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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父亲的死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1997年,也正是我七岁那年,我才察觉到了我的独特天赋,那是一种无法言喻的本能。我本以为这是可以酒后吹牛的谈资,可没想到,它却成了我一辈子也摆脱不了的噩梦。

    记得那年,我父亲被派到陕西临潼县的时候,正是97年的七月份,等他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快到八月末了。

    也就是在他回来以后的几个月里,发生了很多的怪事。

    起先,平日里从不患病的父亲,先是莫名其妙的大病了一场,病因我现在也记不清了,只知道他在医院里住了近乎有一个月。等他出院以后,我便隐约觉着,父亲和以前有些不大一样了,就像是换了一个人。

    刚开始,我也没察觉出什么,毕竟我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而已,但我和父亲的关系可不同于寻常的父子,因为我从小就没有母亲,是个东北爷们独自拉扯大的,这种感情更为微妙。

    作为一个单亲父亲,本来几个月不见儿子,一回来就应该是对我格外的亲昵,更何况他以往就很宠我。可他回家以后,我却发现,他总是莫名的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根本没工夫搭理我,看着总像很忙的样子,也不知道整天在研究什么。

    我只知道每次我想进去找他的时候,他总是显得很不耐烦,脾气也很暴躁,甚至连敷衍一下我的时间都没有,就把我赶了出来。

    那时候我还很小,也不明白父亲究竟是怎么了,还以为他是像母亲一样,也不要我了。

    可在我的记忆中,我父亲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人。他很宽厚友善,同时也老辣狡猾,但有一点是公认的,他很少对人发脾气,就连对路边上的乞丐都很讲江湖规矩。而且,他是一个根本闲不住的人,向来是在外面鬼混闲逛,从不把自己一个人闷在屋子里。

    所以,如今这种反常的举动,让我感觉他一定是出了什么事!要不然就是病还没彻底好。

    可他却还是如平常一样的工作,一样的生活。只是显得和我,和这个家有种莫名的疏离感,整个人也显得比以往冷淡了许多,就好比久经离家的浪子突然回家,有种难以说出的隔阂。

    当初发现这一点的,并不只是我而已,还有兄弟中和我父亲最为要好的老叔,他也觉得父亲从陕西回来以后,接连发生的一系列事情,都不太正常。

    这种感觉很奇怪,持续了很久,当时我还只是个孩子,想做什么,却也根本无能为力。

    终于有一天,事态更加严重了,我父亲竟莫名地消失了,什么时候走的我们也不知道,什么缘由我们也不清楚,一个人就这么走了。

    这一次,父亲走了有大约半个月的时间,老叔找了他很久,后来据单位说他是请了半个月的假,出去办事去了,这样我们才终于松了口气,放心了些。

    不过,家里人却依旧觉得很奇怪,父亲不是爱不告而别的人,以前就算是出差,也会和家里提前打一声招呼,这次却什么也没说,自己一个人突然就走了,而且看起来还不像是公事。

    过了大约两个礼拜的时间,他自己又悄然地回来了,也没说究竟去了哪,干了什么。

    不过在这以后,他的性情又变得和以前一样,话也多了不少。让我感觉到,这次父亲是真的回来了,这种久违的亲近感,是无法用言语表述的。

    也就是那天晚上,父亲和我在屋子里和我谈了很久,还说了一句,我一辈子也不会忘的话。

    他说,以后你肩上的担子还会更重,你可一定要扛住了。说完这句话,他又拍了拍我那时瘦弱的肩膀。

    我还记得,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彷徨,看着很是不舍。与此同时,又在不断地哀声叹气,但他还是依旧摸着我的头,努力微笑着。

    我当时只以为老爷子又喝多了,跟我说酒话诉苦呢,我只在那傻呵呵地笑着,根本就没在意。

    虽然当时我不太懂他话的含义是什么,但当天晚上我觉得无比的幸福,没有什么是比亲情更为温暖的了。

    可那天晚上,我却偏偏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梦。

    那是一个漆黑的屋子,没有灯光,也没有任何的光亮。我不知道为什么对它偏偏就那么的好奇。虽然我有点害怕,但颤颤巍巍的小手还是推开了这扇门。

    只见黑暗渐渐被稀释,从门缝中可以依稀看到床上躺着一个人,而这个人的手腕上却正在淌着血,一滴,一滴,有力地拍打在枯黄的地板上。

    我吓得要命,连忙把头缩了回来,可眼睛却仍是禁不住地往里面瞅。只见门缝越来越大,光线也越来越亮,终于让我看清了床上的人,他,淡青色的脸庞,甚至还有些熟悉。

    我不禁瞪大了眼睛,他……他竟然就是我的父亲!

    我啊的一声,瞬间就被吓得惊醒了,额头上淌满了冷汗。

    尽管醒来以后,我发现这只是一个梦,不过它却足以让一个七岁的孩子再也睡不着了。那天晚上,我一闭上眼睛,就是父亲躺在床上流血的样子,就这样的翻来覆去,一直折腾到了天亮。

    没想到,第二天的早上,竟真的传来了噩耗。

    我父亲死在了自己的卧室,更让我接受不了的是,他竟然是割腕自杀的。

    那天,我就站在门口很久很久,一步也没敢再踏进去过,依旧像梦里那样,只透着门缝看着父亲的最后一眼。

    这件事我从没跟人讲起过,包括我爷爷也没有。因为任谁也不会相信这种离奇诡异的事,他们只会觉得这孩子是受了太大的刺激,可能是患了臆想症罢了。

    记得当时我蹲在墙角哭了好几宿,因为我不只是悲伤,更是一种恐惧,还有自责。我长期以来认为,是我自己做梦给父亲做死的,也许,我母亲也是这么死的。

    那件事以后,对我老叔的打击也很大,他总是觉着这个案子很蹊跷,在他的心目中,我父亲并不是这么脆弱的人,一个自古老辣的乐天派,自杀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他的身上?

    他只觉得也许和陕西的案子有关,虽然那案子已经被省里专家定性了,根本就没有矿鬼的存在。但我老叔这人迷信得很,总是觉得父亲当时在矿场被什么东西给缠住了,才导致他莫名其妙的自杀。

    之后,老叔便去了一趟临潼县,又调查了很久,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后来因为这件事,莫名其妙的和爷爷又大吵了一架,之后就赌气走了。这一走就是十几年也没回来,甚至连我爷爷的最后一面也没有看上,也不知道,他现在如今怎么样了。

    在后来的十几年间,我渐渐发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奇怪现象。

    每到午夜凌晨的时候,我总是爱做一些莫名其妙的梦,而梦里的场景我醒来时,竟然还不会忘,甚至每一个细节我都记得很清楚。而过了几天,这个梦里曾出现过的场景,我却真的会在现实中遇到。

    起先,我上网搜了一些资料,却发现根本并没有什么用,谁也解释不了,反而说得很吓人,说这种人都是开了阴阳眼的人,能够透过梦境来看未来和过去。

    我只好冒着被当成精神病的风险,咨询了一下当地盛京医院精神科的大夫。

    本以为他们会觉得我是个精神病,不过还好,他们说这算是人正常的生理现象,叫做大脑皮层瞬时放电现象,或者叫做错视现象。

    说人脑中有一个记忆缓存区,当你看见一件东西或者遇见一件事情的时候,是先把记忆存储在缓存区内。之所以会发生眼前的事情,好像已经经历过的这种感觉,是因为我们在记忆存储的时候发生了错误,把它存在历史记忆中去了。而在看着眼前的事情的时候,你又从历史记忆中把它找出来,你就觉得好像以前已经发生过了。

    长期一段时间内,我觉得医生的解释好像是挺有道理的,也就不再多想,渐渐地放心了。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莫名其妙的梦我却是越做越多,包括我爷爷去世之前,我也做了个怪梦,而且第二天竟也莫名其妙的应验了。

    不过我爷爷算是寿终正寝,活了有八十四岁,戎马一生,走的时候还很是安详,并不像我父亲那样诡异。

    我大约地统计过,之后这种类似的经历一共发生过二十多次,平均每年都会有,而且随着我年龄的增长,这种经历好像还在增长,越来越频繁。

    我甚至觉得自己真的患了臆想症,精神有问题了,但每次检查都是一个活脱脱的正常人。

    本来,这种有预见性的梦应该让我与众不同,甚至可以说是非凡。但我发现,虽然我能预先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可任我怎么努力,却终究是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只能做一个冷漠的旁观者,再经历一次痛苦而已。

    当你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身边的人发生意外,甚至是死亡,而你虽然知道这一切,却只能是无能为力,这还有什么意义?别人只需经历一次这种痛苦,而我却要经历两次,这对我来说,岂不残忍?

    长期以来,这种特殊能力带给了我无尽的精神摧残。但与此同时,它也把我磨砺成了一个出色的刑警,成为警局最为致命的一颗子弹,虽然它有时候总爱擦枪走火。

    桌旁的灯光暗淡了许多,我缓缓地放下了手里的相册,笑了笑。这一晃十五年了,父亲竟已经过世了这么久,时间过的还是太快了。

    至于我父亲身旁的这个女人,从我生下来,我就从来没有见过她,父亲只是说我生下来以后,母亲便去世了,除了这张照片,我对母亲便再也没有其他的印象了。

    一时间看得有些感伤,但我早就已经习惯了这种滋味,又小心翼翼地把相册放进了包里。

    当我打算拉上背包的时候,却发现了一个黑色笔记本,在我的记忆中,我也没买过笔记本啊?难道是王大乙的,这更不可能,王大乙连字都不爱写,怎么可能花钱买个本子。

    我好奇地翻开了本子,看了几页,我这才想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初,在“明斯克号”上现场取证的时候,我在打印机的下面,捡到了这个笔记本,由于当初看不懂上面写的是什么,便随手把它扔包里了。

    后来,时间紧任务重,我回沈阳后,一时就把这茬子忘到脑后了。

    所幸案子是让我给糊弄过去了,这东西算是没用了,现在留着搞不好以后是个麻烦。我一想那个头疼的案子,便毫不犹豫地把笔记本扔进了垃圾桶,把这个麻烦全忘掉。

    正如歌词里唱的那样,一颗心噗通噗通的狂跳,一瞬间烦恼烦恼烦恼全忘掉,我再也不要再也不要,委屈自己一秒……

    哼着五月天的歌,我悠哉地去洗了一个澡,打算把这半个月所有诡异的经历全忘掉,一秒也不要。

    花洒里的水滴答滴答地打在地面上,却不知怎的,让我觉得越来越不安宁。人其实就是这样,你越是想要忘掉的事情,你却偏偏记得很清楚,而且还要时不时地困扰着你。

    我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地笑了笑。终究还是输给了自己的好奇心,我胡乱地穿上了浴袍,便回到卧室打算把笔记本给捡出来,虽然想起来,我的垃圾桶已经是很久没倒了,恶心的要死。

    但我总是在想,这笔记本为什么会偏偏掉在书架的角落里呢?而且还压在打印机的下面?这个位置实在是太巧妙了,而且太隐蔽了,莫非是汤姆森故意藏起来的?

    一想到这,我的步子不由得就加快了,可到了屋子里一看,笔记本竟然不见了!准确的来说是,连垃圾都不见了!

    此时,王大乙从门缝中探出了头,惊诧道:“怎么了?让人煮了?眼睛通红的,怪吓人的。”

    “垃圾呢?”

    “我倒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