赵平尽管不愿意,但他只能承认自己怯懦了。

    “我既是你的师傅,又是你的父亲,所以你应该随我姓,但最好学我爷一样平庸下去。”

    这就是男人名字的由来,但他最后应该不算平庸,只是太过软弱,哪怕再来一次,他敢拔剑,也无法改变他在那宏伟殿堂上说过的话。

    “赵大人,一路走好。”

    最终,赵平眼神中充满了愤怒,看着老人眼神中满是不甘而心酸的意味。

    那个时候男人的心情,哪里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明白,哪怕是借助比喻也很难尽兴了,为什么,因为从今往后他活得比谁都清白了。

    “赵卿,是孤手里最锋利的宝剑?”

    “赵侯,今朕荡平北地,让帝国的荣光,第一次挥洒站那极寒之洲,故赐汝一字王爵!”

    “赵王别来无恙,是这样的,寡人最近得了一种怪病,连宫廷御医都束手无策,可大臣们都说你知道,但是我知你不识啊。”

    这是恩师与先帝的故事。

    这也是赵平与女皇的未来。

    这还是老人临死前三个月,与男人闲谈时透露的,他是如何被贬七次,还能爬回来,到现在也没有掉脑袋的秘诀。

    不管天地何等苍茫,虚空如何悠远。

    只要个人始终绕着一个轴心移动,只要一直遵循世界根本不变的规律,就能无病无灾。

    个人与自然的变化相符,万物事理也就不再玄妙奇特,维持着宇宙循环不已的命运,千年万载它们周而复始,使在运动中领悟真理。

    “这就是中庸之道。”

    酒馆里,为富不仁的老板正在擦拭着锅碗瓢盆,时刻迎接着将要进门的客人。

    哪怕是穷凶极恶的,但那也是生意,只要能够履行交易的契约,即便是赵平这种没有城市通行证和贵族介绍信的家伙,也能大开方便之门。

    “真是有些奇怪。”男人视线的尽头,一直延伸到主干线边缘的城墙。

    他想起了那些躺在沙漠里化作骷髅的战士,还有上百头被他杀死的黑兽,他现在才知道,那里原来还有储存资源的地下洞穴。

    由于他就算能够元神出窍的时候,也是优先把感知范围用在天空,于是就灯下黑了。

    还好,他在昨天搜刮了城市领主的记忆。

    虽然,按照他预定的计划,是打算趁机潜入当地的藏书阁内,获得所需的知识。

    那样做,虽然就效率而言并不占优,但比起直接搜魂,至少不会受到受术者主体视角的影响,相对能够更好的提炼出有用信息。

    虽然这依旧只是了解了片面的情况形式,属于一知半解的范畴,并来俯瞰大局。

    而有的时候,一知半解还不如无知无解,不过前者只要还心存好奇,自然会知之较多,乃至知之甚多,但后者却完全是固步自封了。

    按照这种思路,其实就不会难以理解,为什么聪明人总是劝人无知了。

    况兼多数身无恒人的人,如果知道高明的法门,大概也只会拿来做性价比极低的事情,即使造成这种境地的,是因少数人控制了信息来源。

    赵平将身体向前倾,然后靠在了角落里的墙壁上,借着阴影,他整个人存在感变得极低。

    他淡然地巡视着眼前事物,如果这些雇佣兵值得依靠的话,那他就必然要给他们一个生存意志,而不是肯定答案。

    涣散,有野心,无纪律,不敬畏规则,待人也无诚信,早晨血溅五步,下午就恢复嬉皮笑脸。

    并且不需要一分钱,只需要酒色。

    想要靠这些人,解决没有国界,也不分种族,同时超越年龄的普遍痛苦,叫做痴人做梦。

    现在,赵平想要帮助这些写作冒险家,读作土匪的家伙们获取一份稳定的收入很难,毕竟他现在可没有投入哪怕一分钱的打算。

    并且,他还面临着一个问题。

    那就是用欲望去驱使别人,最终比拼的,不过是谁掌握更多欲望罢了。

    所以才要培养更多志同道合的人,可惜,男人到目前为止,也仅发现了两名沉沦四年,还怀揣着赤子之心,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可塑人物。

    纵然,武辰坚毅有度,可以做一个先登的勇士,但也许这只是贫困使得他如此。

    何况随大流的人,多少经不住故友劝阻。

    邓忠则平时安静,一旦兴起,整个人会变幅姿态,但这是因为爱打抱不平的性子。

    固然,他们两个都没到心怀邪性的地步,算得是矮子里挑出的高个,应该是能够凭暴力解决产生问题人的两名战士。

    但通过极高效率的杀戮手段,带来的麻烦和未来的隐患,估计就要受过罪才能明白了。

    赵平晃了晃脑袋,面带自嘲的低声道:“反正钱也给了,人也去矿场实地考察了,我又不能转生重来,那何苦长戚戚呢?”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般浅显易懂的道理,就算是最蹩脚的巫师都明白。

    但是,由于个人终究会受到可知世界的限制,反应到可见世界中,其所规划的一切预想计划,八成都不会与实际发展相同。

    片刻后,赵平将酒罐里的酒喝完,于是站起身来:“看来还是得当一段时间的主心骨啊!”

    起码有他兜底,那两个家伙最多会很惨,毕竟这次只是挑着地方打,也许能把他们打痛,但绝无可能,也根本到不了双方不死不休的地步。

    这就涉及到一个拥护者的问题。

    据男人从那个眉头总是紧锁,经常一脸苦恼的自治领主获得的记忆,足可一叶知秋。

    开天历197年,仍属特权统治世界的格局,他们用无数谎言修改历史,使这一切都很真切自然,包括承载这块大陆的天体始终默默运行。

    似乎每一天都在发生改变,可在略懂历史的赵平看来,那不过是小打小闹的家谱编辑事务。

    可谁让这个世界有程序考古猿这种武器。

    按理来说,如果不是这里有先进的科技文明,那么仅靠这里落后的科学素养,早就完蛋了。

    赵平光是想想这里富人和士兵与平民的比例,就对于这里供养阶梯严重失调的组织结构,感到一种无比的头痛。

    简而言之,这里富人和士兵大约是一比四,而士兵和平民一比二百五。

    但是富人掌握了百分之一百五的城市资产,没错,整个沃阳城平民人均负资产,士兵也是月光族,简直就是要醉生梦死的节奏。

    不过因为整个兽人联盟,烟夜王国中,最强大的四个部落集体勾结外国,结果真就制衡好了。

    而目前,处于北方狼龟部管辖的小城中,七成以上的耕地用于种植一种经济作物,也就是拿来倾销给远南黎人的大粉。

    这种时候税率就已经不重要了,反正都是小投资大回报的关税,并且都能拿到手的那种。

    这算是赵平获得的比较有用的信息。

    因为一旦官府对地方征税的成本大于效益,却还能够维持秩序的稳定,根本就不会在税基了。

    换言之,城内人们的生活与那些贵族无关,因为贵族不需要依靠平民来供养,士兵的伙食费也不出在平民身上。

    粮食生产和存放食物,又因为科技这类魔法大幅增长,基本无视了荒漠地带的种田规律。

    那么一切在神州需要打击的势力,在这里反而成了宝,毕竟,在普遍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只要不涉及自身安危的事件出现。

    赵平不认为那些住在高门大院里的公卿子弟,会比这里带着鲜血勋章的老爷们好多少。

    毕竟,军队是服务于贵族的。

    这样一来,便无所谓富人和平民了,因为就算他们生活在一起,差距也是肉眼可见的。

    但是在城墙以外的穷人们,那些因为饥饿而流浪的强盗们,那些自发组织起来的荒漠英雄们,他们悲惨的境遇与城里人比,同样是天差地别。

    俗话说,有对比,才有优越感。

    尽管赵平有点搞不懂,那个看来喜欢权利均势的黎国,但也不得不佩服对方这种分立政策。

    居然有如此魄力,能够以本身去供养另一个国家,这可比战火覆盖整个国家更可怕,毕竟这样一来,原本还算祥和的生存环境迟早要沸腾的。

    因为资源总是有限的,总有一天不断从贵族滑落到平民,不断从富人沦落到穷人的人。

    终究会因为表面上的光明而跳出来,产生暴动,当然,就普遍来说,人们是不可能摆脱陷入更加黑暗的时代,最多是这种趋势的快慢。

    至于到时候谁对谁错,光靠讲道理是说不明白的,只能看谁能继续拿吃饱诱惑谁了。

    反正赵平很清楚,任何势力,一旦收入固定,就意味着开支没了上限,除非能够持续开源,或者从源头上截流,不然整体社会只会越来越穷。

    不过只要物资支持到位,保证武器的质量和数量,以及军队训练程度和教育普及……

    也许这鸟不拉屎的破地方会好点,但是在人口众多的繁华都城内,赵平已经知道了那里存在纸币制度时,就知道该来的总会来了。

    最终还等崩盘。

    顶天是战场决生死,还是原地暴毙的区别。

    然后,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般天理从未有变,只是发展在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