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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一身肉

    “猡猡…”

    黑暗中,灌木丛被撞的东倒西歪,一个黑色的影子直冲向还在“咕咕嘎嘎”叫的陷阱。

    “猡猡…”过了十几秒,原本还兴奋的叫声,突然变的凄惨,正前方那棵树被撞地颤了两颤,然后开始剧烈抖动。

    “套中野猪了。”

    李谦国松开李谦宏的手,先一步朝动静最大的地方跑。

    原本只想抓点野鸡、兔子这些小东西,赚点路费。现在好了,有野猪自投罗网,不收它,都对不起放进去的杂粮。

    到了那里,就见悬挂在树梢的野鸡已被吃了,只留下一个爪子套在陷阱里。

    正下方的野猪口鼻有鸡毛和血,它就是罪魁祸首。

    看来这猪是饿狠了,连中陷阱的鸡也不放过,还把自己也套进里面,它的后腿正被纤细的麻绳拴着,挂在树梢上。

    它的体型太大,树梢和麻绳对它而言都过于细小,虽然被套住,但挣脱开也只是时间问题。

    “谦国哥怎么办?”李谦宏握紧柴刀站在他身边,“干?还是不干?”

    “娘卵泡,到手的猪没有让它脱手的道理。”李谦国抽出别在腰后的柴刀,“谦宏,你吸引它的注意,我从后面绕过去。”

    送到嘴边的猪让它脱了手,那就是他们的不是了。至于麻袋塞不下,走山路也得扛去卖。

    李谦国握着柴刀靠近,脑子里闪过好几套方案,最终还是定了最简单粗暴的一种--开喉放血,相对于心脏,喉咙目标更大,更容易得手。

    野猪感觉到气氛不对,挣扎的更加厉害,本就纤细的树枝被折断,它的脚落地。

    有了支撑,给了野猪勇气,它四肢刨地,冲李谦宏发出警告。

    麻绳在它刨动间不断摩擦,隐隐有断开的迹象。

    “猡猡…”麻绳断了,李谦宏闪避的同时朝它挥了一刀,擦着它的鼻子划过。

    血流出,痛感刺激了野猪,它更加愤怒,就要调转身体冲。

    恰好这时,李谦国到了,他握紧柴刀,全身的力量汇聚在手上狠狠砍在猪脖颈上。

    鲜血刹那间涌出。

    野猪吃痛,撒开蹄子朝后山的方向跑。

    “呼呼呼…”用尽全身力气的李谦国握着柴刀,靠树上,大口大口喘气。

    还好这野猪还没有成年,应该是脱离族群下来找吃的,经验不足,否则不会被砍后不往正山却往后山跑。

    这头野猪也算进兜里了。

    “柴刀卷了。”李谦国抬手摸摸缺口的柴刀,“这东西皮是真硬。”

    “谦国哥,我去找。”李谦宏心热难耐,就要朝它跑的方向追。

    “等我。”喘着粗气的李谦国站直身体,“那边还套中了两个小东西,先收了再走。”

    收起一只野鸡,一只灰毛野兔,两人打着手电,沿血落下的位置,一路追踪,终于在临出后山的林子边上找到那头断了气的野猪。

    “兔子给你。”李谦国解下被拧断脖子的兔子递给李谦宏,“你拿回家去,鸡归我,我们分了野猪再往丹丘市府赶。”

    “好勒。”李谦宏也不客气,把野兔拴在腰间,操起柴刀,跟李谦国一起分猪。

    野猪体型不算大,大概180斤左右,确实是没成年的公猪。

    整猪拉去市府,当场剖开卖,更值钱。

    只是打到一头猪,目标太大,上船再被同村人遇见,保管第二天会被宣扬的满村都是,这种闷声发点小财的事,就成了那些好管闲事人嘴里的吃独食。

    村里人热心,同时也嘴杂,一点小事不到两小时会被宣扬的全村人都知道。

    那还不如就地分解,到手的钱是少了,也少了解释。

    很快,野猪被从喉咙这个口子破开,切成大小不一的块,塞进麻袋里。这么分解了,刚好把麻袋撑的鼓鼓囊囊。

    因为捅的喉咙,一路跑下来,野猪身上的血都流干了,麻袋口一扎,黑暗里,倒也看不出里面是什么。这也省了走山路的力气。

    “我扛着走。”李谦国提起麻袋扛上肩,“我们各自回去把东西丢回家,渡口见。”

    凌晨3点多,人正是睡熟的时候,李谦国丢了野鸡进院子,动静大了点,也没吵醒家人。看来等有闲钱了,还是有必要养条狗看家护院,不然被偷了也不知道,虽然没什么值得偷的。

    李谦国自嘲笑笑,往渡口方向走。

    李谦宏已经在了,站那朝他挥手,“谦国哥,这里。”

    他上前接过麻袋扛肩上,“我来。”

    李谦国顺势松手,也不跟他抢,很久没扛这么重的东西,即使现在的身体是18岁,正是年轻力壮的时候,还是有点吃不消。

    两人站在简易搭建的渡口等了十几分钟,船来了。

    “有高叔,刚接完人回来啊?”李谦宏扛着麻袋上船,熟练地跟船老大打招呼。

    “嗯,从象山村来的。”李有高点头,“你们去哪?”

    这时候的船老大那是吃香的职业,拿着政府给的工资,时不时还有补贴。

    同是一个村里的人,李有高凭着撑船的手艺,得的工分就比村里人多,日子也比其他人过的稍微殷实一点。

    船上只坐了几个人,脚边同样放着麻袋,看不清里面装着什么。倒也不显得他们的麻袋突兀。

    两人找了离船尾近的位置坐下,李谦宏扬声回答道,“去丹丘市府见识一下。”

    早在二十几年前,去一趟丹丘市府,那可是莫大的荣幸,去的人都要回来在村里好好宣扬一番,向村里人炫耀那里的繁华,好像去了一趟就成城里人一样。

    现在去市府的人多起来,但也不是人人都舍得去的,村里有的老人这辈子都没去过一趟。

    “往返两个人,两块钱。”李有高握住竹竿,顶着岸边,船慢慢离岸。

    李谦国口袋空空,也不怵,直接开口道,“有高叔,先赊着,等回来给你。”

    “行,小鬼开口,就给你赊着。”李有高笑呵呵应下。

    小鬼这称呼是从上小学后就跟着李谦国的,小时候个子不大,同龄人里最矮,但脑子最活,调皮捣蛋的事都是他带的头,久而久之,村里的长辈就给了他这个绰号。

    到后面给家里赚工分,也是用时最短就赚到,小鬼的名头在村里就越发响亮。即使初中后抽条,长到172cm比一多半的成人都高,村里的老人还是喜欢叫他小鬼。

    “谦国哥,有高叔对你真不错。”李谦宏手肘顶他的胸口,“看来采菲姐跑不了了。”

    “别胡咧咧。”李谦国敲了他后脑勺一记,语带警告,“姑娘家的名声都是被你这样败坏的。”

    见他表情严肃,确实是生气了,李谦宏也收起了笑模样,知道自己不该开这个玩笑。

    李采菲和李谦国同姓,同属相,按照村里老一辈的规矩,那是不能结婚的,即使两人的祖宗不同,那也是禁忌。

    李采菲,这也是李谦国不愿触的伤疤,要说上辈子真的对谁动过心,那就是这朵村花了,可惜这份姻缘不是那么好得的,当然现在也不是考虑这个的时候,赚钱才是排在首位的大事。

    一路接客下客,摇摇晃晃到丹丘市府,天已经蒙蒙亮。

    李有高停稳船,喊了一句,“丹丘到了,东西都带好,别落下。”

    “返程回去是7点,错过的话,下午1点,傍晚6点都还有,大家别急,慢慢逛。”

    按照惯例,李有高不厌其烦地叮嘱船上的人,“别找错船。”

    “谦国哥,我们去哪?”第一次来,李谦宏扛着麻袋,畏首畏尾跟在李谦国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