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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都是什么奇葩?

    经过连续三日混乱又紧凑的海选赛,大汉首届冠军杯的十六强名单终于出炉。

    关中到底是卧虎藏龙的帝都所在地,其中竟有多达七支球队,是来自于长安附近的三辅地区。

    能留下的,人人喜气洋洋,仿佛已看到了金灿灿的黄金;被淘汰的,也没有太多不满,因为朝廷不但真的报销了他们来回的所有路费,还每人多发了一百文钱,鼓励他们来年再战。

    霍兵没有急着开始接下来的赛程,他让霍光召集剩下的所有球队的队长,给他们仔细讲解了一下足球规则,和最实用的战术。

    “四四二、四三三、四二三一,大人,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那些队长问霍光道。

    “这是大司马冥思苦想,才总结出来的比赛战术,如此如此……你们接下来的比赛,如果采用类似的阵形,喏,比如这两个人主要负责进攻,这四个人主要负责传球,这四个人则主要干防守的活儿,便能使得球队的实力迅速增强,当然,用不用随便你们。”霍光拿着一块大木板,用毛笔在上面勾勾画画道。

    “大司马用兵如神,排兵布阵他最拿手了,他说怎么踢,那肯定没错,大人,能否把这块木板让小的带回来,好好研究研究。”

    “小的也要,小的也要……”

    休整了两天之后,大汉冠军杯战火重燃。

    果然,经过霍光的一番讲解,加上各队球员大多是农民出身,抛下农田大老远的赶来,都是为了赏金,进入十六强之后,接下来的比赛逐渐开始精彩起来。

    淘汰赛的第一天,比了两场比赛,上午、下午各一场,比赛时间也正式调整为踢满一个时辰,中间允许双方队员休息一刻钟。

    下午的那场比赛,一个名叫“河东郡解县队”的球队,引发了霍兵的关注,因为其中有一个球员,实在跑得太快了。

    不夸张的说,真的跑得比战马都快!

    汉朝时期,男子都留长发,成年贵族为了美观,一般梳成发髻,戴冠,而平民则没有这么讲究,就是胡乱地打理一下。解县队的这个男子,则既没有梳头戴冠,也没有披头散发,竟别出心裁地整了个大辫子头,辫子尾部,还绑了一枚铜钱。

    一开始众人只是以为他在哗众取宠,想靠这个怪发型,吓唬心理素质较差的对手。结果等他跑起来,一众看客才赫然明白,他为什么要把头发整成这样。

    因为速度太快,他的那根辫子竟然朝后拉直了,与地面几乎平行。

    霍兵也不禁叹为观止,人才啊!

    在他的印象里,大华国几千年历史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实现该壮举——北魏传奇名将杨大眼。

    杨大眼是确实和战马比过赛跑的,根据史料的描述,他的速度不但完胜战马,甚至绕着圈跑的话,还可以套圈,堪称“北魏博尔特”。

    那这位,就是“大汉博尔特”咯。

    在大汉博尔特猎豹般迅猛速度的冲击下,对方的防线如豆腐渣一般软弱,仅仅上半场,此人就一口气射进九粒进球,被霍兵派来充当裁判的霍光一边追着博尔特汗如雨下的来回折返跑,一边暗叹:兄长就是兄长,他的弃赛的决定实在太英明了,这样的对手,追都追不上,拿什么去赢他?

    当然,健康的兄长,肯定是随便拿捏此人的,但他现在不是重病初愈,气力尚未恢复嘛。万一输掉了决赛,拿不到奖杯事小,他大汉战神的光辉形象,就因为自己的不理智而被抹黑了。

    庆幸,真是万分庆幸。

    更绝的是,该队除了大汉博尔特,还有另一位奇人,此人身高九尺,比大汉顶级高富帅霍去病还要略高一些,生得面若重枣,唇若涂脂,丹凤眼,卧蚕眉,还留了一把大胡子,有万夫不当之勇。

    每当对方球员好不容易抓住机会,将皮球带到禁区附近时,只要与这位红脸大汉轻轻一碰,对方球员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飞走了……

    对方球员找到霍光申诉,说那个红脸大汉仗着一身蛮力,不讲武德,霍光眼看比分已经打花了,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对红脸大汉道:“壮士,可否手下留情?”

    “哈哈。”那大汉手抚长须,仰天大笑:“那我接下来既不用手,也不用腿,只需瞪他们一眼,管保他们双腿打颤,届时总无话可说了吧。”说完,他双目微眯,突然一瞪,果然杀气十足。

    霍光擦了一把冷汗:“壮士可否留下姓名,本官兄长,便是当朝霍大司马——你如此神力,若只是用来踢球,着实可惜。”

    那大汉傲然道:“在下河东关毛,家中排行老大,叫我关大便是。”

    见比赛突然暂停,捧了个金杯子来到场边查看究竟,正在喝水的霍兵听到这话,“噗”的一声,一口水全喷了。

    你叫啥不行,叫关毛,还人称关大?——关羽祖先是吧?

    之后那个“大汉博尔特”的姓名霍光也问清楚了,名叫张三,外号“快马张三”。

    有张三、关毛这两个奇葩在,又一攻一守,遥相呼应,“河东郡解县队”最终毫无悬念地拿下了胜利,进入了下一轮。

    与他们出色的表现相比,记分牌上的比分更是让人触目惊心: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