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青烟
我,赵恬,将军。
我认识很多人,我记得他们的长相,很多人认识我,但不知道我的长相。
我认识的人很广,王侯将相,贩夫走卒,认识我的人很多,天下十之八九。
因为,我还有一个身份,武阳王。
一个在“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战乱时代里,吃掉最后一块鹿肉的异姓王。
没错,我灭了齐国和秦国。
最后,整个神州大地上飘扬着“大楚”的旗帜。
老王。
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个仙人。
我有过九年的“寄食”生活,和一年的“游侠”生活。
我将这十年归于八个字。
喝酒吃肉,仗剑天涯。
那是诗化后的成果,实则为,蹭吃蹭喝,拿刀砍柴。
我有仰慕过仙人的风姿,因此在那段逍遥快活的游侠时光里,我总是横腰带刀,尽管只是一把捡来的生锈柴刀,而不是一口精致的宝剑,我依旧视若珍宝,刀不离身。
一袭白衣,背上三尺剑,有蛟龙处斩蛟龙,好不风流快活。
仙人,理应如此。
但是。
老王打破了我对仙人的全部幻想。
面黄,驼背,走路看上去一瘸一拐。
但他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仙人,师承青娥派,一个全部都是女人的门派,唯独只有一个男人,就是老王。
老王还有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南宫寒水。
我一直记得老王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小子,看好了。”
一剑破甲三万六。
老王闭眼前给了我一个龟壳,写满了他一生的故事,和一块玉佩,刻着他一生的挚爱,司空青和。
一场荒唐可笑的掌门之争,赢的人活着,输的人死了,无关紧要的鱼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
时间磨平了一切,那些血雨腥风的故事藏在在了每个知情人的肚子里。
无人发声。
但有些事,总有人去做,而且非做不可。
这个人,是我。
我封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谋划“刀悬青娥山,踏碎莲子观”一事。
这一谋划,就是三四十年。
对我来说,只是一眨眼而已。
当我手握五十万楚军,踏上青娥山,将那“红莲道人”的脑袋砍下来当尿壶之后,老王留给我的那块刻有“司空青和”四个字的玉佩,我亲手转交给了紫泽观里一个两鬓苍苍的女黄冠手中,她颤颤巍巍的将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男婴放到我的怀中,不久后,便撒手人寰了。
那个男婴的手中也抓着一块玉佩,上面只刻着一个秦篆,璞。
这是,他的名。
没有姓。
这个男婴,就叫璞。
我后来改名为,楚灼。
红赤猴。
一只毛色火红的四耳猕猴,生活在长右山。
我始终认为它是一只远渡东海而来的外地猴。
它有很多名字,小红、阿赤和猴子,还有那些被它从阎王爷手中救下来的士卒的尊称,红爷、赤帝和猴王。
小红喜欢一切发光发亮的东西,这就是它为什么身上总是带着一些亮晶晶的宝石,和它为什么喜欢看太阳看月亮看星星的原因。
它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病,一开口怪叫,就会引发洪水爆发,我找了很多名医给它医治,事后,名医成了庸医,脑袋成了尿壶,小红的病还是没有治好。
后来我才知道,小红并不是一只猴子,这是它亲口告诉我。
在那场硝烟弥漫,血肉横飞,充满厮杀声和惨叫声的战争中。
玄关之战。
我生平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次战争。
十万楚军,打四十万齐军。我的对手是,齐王赵胜,在玄关之战前,让我十战十败,百战百败的男人。
我只赢了他一次,就是玄关之战。
代价是,十万楚军只剩下四千伤兵。
我亲手带起来的三百铁骑,赤字营,一个不剩。
小红也死在了玄关之战中,以赤字营主将的身份。
“干你娘,老子不是猴子,是长右!”
小红说得对我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那一天,天降大水,咆哮而至,直奔楚营,尽情屠杀。
到最后,大水变成了血水,骨头变成了骨灰,尸横片野,血流漂杵,如同人间地狱。
我把小红葬在了长右山,落叶归根,魂归故里。
曹玉清。
青娥派莲子观的一个女冠。
这种小人物,按理说我应该早就忘记了。
但是,她干了一件事。
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这很矛盾,但并不矛盾。
她毁了我的道根。
我一生未曾踏入仙门,所以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
但是,总让人感到不爽啊。
后来我踏碎莲子观,特意记起这个人,我想想,她的结局是什么来着?人彘?还是车裂?记起来了,永生永世,不入轮回。
熊淮。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在放羊,那一年,他十九岁。
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在女人肚皮上,那一年,他二十四岁。
我看不透他。
他好像什么都知道。
他的身上有数之不尽的龟甲,遇事不决,先卜一卦。
他这五年内卜了多少次卦,我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很多,多如牛毛。
尽管我对此,始终嗤之以鼻,但他卜出的最后卦象,没有一次是错的。
他死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一天,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将军,你会造反吗?”
我没有回答。
熊淮大笑着死在了他的宠妃膝盖上,不是病死,也不是老死。
那一天,楚国的苍茫大地上,太阳终于出来了。
李汜。
我的谋士,唯一一个谋士。
春秋争霸时代,一手将楚庄王推向霸王地位,问鼎中原的楚令尹李平的后代,字子川,他十三岁的时候,派了几个大力士刺杀过一次秦王嬴胜,失败后全身而退,隐居躲避。
祖龙三年,我拉着“复大楚,伐暴秦”大旗,从芒砀山,大摇大摆的跑到彭城,第一个来投的就是李汜。
李汜,古往今来,阳谋与阴谋集大成者。
一人可当百万师。
我能在一年之内建立名望,两年之内拥兵五十万,三年之内沃土千万里,子川有一半的功劳,只可惜世人愚钝,只知赵恬,不知李汜。
楚军大胜,大言不惭道,李汜无功,赵恬大才。
楚军大败,荒唐可笑道,李汜有罪,赵恬惜之。
唯有我知,子川之才,经天纬地,翻江倒海,比之天地日月,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尽管如此,一山更比一山高,那座比我和子川加起来还要高的山,就是赵胜。
我和赵胜,是小巫见大巫,动弹不得。
子川和赵胜,是秀才遇到兵,束手无策。
我们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一个赵胜,这才会导致齐楚争霸至始至终,节节败退,一败涂地,闻风丧胆,溃不成军。
我和子川的压胜之人,都是赵胜。
黄青。
一个老道。
大赵克嬴,小赵施威降大赵。
一个狂道。
我砍他,一缕青烟散去。
一个妖道。
他为何而来,又为何而去,我不知道。
我知道一个。
黄青,字狂之。
除此之外,道号,年龄,样貌,通通都是假的。
他就是那天在我心里留下了一句话,和我达成一个无人知晓的交易的人,那个威严嗓音的背后主人。
这个人,很可怕。
他教会了我一件事情,以凡人之躯,屠杀仙人。
这是只是那个交易里的,一个小小的随手礼。
赵胜。
我的压胜之人。
一个让我十战九败,百战九十九败的人。
我只见过他的背影,和他手中的那一杆银白长枪。
“滚吧,齐王不杀你。”
雍氏一战,我大意轻敌,生平第一次被捕,赵胜就站在我这个败军之将的面前,一袭白衣,一杆长枪,他的随从得到指示后,把这句话摔在我的面前。
自那之后,在赵胜面前,我就像一只软弱无力的绵羊,任由他随意宰割。
赵胜的兵法并不怪异,反而十分普通,但是很快,兵贵神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一点就已经胜了我许多。
我和他打了几十次仗,每一次都是输在了他的“快”上面,无论如何,他总比我快一步,但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这一步就足以扭转乾坤,反败为胜。
我和子川彻夜不眠的研究他的用兵,无果。
他的每一步都很常规。
我和子川最后只能叹服。
或许,能将那些印刷在兵书上,寻常可见的兵法运用的出神入化,才是真正的兵神。
赵胜,就是兵神。
直至。
玄关一战。
我赢了,一剑刺穿了他的心胸,他和他的枪倒在了我的面前,一滩血水。
我没有去翻开看他的脸,成王败寇,胜者从来不需要去记住败者,尽管我只赢了他这一次,但这是最后一次,就已足矣。
嬴胜。
我没见过他。
当我打到那座耗尽数之不尽的人力财力建成的天下第一宫——阿房宫,已经有一个人站在那里了。
白衣如雪,三尺长剑。
只有一个背影。
但是。
我死死地盯着他。
我绝不会认错。
尽管是剑,而不是枪。
这个人,一定是齐王赵胜!
他说了一句。
“阿房宫,烧了吧。”
只见他化作一道白虹,自地而起,如白练冲天而去。
我认识很多人,我记得他们的长相,很多人认识我,但不知道我的长相。
我认识的人很广,王侯将相,贩夫走卒,认识我的人很多,天下十之八九。
因为,我还有一个身份,武阳王。
一个在“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战乱时代里,吃掉最后一块鹿肉的异姓王。
没错,我灭了齐国和秦国。
最后,整个神州大地上飘扬着“大楚”的旗帜。
老王。
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个仙人。
我有过九年的“寄食”生活,和一年的“游侠”生活。
我将这十年归于八个字。
喝酒吃肉,仗剑天涯。
那是诗化后的成果,实则为,蹭吃蹭喝,拿刀砍柴。
我有仰慕过仙人的风姿,因此在那段逍遥快活的游侠时光里,我总是横腰带刀,尽管只是一把捡来的生锈柴刀,而不是一口精致的宝剑,我依旧视若珍宝,刀不离身。
一袭白衣,背上三尺剑,有蛟龙处斩蛟龙,好不风流快活。
仙人,理应如此。
但是。
老王打破了我对仙人的全部幻想。
面黄,驼背,走路看上去一瘸一拐。
但他的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仙人,师承青娥派,一个全部都是女人的门派,唯独只有一个男人,就是老王。
老王还有一个文绉绉的名字,南宫寒水。
我一直记得老王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小子,看好了。”
一剑破甲三万六。
老王闭眼前给了我一个龟壳,写满了他一生的故事,和一块玉佩,刻着他一生的挚爱,司空青和。
一场荒唐可笑的掌门之争,赢的人活着,输的人死了,无关紧要的鱼放在砧板上,任人宰割。
时间磨平了一切,那些血雨腥风的故事藏在在了每个知情人的肚子里。
无人发声。
但有些事,总有人去做,而且非做不可。
这个人,是我。
我封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谋划“刀悬青娥山,踏碎莲子观”一事。
这一谋划,就是三四十年。
对我来说,只是一眨眼而已。
当我手握五十万楚军,踏上青娥山,将那“红莲道人”的脑袋砍下来当尿壶之后,老王留给我的那块刻有“司空青和”四个字的玉佩,我亲手转交给了紫泽观里一个两鬓苍苍的女黄冠手中,她颤颤巍巍的将一个尚在襁褓之中的男婴放到我的怀中,不久后,便撒手人寰了。
那个男婴的手中也抓着一块玉佩,上面只刻着一个秦篆,璞。
这是,他的名。
没有姓。
这个男婴,就叫璞。
我后来改名为,楚灼。
红赤猴。
一只毛色火红的四耳猕猴,生活在长右山。
我始终认为它是一只远渡东海而来的外地猴。
它有很多名字,小红、阿赤和猴子,还有那些被它从阎王爷手中救下来的士卒的尊称,红爷、赤帝和猴王。
小红喜欢一切发光发亮的东西,这就是它为什么身上总是带着一些亮晶晶的宝石,和它为什么喜欢看太阳看月亮看星星的原因。
它还有一个很奇怪的病,一开口怪叫,就会引发洪水爆发,我找了很多名医给它医治,事后,名医成了庸医,脑袋成了尿壶,小红的病还是没有治好。
后来我才知道,小红并不是一只猴子,这是它亲口告诉我。
在那场硝烟弥漫,血肉横飞,充满厮杀声和惨叫声的战争中。
玄关之战。
我生平经历过的最惨烈的一次战争。
十万楚军,打四十万齐军。我的对手是,齐王赵胜,在玄关之战前,让我十战十败,百战百败的男人。
我只赢了他一次,就是玄关之战。
代价是,十万楚军只剩下四千伤兵。
我亲手带起来的三百铁骑,赤字营,一个不剩。
小红也死在了玄关之战中,以赤字营主将的身份。
“干你娘,老子不是猴子,是长右!”
小红说得对我第一句话,也是最后一句话。
那一天,天降大水,咆哮而至,直奔楚营,尽情屠杀。
到最后,大水变成了血水,骨头变成了骨灰,尸横片野,血流漂杵,如同人间地狱。
我把小红葬在了长右山,落叶归根,魂归故里。
曹玉清。
青娥派莲子观的一个女冠。
这种小人物,按理说我应该早就忘记了。
但是,她干了一件事。
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
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
这很矛盾,但并不矛盾。
她毁了我的道根。
我一生未曾踏入仙门,所以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
但是,总让人感到不爽啊。
后来我踏碎莲子观,特意记起这个人,我想想,她的结局是什么来着?人彘?还是车裂?记起来了,永生永世,不入轮回。
熊淮。
我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他在放羊,那一年,他十九岁。
我最后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在女人肚皮上,那一年,他二十四岁。
我看不透他。
他好像什么都知道。
他的身上有数之不尽的龟甲,遇事不决,先卜一卦。
他这五年内卜了多少次卦,我不知道,他自己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很多,多如牛毛。
尽管我对此,始终嗤之以鼻,但他卜出的最后卦象,没有一次是错的。
他死的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因为那一天,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将军,你会造反吗?”
我没有回答。
熊淮大笑着死在了他的宠妃膝盖上,不是病死,也不是老死。
那一天,楚国的苍茫大地上,太阳终于出来了。
李汜。
我的谋士,唯一一个谋士。
春秋争霸时代,一手将楚庄王推向霸王地位,问鼎中原的楚令尹李平的后代,字子川,他十三岁的时候,派了几个大力士刺杀过一次秦王嬴胜,失败后全身而退,隐居躲避。
祖龙三年,我拉着“复大楚,伐暴秦”大旗,从芒砀山,大摇大摆的跑到彭城,第一个来投的就是李汜。
李汜,古往今来,阳谋与阴谋集大成者。
一人可当百万师。
我能在一年之内建立名望,两年之内拥兵五十万,三年之内沃土千万里,子川有一半的功劳,只可惜世人愚钝,只知赵恬,不知李汜。
楚军大胜,大言不惭道,李汜无功,赵恬大才。
楚军大败,荒唐可笑道,李汜有罪,赵恬惜之。
唯有我知,子川之才,经天纬地,翻江倒海,比之天地日月,有过之而无不及也。
尽管如此,一山更比一山高,那座比我和子川加起来还要高的山,就是赵胜。
我和赵胜,是小巫见大巫,动弹不得。
子川和赵胜,是秀才遇到兵,束手无策。
我们两个加起来都打不过一个赵胜,这才会导致齐楚争霸至始至终,节节败退,一败涂地,闻风丧胆,溃不成军。
我和子川的压胜之人,都是赵胜。
黄青。
一个老道。
大赵克嬴,小赵施威降大赵。
一个狂道。
我砍他,一缕青烟散去。
一个妖道。
他为何而来,又为何而去,我不知道。
我知道一个。
黄青,字狂之。
除此之外,道号,年龄,样貌,通通都是假的。
他就是那天在我心里留下了一句话,和我达成一个无人知晓的交易的人,那个威严嗓音的背后主人。
这个人,很可怕。
他教会了我一件事情,以凡人之躯,屠杀仙人。
这是只是那个交易里的,一个小小的随手礼。
赵胜。
我的压胜之人。
一个让我十战九败,百战九十九败的人。
我只见过他的背影,和他手中的那一杆银白长枪。
“滚吧,齐王不杀你。”
雍氏一战,我大意轻敌,生平第一次被捕,赵胜就站在我这个败军之将的面前,一袭白衣,一杆长枪,他的随从得到指示后,把这句话摔在我的面前。
自那之后,在赵胜面前,我就像一只软弱无力的绵羊,任由他随意宰割。
赵胜的兵法并不怪异,反而十分普通,但是很快,兵贵神速,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这一点就已经胜了我许多。
我和他打了几十次仗,每一次都是输在了他的“快”上面,无论如何,他总比我快一步,但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这一步就足以扭转乾坤,反败为胜。
我和子川彻夜不眠的研究他的用兵,无果。
他的每一步都很常规。
我和子川最后只能叹服。
或许,能将那些印刷在兵书上,寻常可见的兵法运用的出神入化,才是真正的兵神。
赵胜,就是兵神。
直至。
玄关一战。
我赢了,一剑刺穿了他的心胸,他和他的枪倒在了我的面前,一滩血水。
我没有去翻开看他的脸,成王败寇,胜者从来不需要去记住败者,尽管我只赢了他这一次,但这是最后一次,就已足矣。
嬴胜。
我没见过他。
当我打到那座耗尽数之不尽的人力财力建成的天下第一宫——阿房宫,已经有一个人站在那里了。
白衣如雪,三尺长剑。
只有一个背影。
但是。
我死死地盯着他。
我绝不会认错。
尽管是剑,而不是枪。
这个人,一定是齐王赵胜!
他说了一句。
“阿房宫,烧了吧。”
只见他化作一道白虹,自地而起,如白练冲天而去。
转码声明:以上内容基于搜索引擎转码技术对网站内容进行转码阅读,自身不保存任何数据,请您支持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