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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痴情人

    赵南惜有些昏沉沉的,似乎有什么人在说什么“发热”“落水”,有人在喂她喝药,好苦,不想喝。

    “南惜乖,把药喝了病才能好。”有个声音很温柔地哄她。

    端着药碗的人好像孃孃,孃孃你来接我回家了吗,南惜想回家……

    “回家……孃孃……”赵南惜模糊不清的说道。

    “好好好,喝完了药,就接你回家。”

    “好……”

    那药里似乎还有些安神的草药,赵南惜喝完便陷入了沉眠。

    等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顾临正靠在椅子上,桌上昏黄的灯光勉强能视物,看起来是个客栈,是已经到江宁了吧,好心的哥哥姐姐已经走了吗?

    顾临听到细细簌簌的响声,从浅眠中惊醒过来,“殿下醒了,可还有哪里不适?”

    “小将军,”赵南惜嗓子疼的说不出话来,“好心的哥哥姐姐走了?”

    “嗯,”顾临递给她一杯晾好的温水,“现在应该是已经出了江宁了。”

    “我还没跟他们道谢呢。”赵南惜小口小口喝水,有些遗憾。

    “以后若是有缘,还会再见的。”

    江宁城外的余年突然打了个喷嚏,默默裹紧了披风。

    连赶了三天路,徐州城近在眼前。

    天已经黑了,城内却灯火通明。

    还以为进城要被盘问一番,结果门口守城的士兵宽松的很。

    “今天是上元节,二位想必也是来逛庙会的吧。”整个城门口就一个人,一问才知大家都去庙会看花灯了。

    “那大哥你怎么没去,还在这里看城门。”

    “那群小子们贪新鲜,我帮他们看会城门,待会看完灯会就回来替我。”守城大哥爽朗笑笑,“只是忘了和初云说一声,她只怕是要等急了。”

    “这好办,你家那位初云现在在哪里,我和我哥哥去和她说上一声。”

    “不,还不是我家的,”守城大哥脸红一瞬,“她家在大王庙边上,门口种了山茶花,这时候开得正好。”

    山茶花一簇接着一簇,远看的时候一片片如浮云,怪不得给孩子取名为初云。

    有个姑娘在山茶树下心急的走来走去,想来她便是初云了。

    余弦上前问道,“可是初云姑娘?”

    “你们是?”

    “守城大哥来托我说一声,城门口有事耽搁,要迟一会儿才到。”

    “赵立他怎么又迟到!”那姑娘看起来气鼓鼓的,却很是热情好客,“麻烦你们了,今日上元节,吃一碗醪糟汤圆再走吧。”

    “若是有时间定要尝尝姑娘的手艺,”余年笑笑,“我们还要去找投宿的客栈,就先告辞了。”

    灯火满市井,好不容易找到一家还有空闲房间的客栈。

    “果然是过节,这客栈的价钱涨的也太多了。”余年在客栈的楼上看街上的花灯,人头攒动,流光溢彩,当即拽着余弦出了门,“你看今天的花灯多好看,别总是窝在屋里看医书。”

    “好好好,我去就是了。”余弦任由余年拉着往最热闹的地方去,街上满是戴面具的游客,二人混在其中也不显得突兀。

    “看看这个簪子怎么样?”余年拿起一个带流苏的精致簪子在余弦头上比划。

    “怎么想起给我买这个,”余弦接过簪子,端详一番,内里中空,倒是可以改个暗器,“好看。”

    又在旁边的摊子买了兔子糖画,手上又提了个灯笼,见余年还想买个糖人,余弦把花灯塞在他手里,“买这么多东西都拿不下了,等下怎么回去?”

    “这糖人一会儿就吃完了,占不了多少地方。”

    余年拉着她的手边走边说,看到了卖河灯的小摊,又说着要买个莲花灯。

    “空闲的时间少,明日说不得又忙起来了,可不得趁现在好好看一看。”说着已经拿起来两个莲花灯付了钱,提着摊主的毛笔蘸蘸墨,问余弦要写什么字。

    “不告诉你。”

    “小姑娘年纪大了有心事了啊,来告诉哥哥嘛。”余年虽笑着,还是将毛笔递给余弦。

    “你写了什么?”余弦吹吹未干的墨迹,把字条放入莲花灯。

    “不告诉你。”

    “切,不说就不说。”

    莲花灯随河流漂远,暗黄的光映照在水中,像天上的星子。那星子在余年眼中重叠起来。

    “哥,你写了什么?”尚且年幼的余年和余弦蹲在河边,放下自己手中的河灯。

    “当然是希望余年和余弦平平安安长大,我们一家人都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余言揉揉两个小豆丁的脑袋,“你们写了什么?”

    “不告诉你,等愿望实现的那一天再说。”余年做了个鬼脸,遭受了余言“正义的制裁”。

    “余弦不也没说嘛!”余年捂着自己的脑袋控诉。

    “你个做哥哥的怎么和妹妹比。”余弦躲在余言身后吐吐舌头。

    又是两盏河灯下水,搅乱了一片星子,余年抬头一看,是两个熟悉的身影,“你看前面不是那守城大哥和山茶花姑娘吗?”

    满街的灯火映照着一对璧人。

    赵立和初云也顺着目光望过来,看见是他们,初云热情的打招呼,“真是有缘,我们又见面了。”

    “看来我们是有缘,不认识一下就说不过去了,”余年也笑了,“我姓徐,名启时,这是我妹妹,徐启望。”

    “幸会幸会,我是赵立,表字冉生,这是……初云。”

    那位初云姑娘果然和山茶花一般,明媚的笑意在满街的灯火下晕染开,让人不由得生了几分好感。

    “二位听口音该是汴京人吧,怎么跑来徐州看灯会。”初云道。

    “我和哥哥是临安人,少时在汴京长大,沾了几分那里的口音。”余弦张口就来,“本也是路过徐州,赶巧正好是十五,不来逛逛可不是辜负盛景。”

    “那二位可是来对地方了,五省通衢,今日更是热闹。”却是个少年人的声音在初云身后响起,初云惊喜道,“二弟,你怎么在这儿。”

    那少年人不语,一掌拍向赵冉生,“我就知道你在和我姐看灯会。”又对着余年余弦二人道,“在下王佾。”

    “徐启时。”余年回了一礼。

    那少年人清风朗月,衣着一看便知是官宦人家的子弟。

    初云道,“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说对灯会没兴趣?”

    王佾咳咳两声,在灯火下有些脸红,道,“在家里闷着也难受,娘和姨母也约了帖子,我才出来。”

    “放过河灯了?”

    “还没。”

    初云就从小摊上拿起一个莲花灯,“你今年也要考秋闱去,怎么能不放河灯许个愿。”

    “姐你怎么也信这些,”王佾嘴上说着,还是乖乖提笔写了几个字,“我该考上就该考上,关这河灯什么事。”

    “这话你敢不敢对娘说。”

    少年人噤了声,那莲花灯安安稳稳飘到了河中央。

    余弦从小善察言观色,短短几句便知王佾家中世代官宦,走的是科举读书的道,而赵立一身血气,是以军功入仕。

    余年有意打探,调整了表情道,“我二人初次来徐州,这灯火盛宴比之临安不遑多让。”

    王佾笑道,“我本也不是徐州人,只因母家在此来小住,若论这些,我只感觉那雉羹好吃,赵立哥徐州长大,徐州城中有几条羊肠小巷他都一清二楚。”

    若是寻常情况也好,可无意间瞥见赵立手中捏着的同心佩,余年笑了,“雉羹是何物,我也未曾听过。”

    三人随意寻了一处茶摊坐下,王佾也未发现少了两人身影,自斟了杯茶和余年余弦二人闲话。

    等一盏茶喝得差不多,初云在灯下来叫王佾回家,借着烛火看见她手上多了枚同心佩,余年突然想起一件往事来。

    “当年我可是被你娘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掳来当压寨夫人,要不你爹我现在还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夜飞鹊。”

    “屁,要不是你追我从汴京到塞北,我才不会招你入赘,要不然我还是顶顶威风的总镖头。”

    “娘,你现在不也是顶顶威风的总镖头吗?”

    年幼的余年和余弦决定谁也不信,去找较为可信的余四给他们辩辩真理。

    余四原是祖父身边的镖师,在余凌洲刚开始四处走镖的时候就跟着她,想来应当是见过真实的历史的人。

    头发已经有些白了的余四听完两个小豆丁的来意,笑呵呵的捋了捋胡子,一点也不留情地揭穿了两个大人的谎言。

    当年确实是有人看上了铜钱镖局护送的宝物,一路从汴京追到塞北,奈何余凌洲武功比他略强上那么一点,次次没有得手。

    “诶诶诶?别冲动别冲动!”

    夜飞鹊凭着轻功踩着瓦片在前面飞,余凌洲骑着枣红马提着杆红缨枪在后面追。

    两条腿到底比不上四条腿,夜飞鹊放弃了抵抗,干脆一屁股坐在屋檐边上,看着屋檐下骑着高头大马拿着红缨枪指着他的余凌洲。

    “我说大小姐,您就别追了,您家的东西真不是我拿的,那拿东西的另有其人啊,我就是路过而已。”

    “哪有好人从屋顶路过的,”余凌洲不听他的说辞,“夜飞鹊路过,竟空手而归?”

    “我说大小姐,夜飞鹊也是有良心的好不好,你们一不烧杀二不抢掠,我偷你们干什么?”

    “哪有偷东西还挑三拣四的,”余凌洲比他更伶牙俐齿,“你要是没偷我家,我是不是还得感恩戴德庆幸自己平时行善积德?”

    “真不是我干的,”夜飞鹊也没了办法,“究竟怎么样才放我走?”

    “当然是关你进大牢领赏金!”余凌洲一跃而上,枪头直指夜飞鹊。

    不料夜飞鹊早就留有后手,就等她上来,烟雾弹一出,余凌洲被呛得连连咳嗽,夜飞鹊趁她分心溜之大吉,不见踪影。

    第二次见面是也是在走镖。身轻如燕来去自如的夜飞鹊没想到在年久失修的茅草屋顶栽了跟头,跟一众正在整理货物的镖师打了个照面。

    当即所有马刀和红缨枪都对准了他,夜飞鹊当时身上正好用完了烟雾弹,正想着用何办法脱身,一眼瞥到带着铜钱标记的货物。

    “我是来找你们大小姐的!”此话一出,夜飞鹊想自抽三个嘴巴,那余凌洲跟他不对付,怎么危急关头就只想起她来。

    “他说认识我就是了啊,怎么你们这么信他,”余凌洲好笑的看着面前好整以暇的夜飞鹊,“算了算了,也不算你们的错。”

    “大小姐,做人留一线,他日好相见,”夜飞鹊飞速运转脑袋,“这次谢过大小姐救命之恩,来日必当奉还。”

    “我说夜飞鹊,上次见面你我还是仇人,现在你倒是翻脸的快啊。”

    “那怎么叫仇人呢,那叫对手,”夜飞鹊眨眨眼,“我都说了不是我了,你们不会还没找到那个人吧?”

    “不是就在我眼前吗?”

    夜飞鹊见余凌洲软硬不吃,“要不我帮你把那个人找出来,你放了我,要是找不出来,任你处置,这样划算的买卖,怎么样?”

    余凌洲思考一番其中利害,“夜飞鹊可要说话算话,不然有你吃不了兜着走。”

    夜飞鹊生怕余凌洲反悔,和她击掌为誓,“成交!”

    后来,后来啊。

    “后来的后来,你爹就找大当家来说,自己要入赘,说是自己打架打输了,”余四靠在藤椅上,捋着花白的胡子,“哈哈,谁都知道你爹喜欢大小姐,这借口他自己都不信,后来啊,我问过你爹,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大小姐的。”

    他说,大概是在一开始的时候,那个一身红衣的姑娘骑着高头大马提着红缨枪,而他坐在屋檐边上看着那个姑娘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