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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向

    在老宅三个月了。

    这期间最常做也最爱做的事,就是在小屋里翻翻看看。因为每次一不小心,就会翻出一段童年的时光。

    之前说过,小屋空间狭小,只容得下一人。这个时期,天渐渐热起来。老宅的冬冷夏热之状,也很快显现出来。所以可能在储物间刚刚待了七八分钟,还没等发现有价值的东西,我就常常已经大汗淋漓了。

    母亲跟我说,不要去翻动了,那些东西都老掉牙了。小屋那么多灰尘,这大热天待在里面,除了收获一身臭汗,还有一堆灰尘。灰汗结合,不就成了泥?

    可我却乐此不疲,此刻的我,越累越能理解母亲执意留在老宅的决定了。

    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记忆可以以这种方式珍藏。我一直以为每件东西的作用就是使用,失去了使用功能,那就失去了留存的意义。所以,我经常随手就把用完的东西扔掉了。

    为这事,阿孟没少说我。

    这小屋,最初带给我的回忆是沉重的——可能因为璟儿刚刚离世,心情暗淡。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内心逐渐被治愈着,看到旧物便更多了些欣喜。有时候我不记得某些旧物的来因,也想不起对应的故事,便把她拿到母亲面前,问母亲是否有印象。大部分情况下,母亲都能想起一些有关的记忆,比如“从哪买的”,“怎么买的”,“发生过哪些事”。有时候她会触及我的神经,让我也能想起来一些。我们二人七七八八的片段拼凑下来,竟会使我对这个玩物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印象。另外我还发现,即便是同一样物品,即便是我与母亲曾经共同经历过的一件事,我们的记忆也极有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综合下来,竟感觉又从侧面认识了自己,也对这些旧物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

    存在即合理。

    每个旧物都联系着我的家人。我想,这就是母亲执意留下来的重要原因吧。

    有一天,我在小屋足足站立了十多分钟。

    因为我知道,接下来要打开的鞋盒里,有一个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物件。这鞋盒我印象极深——当年装着我红色小皮鞋的盒子。父母从遥远的城市带给我的,为我争来无数羡慕的眼神,是我最喜欢的一双鞋子。我把自己最珍爱的东西,都放在了这里面。

    踌躇了半晌,鞋盒终于被我打开了:红领巾,一面小镜子,一颗石头子,两支坏了的圆珠笔,早就生了锈的收音机……

    还有,一只小手包。

    这个COACH小手包,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件奢侈品。玫粉色的,PVC材质的它,烫印着醒目的logo,拿着很是醒目。不同的是,挎手腕的小小包带,被换成了难看的棕色皮子。严格来讲,它算不上是老宅旧物。它是我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时候,同事结婚回赠的礼金礼物——按理说,它不该躺在这里的。看到它的那一刻,我才发现自己确实有阵子没见过这个小手包了。

    拉开拉链,里面还有一个布做的小钱包——它旧到几乎无法辨别它原本的样子。但是我知道,它是碎花布做包身,粉色布做包盖,还有一个已经生了绿色铜锈的暗扣。这个小钱包已经有近三十年的历史了,还是我八岁那年,姥姥亲手为我缝制的。

    两个小包都承载着满满的回忆。

    姥姥之所以为我缝制这个小钱包,是因为八岁那年的春节,父母从外地回来时,我看到母亲有一个皮质的小手包,里面装满了她的东西:钥匙,小发卡,扎头发的皮绳,更多的是硬币和纸币。我当时很是羡慕,父母在家时,我每次出门跟小朋友们玩,都会拿着它。

    姥姥说,思思,这个小钱包还是不要拿出去了,万一里面的东西丢了,你妈会很不方便的。

    我听到有点生气:我喜欢这个小包。

    思思啊,你要是喜欢,姥姥给你做一个更适合你的吧。

    怎么做?姥姥还会做吗?

    试试看。来,你跟姥姥来。

    我跟着姥姥来到小屋的炕上——就是这个小屋。她很神秘拿出一个大大的包袱,打开:里面竟然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各式各样的碎布块。粉色的,白色碎花的,蓝的,卡通的……这大大的包袱足足像个五颜六色的花园。

    思思来挑个最喜欢的布吧?我清楚记得姥姥当时笑盈盈的。

    我挑来挑去,挑花了眼,最终根本不知道哪个最好看。好像都喜欢,又好像都差了那么一点点。最后姥姥帮我选好了:白色碎花布料,还有粉色布料。

    有了新的期待,我立刻对母亲的皮质小包置之不理了。母亲的小钱包是黑色的,颜色不好看,八九岁的小姑娘,大概都喜欢鲜嫩的颜色吧。我坐在姥姥旁边,眼看着她一针一线,缝出个一个漂亮的小钱包的形状来。再缝上暗扣,属于我的第一个钱包就这样诞生了!

    这个小钱包,一直跟着我。从8岁开始,一直到23岁——第一年参加工作。带在身上这么多年,它已经变得又薄又旧,碎花也几乎辨别不清了。我对它是如此珍爱,有了它在身边,就像是姥姥一直在身边陪伴一样,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害怕。

    小钱包被渐渐代替,是因为我毕业第一年开始参加工作。身边的女性同事,朋友,都花足了力气打扮自己,象征着身份和地位包包更是不可松懈。我整日拿着的小钱包,在那些大牌包包面前,显得格外刺眼——没有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可是,我又很难割舍掉小钱包那么多年以来的陪伴。

    同事的结婚礼金馈赠,对那时的我来说简直是江湖救急。一方面它成功刷掉了我拿着布制小钱包的自卑,另一方面它直接将我从自卑拉到自信:这是带着logo的轻奢品喔。我给小布包穿上了鲜亮的外衣——把它装进了新手包里,让姥姥继续陪伴着我前行。

    回想起刚刚得到新手包的时候,我确实很是开心了一段时间。我用它装零钱,装手机,装些纸巾。那个时候,它虽然小,可我觉得它装得下全世界,它可以满足我一切日常出行的基本需求。另外,由于手包的体量太小,地铁出行也可以免安检。因此对于经常晚起床,需要赶时间的我,小手包还一度为我提供了不小的便利。

    就这样,新手包代替小钱包,担负起我日常的出行。

    然而大概只一年多的时间,就发生了转折,那是有一次坐公交车去上班。

    车上的乘客实在太多。公交车在路口时,为了躲避不守交通规则的行人,猛然转弯,导致车上的很多人措手不及,几乎都都失去了重心。站在我旁边的女生一个趔趄,下意识伸出手来想要抓住我的胳膊。可是我当时也没有站稳,同样是一个趔趄,抓住了栏杆。

    姑娘没有抓到我的胳膊,却抓到了我手腕上的手包——只抓到了手包包边的部分。于是,它的包边,就顺着姑娘的力气方向,被撕开了。

    薄薄的包边被撕下后,中间还断了两节,然后掉在了乘客们的脚下。我看着手里的手包,露出的PVC材质的毛茬,像是一只被吓坏的猫,毛都竖了起来。

    我的心隐隐作痛。

    姑娘看到这情景,满脸窘态,涨得通红。她身边同样年轻的男朋友看到只是一只小手包,就对我说:对不起喔,这手包多少钱?我们赔给你。

    还没等我说话,姑娘就用力抖着自己男友的衣袖,低声说:要五六百。够咱们一个月的生活费了。

    男孩立刻不说话了,跟女友一样,满脸通红。

    那样子,像是在等待着我的宣判,又害怕听到我的宣判一样。

    我内心的隐隐作痛开始放大,变得很难过。可是看到跟我一样年轻,甚至比我年纪还小的男孩女孩在大庭广众之下等着我的回答,我就暗暗提醒自己:不要为难他们。

    于是我说:没事,我回去补一下就行了。

    男生女生听到我的回答,瞬间像解放了一样,脸上开始露出笑容。

    但是对我而言,简直心痛死了。

    从那以后,这个带着logo的小手包,也被穿了一层外衣:新的包包。虽然我依旧用它来装零钱,实际上,我却相当于搁置了它,搁置了它们——因为时代发展,后来需要付款的地方,现金也很少用到了,都会选择用手机直接支付。就这样,两只对我来说意义不同的小手包,开始每天每夜躺在我的包包里了。

    我依旧带着最初的小布包,还成功为它找了个伙伴。对我而言,这两只手包都是独一无二的。轻奢手包我也没去专柜修理,我觉得,坏了就是坏了。补回来,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了。倒不如就这样保留着,不去破坏它最初给我信心时的感觉。

    两年后的中秋节,已经快一年没回家的我,放弃了跟朋友去旅游的机会,坐着火车回了家。

    休假时间短,我没带任何大件行李,只背了个包包回去。

    街道要求居民办理一次户籍登记,证明大家的本地居民身份。

    我把包包里的东西,全都倒出来,总算找到了身份证。

    我拿着身份证,就去了街道办事处。

    回来时候,父亲叫我。

    我发现这个露了两年毛茬的玫粉色手提带子,被我他卸下来,换成了又宽又厚的棕色皮子,还用铆钉,固定得结结实实。

    “你之前的手提带子要坏了,我帮你换了个结实的,你试试看这个。”

    我一把夺下手包,扔进了包包里,还瞪了父亲一眼。

    满脸怨气。

    当时想着,这小手包恐怕再也无法重现江湖了。于是,我在返程的前一夜,把它放进了鞋盒里——当然还有姥姥缝制的小布包。

    今天,当我再次看到它们,心情竟然同以往大不相同。此刻才发现,这两个手包,其实比我后来买的任何包包,都要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