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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青烟

    我,赵恬,将军。

    我认识很多人,我记得他们的长相,很多人认识我,但不知道我的长相。

    我认识的人很广,王侯将相,贩夫走卒,认识我的人很多,天下十之八九。

    因为,我还有一个身份,武阳王。

    一个在“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战乱时代里,吃掉最后一块鹿肉的异姓王。

    没错,我灭了齐国和秦国。

    最后,整个神州大地上飘扬着“大楚”的旗帜。

    老王。

    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个仙人。

    我有过九年的“寄食”生活,和一年的“游侠”生活。

    我将这十年归于八个字。

    喝酒吃肉,仗剑天涯。

    那是诗化后的成果,实则为,蹭吃蹭喝,拿刀砍柴。

    我有仰慕过仙人的风姿,因此在那段逍遥快活的游侠时光里,我总是横腰带刀,尽管只是一把捡来的生锈柴刀,而不是一口精致的宝剑,我依旧视若珍宝,刀不离身。

    一袭白衣,背上三尺剑,有蛟龙处斩蛟龙,好不风流快活。

    仙人,理应如此。

    但是。

    老王打破了我对仙人的全部幻想。

    面黄,驼背,走路看上去一瘸一拐。

    但他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仙人,师承青娥派,一个全部都是女人的门派,唯独只有一个男人,就是老王。

    老王还有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南宫寒水。

    我一直记得老王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小子,看好了。”

    一剑破甲三万六。

    老王闭眼前给了我一个龟壳,写满了他一生的故事,和一块玉佩,刻着他一生的挚爱,司空青和。

    一场荒唐可笑的掌门之争,赢的人活着,输的人死了,无关紧要的鱼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

    时间磨平了一切,那些血雨腥风的故事藏在在了每个知情人的肚子里。

    无人发声。

    但有些事,总有人去做,而且非做不可。

    这个人,是我。

    我封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谋划“刀悬青娥山,踏碎莲子观”一事。

    这一谋划,就是三四十年。

    对我来说,只是一眨眼而已。

    当我手握五十万楚军,踏上青娥山,将那“红莲道人”的脑袋砍下来当尿壶之后,老王留给我的那块刻有“司空青和”四个字的玉佩,我亲手转交给了紫泽观里一个两鬓苍苍的女黄冠手中,她颤颤巍巍的将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男婴放到我的怀中,不久后,便撒手人寰了。

    那个男婴的手中也抓着一块玉佩,上面只刻着一个秦篆,璞。

    这是,他的名。

    没有姓。

    这个男婴,就叫璞。

    我后来改名为,楚灼。

    红赤猴。

    一只毛色火红的四耳猕猴,生活在长右山。

    我始终认为它是一只远渡东海而来的外地猴。

    它有很多名字,小红、阿赤和猴子,还有那些被它从阎王爷手中救下来的士卒的尊称,红爷、赤帝和猴王。

    小红喜欢一切发光发亮的东西,这就是它为什么身上总是带着一些亮晶晶的宝石,和它为什么喜欢看太阳看月亮看星星的原因。

    它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病,一开口怪叫,就会引发洪水爆发,我找了很多名医给它医治,事后,名医成了庸医,脑袋成了尿壶,小红的病还是没有治好。

    后来我才知道,小红并不是一只猴子,这是它亲口告诉我。

    在那场硝烟弥漫,血肉横飞,充满厮杀声和惨叫声的战争中。

    玄关之战。

    我生平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次战争。

    十万楚军,打四十万齐军。我的对手是,齐王赵胜,在玄关之战前,让我十战十败,百战百败的男人。

    我只赢了他一次,就是玄关之战。

    代价是,十万楚军只剩下四千伤兵。

    我亲手带起来的三百铁骑,赤字营,一个不剩。

    小红也死在了玄关之战中,以赤字营主将的身份。

    “干你娘,老子不是猴子,是长右!”

    小红说得对我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那一天,天降大水,咆哮而至,直奔楚营,尽情屠杀。

    到最后,大水变成了血水,骨头变成了骨灰,尸横片野,血流漂杵,如同人间地狱。

    我把小红葬在了长右山,落叶归根,魂归故里。

    曹玉清。

    青娥派莲子观的一个女冠。

    这种小人物,按理说我应该早就忘记了。

    但是,她干了一件事。

    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这很矛盾,但并不矛盾。

    她毁了我的道根。

    我一生未曾踏入仙门,所以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

    但是,总让人感到不爽啊。

    后来我踏碎莲子观,特意记起这个人,我想想,她的结局是什么来着?人彘?还是车裂?记起来了,永生永世,不入轮回。

    熊淮。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在放羊,那一年,他十九岁。

    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在女人肚皮上,那一年,他二十四岁。

    我看不透他。

    他好像什么都知道。

    他的身上有数之不尽的龟甲,遇事不决,先卜一卦。

    他这五年内卜了多少次卦,我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很多,多如牛毛。

    尽管我对此,始终嗤之以鼻,但他卜出的最后卦象,没有一次是错的。

    他死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一天,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将军,你会造反吗?”

    我没有回答。

    熊淮大笑着死在了他的宠妃膝盖上,不是病死,也不是老死。

    那一天,楚国的苍茫大地上,太阳终于出来了。

    李汜。

    我的谋士,唯一一个谋士。

    春秋争霸时代,一手将楚庄王推向霸王地位,问鼎中原的楚令尹李平的后代,字子川,他十三岁的时候,派了几个大力士刺杀过一次秦王嬴胜,失败后全身而退,隐居躲避。

    祖龙三年,我拉着“复大楚,伐暴秦”大旗,从芒砀山,大摇大摆的跑到彭城,第一个来投的就是李汜。

    李汜,古往今来,阳谋与阴谋集大成者。

    一人可当百万师。

    我能在一年之内建立名望,两年之内拥兵五十万,三年之内沃土千万里,子川有一半的功劳,只可惜世人愚钝,只知赵恬,不知李汜。

    楚军大胜,大言不惭道,李汜无功,赵恬大才。

    楚军大败,荒唐可笑道,李汜有罪,赵恬惜之。

    唯有我知,子川之才,经天纬地,翻江倒海,比之天地日月,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尽管如此,一山更比一山高,那座比我和子川加起来还要高的山,就是赵胜。

    我和赵胜,是小巫见大巫,动弹不得。

    子川和赵胜,是秀才遇到兵,束手无策。

    我们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一个赵胜,这才会导致齐楚争霸至始至终,节节败退,一败涂地,闻风丧胆,溃不成军。

    我和子川的压胜之人,都是赵胜。

    黄青。

    一个老道。

    大赵克嬴,小赵施威降大赵。

    一个狂道。

    我砍他,一缕青烟散去。

    一个妖道。

    他为何而来,又为何而去,我不知道。

    我知道一个。

    黄青,字狂之。

    除此之外,道号,年龄,样貌,通通都是假的。

    他就是那天在我心里留下了一句话,和我达成一个无人知晓的交易的人,那个威严嗓音的背后主人。

    这个人,很可怕。

    他教会了我一件事情,以凡人之躯,屠杀仙人。

    这是只是那个交易里的,一个小小的随手礼。

    赵胜。

    我的压胜之人。

    一个让我十战九败,百战九十九败的人。

    我只见过他的背影,和他手中的那一杆银白长枪。

    “滚吧,齐王不杀你。”

    雍氏一战,我大意轻敌,生平第一次被捕,赵胜就站在我这个败军之将的面前,一袭白衣,一杆长枪,他的随从得到指示后,把这句话摔在我的面前。

    自那之后,在赵胜面前,我就像一只软弱无力的绵羊,任由他随意宰割。

    赵胜的兵法并不怪异,反而十分普通,但是很快,兵贵神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一点就已经胜了我许多。

    我和他打了几十次仗,每一次都是输在了他的“快”上面,无论如何,他总比我快一步,但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这一步就足以扭转乾坤,反败为胜。

    我和子川彻夜不眠的研究他的用兵,无果。

    他的每一步都很常规。

    我和子川最后只能叹服。

    或许,能将那些印刷在兵书上,寻常可见的兵法运用的出神入化,才是真正的兵神。

    赵胜,就是兵神。

    直至。

    玄关一战。

    我赢了,一剑刺穿了他的心胸,他和他的枪倒在了我的面前,一滩血水。

    我没有去翻开看他的脸,成王败寇,胜者从来不需要去记住败者,尽管我只赢了他这一次,但这是最后一次,就已足矣。

    嬴胜。

    我没见过他。

    当我打到那座耗尽数之不尽的人力财力建成的天下第一宫——阿房宫,已经有一个人站在那里了。

    白衣如雪,三尺长剑。

    只有一个背影。

    但是。

    我死死地盯着他。

    我绝不会认错。

    尽管是剑,而不是枪。

    这个人,一定是齐王赵胜!

    他说了一句。

    “阿房宫,烧了吧。”

    只见他化作一道白虹,自地而起,如白练冲天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