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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胡女

    回到营帐,护兵程冲已经为我准备好热水烫脚,连饭食都端到我面前,还有大半壶温好的酒。

    帝国的牛皮军靴厚重不透气,行军在外走上半天就是湿汗,天冷的时候稍作休息,脚汗冷下来又无比冰凉,故此士卒的脚多有冻伤,不注意护理还容易沾上脚气。军寨里原本水源紧张,洗澡多是妄想,好在程冲非常细心,每晚都会给我烧水泡脚,有时候还会给我涂抹从家里带来的药膏,故此行军大半年,我的这双脚倒是越发干净清爽。

    我接过程冲给我烫好的酒,先灌两口,心中的郁郁之气也顺着酒劲烧掉大半。

    胡人的酒比中原的酒要烈,难以下口,却又极为暖身子。虽然我酒量不差,却也不酗酒,倒是今天和梁玄策闲聊时抱怨过胡人的酒不够中原的酒温厚香醇,他还笑说军中有些好酒,要给我送来两瓶。

    也是客套话吧,好酒多为军中将领之间的宴请才会用,我这种下级军官是无缘品尝的。

    喝过两口酒,我抓起馕饼啃起来。程冲每回从军需处给我领取晚饭时,若是有馕饼,都会给我先烤热。烤热的馕饼软酥酥的,嚼起来比干饼尝起来要好的太多。

    程冲比我仅小两岁,照顾人却是极为用心,有他在,我省却不少操心的事。不过同僚们倒是经常拿这个开我玩笑,有时候也会让程冲非常不好意思。

    “小冲,拿去喝两口!”我吃完馕饼,又喝几口酒,把酒壶递给正在给我铺床的程冲。

    程冲接过酒壶,向我羞赧的笑笑。

    我不好酒,程冲倒是小小年纪喜欢喝点。瀚海城决战时,我斩下伏帝南的王旗,功曹尉那边赏赐我些酒肉,我都交给他处置。

    “还有,小冲,你明天替我去胄曹尉那边领件皮甲来!”我嘱咐程冲道。

    程冲把我的佩刀和外衣挂在床头,笑道:“这个月去胄曹那边拿过两次皮甲,徐大人又要磨叨!”

    程冲说的徐大人是凉郡折冲府里管理护具的胄曹尉徐茂华,也是凉郡人,和我还是同乡。虽然他已经三十几岁,和我差十多岁,但与我关系向来不错。

    “没事,给他送点东西堵他的嘴!”我笑道。

    “正好赵无妨他们前几天劫城的时候弄到点战利品,我挑两件给徐大人送过去。”程冲说道。

    听到劫城和战利品,我便不可抑制的想到这几天在瀚海城的所见所闻,忽而又想到被我俘虏来的那个胡人女子。

    “小冲,那个胡女你把她安顿在哪?”我回来的时候便觉奇怪,本该躺在我行军床上的胡女,这会儿却不见踪影,只是方才只顾享受,没有来得及问。这会程冲帮我打理床铺,我便随口问起来。

    “大人,我把她安顿在我的营帐里面了!”程冲回道。

    我哦一声。这样也好,有程冲照顾她,总胜过我这个粗人。而且,真要是把那个胡女子放在我营帐,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安置。

    程冲接着说:“她住在您这边不方便。我把她挪到我的营帐里面,把其他弟兄都赶到别的营帐里面住去了。大人,您要去看看她么?”

    我略作思考,道:“你去看看她有没有醒来,顺便给她送点吃食,这两天就有劳你来代为照顾吧。”

    程冲笑道:“您回来之前,我已经去看过她,还在睡。晚点我再去看看。”

    程冲照顾人细致,我很是放心,笑道:“等她醒来告诉我,我有话问她。”

    程冲不疑有它,答应之后便离开营帐,临走还把我的足衣给捎带走。而我也终于躺倒在床上,在微醺中开始回忆今天发生的事情。

    其实更多的是,我对那个胡女的身份有些怀疑。

    那个胡女的身份,绝对不是那两个胡人说的,是他们酒肆的东家那么简单!

    首先值得怀疑的便是那个胡女的几个侍卫。这几年北方极寒,牛羊牲畜冻死大半,胡人本身就是食不果腹的状态,尤其是这半年来,我们所见到的胡人平民都是面带菜色,身形消瘦,即便是与我们对战的胡人士兵,也鲜少有身形雄壮的,只有一些精锐部队还能维持彪悍体型。而那个胡女的几个侍卫,皆是膀大腰圆之徒,显然不是寻常之人。

    另外便是那些胡人的战力,虽然那几个胡人被我们几个轻松拿下,但是从他们的身法来看,绝对不是普通商队那样的侍从。战斗中,虽然没有技击阵法,但是战斗风格与胡人精锐部队很是相似,一刀一步,皆是杀人章法。

    最重要的是这几个人携带的武器。清扫战场的时候,发现有制式的马刀,还有专门对付帝国重步兵的链枷。尤其是链枷,基本上只有胡人的精锐部队才会配备。

    当然,上面所有的疑点只是我的猜测。其实让我最为感到怀疑的是,那个女子脖子上挂着的吊坠,那个吊坠是六枚大小一致的狼牙!

    与高车交战过这么多次,我也早有耳闻,北方的胡人部族,包括高车和东厥,都认为自己是狼的后裔,所以都崇拜狼图腾,而狼牙吊坠便是身份地位的信物之一。级别最高的族王,例如高车族身份最为尊崇的武义可汗伏帝南,便是佩戴九枚狼牙吊坠,寓意九姓一统;族王直系后代,也就是亲王、公主,以及各个部族首领,例如仆骨部的仆怀恩、葛逻部的炽烈兀,佩戴的是六枚狼牙吊坠;而各部里面的亲王,也只是佩戴三枚狼牙吊坠。

    所以,我对这个胡人女子的身份很是好奇。我非常怀疑,她并非是所谓的酒肆东家,而是胡人的贵族。考虑到瀚海城本来就是原本帝国用于羁縻回纥部落的督府,那她更可能是高车的王族,或许便是伏帝南的亲女!

    当然,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那条吊坠已经被我悄悄收起来,准备待那个胡女醒转之后再还给她。只是如果她真是高车王族,那么按军律,我应该要把她作为重要战俘送上去,而我自然会在功劳簿上多增一笔。但是考虑到帝国军对高车王族的剪除手段,我又于心不忍。

    据我听到的消息,当时帝国军进入瀚海城后,首先被帝国军搜刮抢掠的便是驻扎在城中的高车王庭(城北的安北都护府衙门在高车叛军攻占瀚海城之时便被烧毁)。虽然伏帝南的妻子和儿子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只是被控制起来要作为主要战俘送往帝都,但他的十几个年轻的姬妾可是被军中将校搜捕出来之后凌辱几轮才送至战俘营的,至于在战俘营又遭受什么荼毒,我便不敢往下细想。

    就在这种纠结与混乱的思绪中,我昏沉沉的睡过去。

    翌日清晨,我喝着程冲给我带到营帐的肉粥,翻看着随身携带的《兵策》。现在是卯时,由于草原天亮的晚,所以军中原来规定的点卯时间实际上已经后移到辰时,得有闲暇,我便看看前朝的兵书打发时间。虽然这辈子我可能都与名将无缘,但每个从军的年轻人,心中还是渴望能建功立业、留名青史吧。

    这个时候,程冲抱着新的皮甲跑进来,告诉我道:“大人,那个胡人女子刚醒,现在正吵吵着要离开!”

    我一听就皱起眉头,扔下书便和程冲往外走。

    程冲的营帐距我很近,不过十几步。我走到原本属于程冲的营帐,却发现谭元宗已经在门口待着。

    程冲道:“我怕那胡人女子乱跑,便请谭大哥过来帮我看着,也当下翻译。”

    我不由得苦笑。谭元宗虽然父祖都和西域的胡人打交道,他耳濡目染下也通晓些胡人语言,但也就能听懂个三四成,权当有胜于无。

    “元宗,你去找些饭食过来,最好是粥。”我对门外的谭元宗吩咐道。

    虽然只是我的猜测,但是这个胡人女子的身份绝不简单,我并不想太多人知道,便故意支开谭元宗,而程冲也识趣的守在营帐外面没有跟过来。

    走进营帐,扑面而来的便是浓浓的药味。黄仲景的金疮药虽然好,但是味道确实比较冲。我四下一看,那女子身上披着她原来的脏衣服正挣扎着下床,也不知道是伤势还是体虚,她听到声音回头看的时候,突然身形站立不稳眼看着,就要往床边倒去。

    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才堪堪扶住她。但那女子接触到我之后,好像凭空生出一股蛮力,想要挣脱我,好在我左臂环住她的腰,右手抓住行军床才勉强没有摔倒。而那胡人女子仿佛刚才的挣扎也耗尽力气,马上便瘫软下来,我稳住身形后,双臂一拖,便把她重新抱上床。

    “别动!”我低喝一声。

    估计是被我方才的喝止声震住,而她也确实没有力气再折腾,而是扑闪着蓝莹莹的大眼睛迷惑的看着我。

    我看着她的脸,也许是药效的原因,这个胡人女子的脸色已经比昨天好太多;脸上的积灰已被清除,连头发也盘成汉家女子的发饰。

    这个异域女子,确实美的浓烈!

    但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因为我看到她胸口处已经有血色渗出来,想必是刚才挣扎的时候,牵动疮口导致破裂。

    我回过头向着营帐外的小冲喊道:“去准备点热水,准备换药!”说完我不等程冲回应,便去解她的襟衽。

    奇怪的是,虽然我无疑是在做对她非常失礼的动作,但她却没有任何反抗,而是很顺从的侧侧身子,仿佛是知道我在做什么而做出来的配合。

    此时我心头一个激灵:难道她能听懂帝国官话?

    我疑惑之间抬起头,却瞥见她红到艳丽的脸颊。索性我便问道:“你能听懂汉话?”

    胡女看着我,先是摇摇头,然后好像反应过来什么,又点点头,只不过这次她的脸色更红。

    我不由得好笑:很明显这胡女是能听得懂我的话。开始的时候摇头,像是下意识的想要隐瞒什么,但随后反应过来自己有漏洞,所以又极不情愿的点点头表示承认。

    我笑道:“会说么?”

    这个时候她稍作迟疑,却是轻轻的点点头道:“会,不多!”。

    我大喜过望。汉话博大精深,若非多年在帝国本土,想要学会,确实是非常困难。不仅如此,若不是千年前的“始皇帝”统一全国,车同轨书同文,便是现在,南北也会因为语言不通而隔绝。却没想到,这个番邦女子竟然能使用汉话,而且听她的口音,也是极其的字正腔圆,倒有点像是京都口音。

    虽然胡人里面肯定会有不少学习汉话的人,但是像她那样说的纯正的,绝对不会多。

    而这也正是印证我夜间的猜想:她的身份绝非普通商旅那么简单!

    门外传来脚步声,应该是程冲端水回来。想到这个,我便忽而正色低声说道:“你会汉话的事情,先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军中无密事。若是这个胡人女子会汉话的事情传出去,或许便有人起疑,到时候她的身份可能瞒不住。

    见她面露疑惑随即又好像恍然大悟,我却不再解释,因为程冲已经走进来。

    我站起身,转身对着程冲说:“小冲,你来给她换药!”

    但这个时候,我却感觉到她在拉扯我的衣襟。我心头迷惑,却转头看到她瞬间爬满云霞的脸庞,不由笑道:“还是我来吧!小冲,你再去给她找两套干净的衣服来。”

    给自己上药这种事,我倒是经常做,但是对着一个绝色的胡人女子,给她解开衣襟的时候,我的心头还是有点激荡。好在她的伤口在胸口往上一寸之处,不用解开亵衣,勉强清洗之后,再涂上药膏用绷带缠起来便处理完毕。

    本来我有很多事情想要问她,但在这种尴尬的环境下,我也不好说出什么话来。只是在给她系好衣服之后,我向她说道:“如今城内在大肆搜捕叛军,你现在跑出去肯定会被再次抓住!不如先在我营中养伤,伤好之后我送你出城。”

    胡人女子眨眨眼,大概是听明白我的意思,然后问道:“胡图他们呢?”

    我并不知道她说的胡图是谁,但猜想应该是她的几个侍从之一。但这个时候,我很难把她的七个侍从被我们杀掉五个这种残忍的事情告诉她,便打马虎眼说到:“他们被我抓住送到战俘营看管去了,也是他们拜托我把你留在我的营帐休养。”

    听到我的回答,胡人女子好像终于松下一口气,低声的对我说到:“谢谢!”

    听到她对说的“谢谢”,我的心中不免有些难言的尴尬。毕竟这场战争,是帝国和高车之间的种族之战,死在我手中的高车人不知几何,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声“谢谢!”

    难堪的沉默之后,我主动说道:“我是席君陌,是凉郡折冲府的哨官,你叫什么名字?”

    胡人女子这时已经坐起来,整理起自己的衣服,对着我道:“我叫阿茹莎,回纥人,是城西酒肆的东家。”

    听到阿茹莎的自我介绍,我不置可否。虽然我怀疑她的身份不寻常,但除却她的几个侍从以及她的狼牙项链外,却又没有实在的证据。但我也来不及向她仔细盘问,因为谭元宗和程冲已经走到门外。

    我点点头,站起身来道:“好,你的身份就是城西酒肆的东家,不要说错!还有,你的项链在我那里,等你伤好后,临走我再还给你。”

    听我说到项链,阿茹莎的眼睛突然睁大,焦急的神色一闪而过,但随即又低声说道:“我在大人营中,自然都听从大人安排。”

    虽然明显的她对项链的事情更为在意,但是她还是用“听从大人安排”,把焦点引入到“城西酒肆的东家”的身份上来。或许,她已经觉察到我对她身份的怀疑,所以故意避重就轻的回应我。

    没想到胡人里面竟然还有这么聪慧的女子!

    这个时候,程冲端着一大碗粥,胳膊上卷着几件衣服,已经掀开帘子走到营帐里面来。程冲将粥放在用木板草草搭建的几案上,回过头看向我道:“大人,粥和衣服我都拿来了。”

    方才我故意支开谭元宗去拿粥,但现在只有程冲回来,我便问道:“好!元宗呢?”

    程冲回道:“方才营哨传话说有人找你,元宗大哥先去迎接了,就让我把粥端过来。”

    我有点奇怪,这个时候时间尚早,会有谁来找我,难道军中又有什么重要事情通传我么?

    我对着程冲说道:“你来照顾下她,我先出去,晚点再来看她。”

    程冲向我诺一声,我便往门口走去,走到门口,我想想看还是吩咐道:“你伺候好她吃完饭就出去逛逛吧,别打扰她休息,对了,她叫阿茹莎。”

    程冲对着我笑道:“知道,大人您去忙吧!”

    我从程冲营帐出来的时候,谭元宗正在营帐外面等我,但是身边多个有些面熟的青年尉官,看装束,是个副尉(振尉副尉)。

    “大人,这是陆金铭将军的亲兵,说有事情找您。”谭元宗向我介绍道。

    听到陆金铭的名字,我大为兴奋。我与陆金铭是同乡,也都曾在帝国军校学习,同期毕业。毕业后我发回原籍,在凉郡折冲府从卒长做起,到现在四年过去,也就仅仅混到哨官。而陆金铭毕业之前,父亲陆为仁已由凉郡长史调入帝都担任太中大夫,故此托得关系,得以进入京都武卫府。北征之前,我和他有过书信,据说已经是武卫府的校官。北征开始之后,我随河西军主要参与西线任务,云中城决战之后,我随河西军追击高车族,随后驻守西受降城,而他随武卫府在云中城休整,故此未及相见。此次瀚海城决战,我闯出“拔旗都尉”的称号,他必然也是关注到我,趁着战后的机会,特来找我叙旧。

    “席都尉,好久不见!”那名副尉笑着向我问好道。

    这个副尉叫出我的姓氏和职务并不是什么怪事,但是他为什么对我说道好久不见?我脑子突然一转,惊诧的喊道:“啊,你是陆谦?!”

    怪不得方才我觉着他很面熟,原来是陆金铭的仆从。当年我在帝国军校学习的时候,与他的主人陆金铭交游很多,所以见过他几次,但那也是好几年前。我记得当时他还有些清瘦,没想到现在也生的威武高大,很有帝国军人的气质。

    陆谦笑着点点头,道:“席都尉还是原来那样,没什么变化。”

    我大笑道:“陆谦,你可是变的好多,我都没认出来你!你家少爷呢?”好久没有见到陆金铭,我确实有些想念他。

    陆谦回我道:“我家少爷邀请您中午去他营帐叙旧,说是前年的酒今天必须得喝上,这是请帖!”陆谦恭敬的将请帖双手交给我。虽然他身材面貌都有些变化,但说起话来还是和原来一样,慢斯条理的,和他的主人陆金铭大不相同。

    我暗自好笑,我与陆金铭是老相识,感情素来交好。虽然毕业后千里相隔,但偶尔之间也还有书信往来,前年他大婚之时,我随凉郡折冲府北上剿除沙匪,故此未能赶上没有到场,只是托人带去贺礼。

    我拆开请帖,但见帖子上工整的两行欧阳楷:

    “席兄敬启,今畋猎获鹿,特望与君一醉,速来!”

    陆金铭涉猎广泛,书法和剑术是其两绝。曾听他向我自夸,他学习欧阳询的楷书,书法已经登堂入室,而剑术则是更为优秀。自己书法精髓皆是拜自小习剑所赐,从剑术中收获诸多运笔灵感。

    陆金铭的剑术如何我不做评论,但是书法水平的确远比我们这些从军的糙老爷们要好上太多。

    我收起请帖,对陆谦笑道:“劳烦你告知你家少爷,中午必到,要请他多温些好酒!”